霸气づ嘟嘟
发表于 2008-9-17 13:00:40
陆劲望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和红烧鸡腿,禁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好久没吃到像红烧鸡腿这样实打实,色香味俱全的荤菜了,而且今天中午到现在,他只在元元的家里喝过两口水,现在他早就饥肠辘辘了。
“吃吧。”简东平道。
“谢谢你。”陆劲看了一眼饭菜,有些犹豫,他问道,“你女朋友呢?”
“她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生闷气。”
“她会下来吗?”
“如果她下来,就说你是我的朋友。”简东平很平静地说,
陆劲没想到简东平会带他到自己家里,不过仔细一想,也只有这里最安全,警察应该没那么快想到这个地方,他们首先应该会盘查所有的旅馆。他一进门就对简东平的家作了一番观察,这套复式两层楼的房子,位于这栋大楼的顶楼,有两个阳台,一个晒台,地方很大,但他无法从阳台或晒台跨到别的楼里去,也无法通过空调外机逃离,如果警察有备而来的话,楼梯和电梯又都走不得,所以他想,到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外,他恐怕只能挟持简东平和他的女友才有可能逃脱了。
“怎么还不吃?怕有毒吗?”简东平催促道,
“就我一个人吃吗?”陆劲问道。
“我吃过了。”
“吃一口。”陆劲觉得还是最土的办法最安全,
简东平无奈,夹了一筷子蛋炒饭又撕了一小块鸡肉放到嘴里。
“别忘了这杯水。”陆劲朝那杯水瞄了一眼。
简东平不动了,笑了起来。
“对不起,我在里面放了安眠药。”他说。
“为什么,想趁机告发我?”陆劲也笑了,他喜欢坦率的人,但是他一时还分不清对方是真坦率还是假坦率,他了解简东平,这个人非常聪明,懂得识破谎言、懂得骗人,装傻也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他明白自己可能是一脚踏进了一个自己挖的陷阱,但是现在他别无选择。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希望你为了自身安全,在今天晚上对我和我女朋友不利,我希望你睡得沉一点,不想你绑住我们。我不喜欢被捆绑的感觉。”简东平看着他,隔了一会儿,他举起双手道歉,“好吧,对不起,我不该耍诈。”他站起身,从墙角拿出瓶未开的矿泉水来。
“这个我没动过,你喝吧。”他说。
他看看了那瓶矿泉水的口,的确没开过。
“多谢。”
陆劲知道,简东平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怎么报警了,但是他也知道,简东平之所以想报警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并非为了什么正义感。他毕竟不是警察,没有抓捕罪犯的义务,先前他之所以会参与破案,完全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智力游戏,而一旦变成单纯的追捕犯人,他恐怕就会兴趣索然。更何况,刚才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否则他不会把犯人带回家,现在他一定有一大堆问题等着要问,所以一时半会儿,他应该还不会有所行动。当然,还是得小心提防……
“那是我们家今晚的剩菜,我家保姆做的,你吃吧,我保证没放什么东西,我保证。”简东平友善地朝他笑了笑,忽然站起身道,“你等等。”
他上了楼。
陆劲没有跟上去,他想,简东平不是去打电话报警了,就是去准备什么诱捕他的工具了,算了,不管了,防不胜防。现在他真是又饿又渴又累,就算要逃,也要吃饱饭再逃。这样想着,他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筷子。鸡腿的味道真不错,蛋炒饭也很香,虽然在微波炉里转了转,不能跟现炒出来的相比,但是对他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楼梯上响起一阵脚步声,他抬头一看,是简东平,他手里拿着件深蓝色滑雪衫
“给你。”简东平把滑雪衫扔给他,说道,“记住,这是你持枪在我家抢的。”
“你真体贴。”陆劲笑道,赶紧把衣服穿上了,这正他现在需要的。
虽然在元元的房间里,他也看见一件男式滑雪衫,但他怕没得到衣服主人的允许就穿上它会给衣服的主人和她带来麻烦。
其实,在那扇小窗下面,他一看见那把梯子就已经明白了元元的意思,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那个电话,已经让聪明的元元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等他到了她的房间,看到床上的钱和衣服,就更加确定了元元的心意。他禁不住在心里骂道,傻丫头!你做的一切不是等于在告诉警方,我是他的同谋吗?!他的心像被人狠狠拧了一把,又酸又痛,并开始懊悔自己不该给她打那个电话了。本来他也不准备贸然造访她的家,如果不是有重要的话跟她说,如果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他根本不用那么冒险,更不用让她为他冒险。这并不是他希望的。但他没多少时间叹息和后悔,他马上意识到,他还算走运,他比警方早到了一步,还来得及把元元做的一切都抹去。
于是,他迅速把她为他准备的衣物塞进了衣柜,把小灵通手机扔进了抽屉,并且以最快的速度给她配了套衣服。这件皮衣和马裤还是四年前,他给她买的,现在看来仍旧很新,看来她保存得很好。那一年,他把衣服给她时,她曾拒绝穿它,还恶狠狠地说,“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他希望她看到这套衣服,能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但愿她记得。最后,他在她房间里只拿走了1000块钱。
霸气づ嘟嘟
发表于 2008-9-17 13:01:26
“好吧,现在你可以说了吧。”简东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能不能等我吃完?”因为太饿,他已经吃了一半了。
“那让我来猜猜好不好?你只要说是还是不是,怎么样?”简东平道。
又来这一套,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揣测和推理,想拦也拦不住。
“行啊。你说。”陆劲扫了一眼饭碗里的半个鸡腿,宽容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越狱的,但是我知道,你刚刚肯定是去过元元家,否则,没那么巧,你怎么会正巧在那里上了我的车,我保证之前后座没有人。是不是这样?”
