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乱舞ň
发表于 2009-12-23 01:05:07
第三十节、做个善良地恶魔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叶秋冷冷地说道。“如果让我知道你在对付唐氏集团和唐布衣父女的话,你所做的一切我都会帮你公诸于世。而且,我们组织是不会放过你的。”
叶秋说着,脚上的力道也在加重。大腿还左右两边扭了扭,霹雳啪啦的声音传出来,金海利的手指骨被他一根根的给踩折。
将手上的枪丢在地上,却将那两张用来包枪的纸巾细细地折好装进口袋,抬脚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金海利直到房间门传来‘砰’地响声后,这才全身脱力的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惊讶、委屈、恐惧、屈辱各种触感一涌而至,然后搅和在一起,最后身体越来越寒,从内心深处一直冷到了体表外面。
是的,以后别再让他看到自己。金海利在内心深处认真地对自己说道。
扫视了眼房间的情况,金海利依靠一只左手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从西装内侧地口袋里掏出一把银色的袖珍手枪,这是他用来保命的工具。钱秘书用枪失败后,他便知趣地没有掏出来。或许,这也是救了自己一命的关键。如果他对叶秋用枪了的话,这个时候无疑已经是个死人。
金海利走到屋角已经疼昏过去的钱秘书身边,本想拉开他扣住眼睛的手,看看叶秋是用什么武器打伤他的,但是想起那张一直在笑让人心底冒寒气的脸,愣是控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理,举起手枪对准钱秘书的脑袋,左手不太灵活地扣动了扳机。
砰!
血花四溅,红白相间地物体喷射出来,钱秘书的脑袋被打了个大窟窿,连闷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便安静地离开了人世。
其它两个躺在地上装昏迷的保镖听到枪声,知道情况不妙,强忍着身体的疼痛从地上跳跃起来,一个往门外跑,另外一个向金海利冲过去,又是两个快速地点射,两人应声倒地。
金海利看看自己的左手,有些诧异,没想到第一次用它开枪效果就这么好。或许是情况危急激发了它的潜能吧。
剩余几个被叶秋打晕过去的保镖都没能逃脱魔鬼的召唤,被金海利提着枪挨个的打爆了脑袋。
刚才在叶秋脚底下痛哭求饶的男人一瞬间变成了来自嗜杀的恶魔,原本是他忠实下属的几个人被他亲手送到了地狱。
叶秋说出来敲打他的几件事每一件都非同小可,那几个人是他得罪不起的,泄露出去自己的小命就完完了。为了保密,他们必须得死。无论有没有听见叶秋所说的话。
等到最后一个保镖也被他开枪打死后,金海利这才露出几许残忍挣拧的笑意。
很幸运。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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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从绵绣出来后,并没有直接回到蓝色公寓。在路边找了个沐浴中心洗了个桑拿,拒绝了按摩小姐进一步的服务请求,躺在床上思考着今天发生的事,以及以后事实的各种发展可能性。
老头子说过,每日三省吾身,叶秋一直都保持着这个习惯。
夜凉如水,燕京的空气寒冷干燥,里面充斥着不少沙尘粒子,总让人觉得脸上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膜。有人说,在南方花城一个月刷一次皮鞋,在燕京一天得刷好几次皮鞋,这句话形象地形容了燕京的空气污染严重问题。
打车回到蓝色公寓时,已经是深夜。叶秋苦笑不已,没想到躺在床上竟然睡着了。可能是今天太累了吧,每次窥探过别人的记忆海一次,精神力和体力就消耗极多,像是被几十个富婆轮了一遍似的。
进了院子,公寓下面的灯已经熄了。二楼一间屋子的窗户还亮着灯,叶秋知道那是沈墨浓的房间。透过紫色的窗帘,叶秋看到后面有一道模糊的人影。