“是。”
“你也看见了,有两个警察去找元元,他们其实去找你的,是吗?”
“是的。”
“这么说,在这之前,你跟元元曾经见过面,否则,他们怎么会找上她?”
“是。”
“你的越狱应该算是大事,按理说应该得发A级通缉令,但现在通缉令我还没看到,这说明,你的越狱刚发生不久,也许刚刚发生。是吗?”
“是。”他笑了笑,简东平思路很敏捷。
“你去找她是想见她对吗?”
“对。”
“看来你没有她现在的电话号码,否则你没必要冒这风险。而你又说,你跟元元见过面,这说明你们见面的时候,时间很紧,她来不及给你留电话,也或许是因为不方便,旁边有人。”
陆劲笑而不答,他不得不承认,四年不见,简东平仍旧没让他失望。
“我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跟元元见的面,但那两个警察显然知道你们见面的事。我想,你要从守卫森严的监狱逃脱不大可能。那么……”简东平停顿了一下,“他们是不是今天把你带出了监狱?他们就是押送你的警察?”
“是。”
“我跟我女朋友在车上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吗?”
“何止听见,我还看见了。”他说完这句,发现简东平的神情有些尴尬,便笑着说:“James,每个男人都有被拒绝的时候,有的人多点,有的人少点。跟我相比,你属于少的。”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女朋友是警察,她说的话你总该都听见了吧?”简东平显然不想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
“对,我听见了。”陆劲点了点头。
“她说,那个男人很像他们局里的岳探长。也就是说,他不是普通的狱卒,他是个追查凶手的角色。我想他这号人物把你带出来,肯定不会是请你喝咖啡的,他一定是有什么案子需要你协助,我没说错吧?”
“是。”他禁不住笑起来,跟简东平这样的人在一起,他该节省多少口舌和精力啊。
“你逃脱是不是为了那个案子?”简东平问。
“是。”
“你上我的车也是故意的吧。你走出她家后,完全可以坐公共汽车、小巴、摩托车离开,虽然你说没人帮你,但我想,你在今晚想找个地方睡一觉还是很容易的。别忘了,不是旅馆才能睡觉,通宵电影院和大浴场都可以过夜。但是你没有,你故意上了我的车,我猜你是想找我帮忙,这说明,你虽然刚刚去了元元家,却没有见到元元,你想让我帮你联系元元,因为你知道她的电话可能会被监控,而我认识她,如果由我来联系她,就比较没隐蔽。陆劲,虽然你嘴上说你不是在报复我,但是你这么做的确是在害我。”简东平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
他正好吃完饭。
“非常感谢你的晚餐,我吃饱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饭碗推到一边。
简东平仍旧盯着他,目光里谴责的成分不多,更多的是疑惑和好奇,好像在问他,陆劲,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James,你说得没错。我现在很迫切要跟元元见个面,这只有通过你了。”
“陆劲,你知道不知道,你这么做等于是在害她?”简东平冷冷地说,俨然一个正义使者。
“所以,我想尽量做到隐蔽,我只要拿到我的东西,我就会立刻从她身边消失。”陆劲想到了她的美丽头发和柔软的皮肤,不禁叹了口气,他知道,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去碰。
“你要从她那里拿什么东西?”简东平问道。
陆劲本来就不打算隐瞒,于是他说:“我想从她那里拿回一个笔友给我的信。但是我还不清楚,元元是否保留着它们,也许早就扔掉了,所以得跟她见一面,有些话我得问她。”
“你刚刚在车上说,你现在要做的这件事牵涉到很多人的生命和一大笔钱,这是怎么回事?岳程找你帮忙,是为了这件案子吗?”
“岳程找我,是为了一号歹徒的案子。”陆劲道,“有个凶手自命一号歹徒,已经杀了25个人了。”
“一号歹徒?25个人?”这两组词显然让简东平精神一振,正义使者的光环从他头上消失了,现在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奇小子,他问,“这个凶手跟你有什么关系?”
霸气づ嘟嘟
发表于 2008-9-17 13:02:03
邱元元端详着床上的那套衣服,往事渐渐浮现在她眼前。很多年前一个深秋的下午,她正心烦意乱地躺在床上翻看着他给她买的杂志,他走了进来,穿着件很普通的黑色罩衫,手里拿着两个百货大楼的塑料袋。
“喏,看看吧。”他把塑料袋扔在她面前,跟往常一样,他脸上带着那种很欠揍的微笑。
“什么东西?”她用一只手撩开塑料袋,发现一个塑料袋里装的是件黑色皮衣,另一个里面则是一件蓝色细条纹的紧身马裤。这种衣服,她以前只在杂志上看到模特穿过,她总觉得以她的身材,她的气质,穿这么漂亮的衣服是对不起衣服了。
她看了看牌子,不认识。又看了看价格,皮衣1500元,马裤789元。
“你每月赚多少?陆老师?你疯了吗?”她仰头问他。
“我卖了5颗民国的纽扣,就是上次给你看的。”
可你非常非常喜欢那几颗纽扣!她差点脱口而出,但是她忍住了。算了,你活该!谁让你把我关在这里的!你活该浪费钱!
“你卖了它们就是为了买这些破衣服?我不会穿的。”她气势汹汹地对他说。
他又笑了。
“我觉得这套衣服很适合你。”
每次看见他这么笑,她都有种想给他一个耳边的冲动,但是她知道得控制自己。因为每次她打完他,他就会显得特别兴奋。他会像只蝙蝠一样直冲过来,张开双翅,把她整个人包裹起来,让她动弹不得,然后拼命亲她的脸,还会把头埋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发出猪一样的咕噜声。她不喜欢这样,因为每次那么靠近他,她就会觉得很紧张,脑子好像一下子就不听使唤了,有时候,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会一时想不起来,她只知道有一个雄性动物跟她依偎在一起,而她,是雌性的。当你强烈意识到自己性别的时候,往往没什么好事。所以,要克制,她对自己说。
“我不觉得我适合,衣服太漂亮,我太丑。拿走。”她说。
“元元,你不丑。”他说话的语气像在讲一个毋庸置疑的数学定理。
“我就是很丑,我连朋友都没有,我长得太老气了,别哄我。我知道自己!”她愤恨地说。这个话题勾起了她的伤心事。也不知道是因为基因突变,还是因为营养太好,她从13岁开始就疯狂成长,到16岁的时候,从外形看她已经像个少妇了。她的外形在同学中显得很特别,她知道不少小身材小脸的同学在背后讥笑她,她知道这是自己的缺陷,有时候她都不敢照镜子。镜子太爱说实话了。
听了她的话,他说:
“对,你长得是成熟了一些,但是你知道吗,再过10年,你一定会比你那些同学漂亮。”他坐到她边上,语重心长地说,“这种例子我见得多了,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显得老气,但是再过几十年,等其他人老掉牙的时候,他还是老样子。上帝是公平的。再说,我觉得你的可塑性很强,你的五官不难看,骨架子也不错,只要略微打扮一下就行了。”他轻轻撩了一下她的头发。
“得了吧。”她不想听他说废话,丑就是丑。
“元元,每个人都在成长。我把你雪藏几年,等我死了,等你重获自由的那天,你一定会让所有人惊艳的。你现在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一点点设计……”他看着她,脑子里好像在规划着什么。
“陆老师,谢谢你的鼓励。我恐怕是活不到那天了。你还是把眼镜还给我,我需要它,我想趁我还活着多看点书。”她不想讨论美和丑这个问题。
“这不行。”他的声音立刻变得阴冷起来。
“为什么?我又不会用眼镜杀你。”她道。
“不是因为这个……”他忽然从她身边走开了,走到了门口。
她觉得很奇怪。每次提到眼镜,他都显得很紧张,很不自在。
“那是因为什么?”
“我不想看到你戴眼镜,我害怕。”憋了一会儿,他说。
她不懂。
“把眼镜还给我!”她嚷道。
他好像没听见她的话,笑着说:
“你还是把这身衣服穿起来吧,我想我对你的腰围和胸围都目测得很准。我好希望能在第一百货公司的女装柜台前看见你。”
“为什么要在那里?”
“宝贝,因为那里试衣服的女人多,你到那儿就知道自己有多美了。穿上吧。”
说话真动听,她现在想穿它们了,但是,她还是恶狠狠地说:
“我不穿,我在坐牢,我就要穿囚衣!去给我买囚衣!”
第一百货的女装柜台?这就是他想传给她的信息?
收到。陆老师!
霸气づ嘟嘟
发表于 2008-9-17 13:03:53
“这个人应该就是我的笔友。”陆劲说。
“为什么说是应该?你不确定?”简东平问道。
“事隔多年,我什么都不能确定。”
“好吧,说说是怎么回事。”简东平转身从墙角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自己面前,像是准备看场三小时的电影。
陆劲相信等说完他想说的,这个人会帮他的忙的,也许还乐此不疲。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钟明辉的人,他一直在跟我通信,诉说自己的苦闷和杀人狂想,在他的叙述中,他似乎杀了很多人,邻居、同学、老师、陌生人,只要他看不顺眼,他都会想尽办法置对方于死地。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杀手,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么完成一场完美的谋杀,他说自己有耐心,有计划,也有魄力。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消灭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让他讨厌的生物。他告诉我,他还曾经毒死过郊区动物园的猴子和长颈鹿。我想,如果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他的确是个出色的杀手,因为他至今逍遥法外。我就是一直在跟一个这样的人通信。”陆劲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道,
“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有共同点,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的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开始交流的时候,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交谈?”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到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 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的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 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他那些年的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霸气づ嘟嘟
发表于 2008-9-17 13:06:13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会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18岁那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去出家了,其实我也算不上出家人,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而已,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
“也是一种发泄。”简东平道。
没错,不过没必要承认。
陆劲绕开了这个他不喜欢的词,说道:“我常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亲的信,她说她很想来看我,想给我送点吃的来,可我不想见她,我跟她说过,时间到了,我自然会回去,但是她就是不听,还是来了。所以我就躲在山里去了,我想等她走了我才回寺庙。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个破庙里休息,这个庙以前也有出家人隐居,但因为有一半屋顶已经塌了,没人修,所以我去之前那里早已经没人住了。在山里类似的破庙还有几座。那天我在这所破庙里一个人一直呆到天黑,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可能是半夜,我不清楚,突然听到有人说话,声音很大,好像还是两个人,他们把我吵醒了。”
陆劲喝了口水,耳边仿佛又响起那嘈杂粗哑的声音。
“我躲到一个佛像底下,听到那两个人在吵架,他们说的是普通话,但其中一个我肯定他是上海人,他有时候会漏出一两句上海话来,因为我父亲是上海人,所以我听得懂他在说什么。我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原来,他们是两个抢劫杀人犯。他们是来安徽看朋友的,那个朋友大概曾经在上海念过书,在他们眼里好像是个本来在学校里被他们瞧不起的人,但这次他们见到他,却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竟然已经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且根本不要上班。这两人大概在上海混得不太如意,都没工作,所以一看到对方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就非常恼火,于是两人一商量,就决定把那个人杀了,抢了部分古董逃了出来。”
“古董?”
“那个人好像是古董商,自己收藏了不少值点钱的小玩意儿,因为大东西搬不走,能找到的现金又不多,所以他们只能从他的柜子里带走了一些小东西,比如戒指、鼻烟壶、纽扣之类的。”陆劲停了下来,他想,简东平一定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果然,简东平叫了起来。
“我说呢?你一个穷教师哪来的那么多钱搞收藏,之前你在广州做美术设计的时候应该收入也不会很高。你就是从他们那里拿走了你最初的收藏,那些纽扣,对不对?”简东平笑了笑,忽然脸色一变,问道,“难道你杀了他们两个?”
“那倒没有。我只不过是拿走了那些小东西而已。”
“怎么回事?”简东平安静下来准备听下去了。
“他们不仅拿了那些小玩意儿,还拿了一张藏宝图。听他们说,被杀的那个在吃晚饭的时候不断向他们吹嘘,他之所以现在会这么有钱,还能成为古董商,是因为他无意中发现了一张藏宝图。那张图是他从旧货市场的地摊上淘来的,上面的文字很怪,像符号又像图画,里面还画了很多佛像,小贩说是他从自己家的猪圈里无意中挖出来的,他不懂那是什么,但看上去像是旧东西,所以就拿出来卖了。那个人后来用100块钱把它买了回去,他起初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完全是凑巧,他那时候在图书馆当管理员,一个非常轻松但薪水微薄的工作,他在那里有很多时间翻看典籍,期间,他当然还请教了一些人,最后他发现那张图其实是一个晚清海盗头子留下的藏宝图,至少他是这么对他那两个朋友吹嘘的。他说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研究出了藏宝的地点,每隔两年,他就会去那里拿一两件宝物出来,卖了,过一阵神仙般的日子。他现在出售的古董,大部分都来自于那个藏宝地点。”
简东平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但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好像在问,这是真是假?也太玄了吧?会有这种事?
(今日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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