在听到外面有人开门和走动的声音时,帘子拉开了一条缝隙。明亮的灯光从那缝隙处洒向夜空,叶秋的眼睛正好和沈墨浓探视的视线触碰到一起。
短短的一秒钟接触,窗帘又‘哗‘地一声拉上了。沈墨浓的身影从窗上消失,然后二楼的房间也陷入黑暗。
“难道她在担心我?这女人还真是个当孩子请文明用语好人选。”叶秋脑海中还沉迷在刚才惊鸿一撇的惊艳之中,喃喃说道。
清晨。
叶秋睡的正香的时候,突然被一阵嘹亮的音乐声给吵醒。拍着脑袋想了半天,这才知道原来是装在衣服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这个手机自从配给他后,就一直没有响过。他还不知道手机的音乐是这么的激情:那一夜,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那一夜,我伤害了你-------
“喂,汪伯,有什么事吗?”叶秋看到来电显示后,无奈地按了接呼键。
“叶秋,老爷要见你。我现在在别墅门口,给你十分钟时间够吗?”话筒里传来汪伯古板的声音。
五分钟的时间叶秋就洗漱完毕,打着呵欠走出院门的时候,门口等着一辆黑色的奔驰。汪伯身穿裁剪合身的西装,一丝不苟地站在车门边。
“唐叔这么早找我过去干什么?”叶秋上车的时候问道。
“我不清楚。老爷会亲口告诉你。”汪伯板着脸说道。
见到对方守口如瓶的样子,叶秋也失去了说话的兴趣。安静的坐要后车座,思考着唐布衣这么早接他过去的原因。难道和金海利事件有关?
果然,叶秋刚走进唐布衣的办公室,唐布衣就直率地问道:“叶秋,金海利的事你知道吗?”
“什么事?”叶秋不容可否地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问道。
唐布衣的视线在叶秋的脸上审视了一阵,呵呵大笑起来。“英雄出少年啊,叶老的徒弟果然不同凡响。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是市局的郭局给我打电话,我都不知道金海利差点被人给做掉了。现在整个燕京城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叶秋又打了个呵欠,问道。真是无聊,如果只是问这个问题的话,电话里也能说了,干吗让自己跑这么远?
“放心。金海利自己都不知道凶手是谁,警察能查出来些什么?而且,一些容易暴露的地方我会帮你收拾干净的。”唐布衣一脸喜悦地说道。
叶秋抿嘴笑笑,没有说话。没有否认,也不愿意承认。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哈哈,我知道你们年轻人贪睡,我本来也不想这么早打扰你,只是一时激动,就让汪伯把你拉来了。你先休息休息吧,这两天就要开学了。果果的安全问题还要交给你,我是更放心了。”唐布衣和蔼地笑着。“对了,你确定你要学那个-----考古?不再和叶老商量商量?”
“不用了。”叶秋肯定地答道。其它的专业他没必要学,可戒指这个迷团却一直索绕在他的心头。能把它解开的话,此生也算是无憾了。
“好吧。那就这么确定了。我已经和学校那边沟通过,学校很快会补一份通知书下来,到时我会让汪伯送过去。”唐布衣点头说道。
做学生吗?
想起在火车上遇到的蓝可心和那个猥琐男,叶秋地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或许会有些意思。
(第一卷结束,第二卷叶秋将随着唐果林宝儿进入校园。能否和那些在命运中终究要有交际的人相遇?山村出来的叶秋能否融入心高气傲地精英学子这个群体?第二卷,故事才是真正的开始。
来吧,砸出你的推荐票。)
霸气╉乱舞ň
发表于 2009-12-23 23:41:00
第三十一节、故意找茬
‘金海利事件’对叶秋没有任何影响,一方面是其本人消极配合,甚至连凶手的样子都描述不清,警方无从调查。另外一方面,唐布衣也间接地让人将叶秋暴露的尾巴全部都给抹平了,没有人傻到主动跑去找唐氏集团的麻烦,更何况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唐布衣说出的两个怀疑对象,叶秋已经证实了其中之一的金海利不是绑架者。而另外一个嫌疑人唐布衣好像有些顾忌,提起来也是含糊其词,不愿意让叶秋追究。叶秋没能问出什么名堂,自然也不好再主动出击,仍然得采取被动防守的架势。
叶秋从唐氏集团的大楼里出来,心想这个时候回去也无事可做,说不定又要被那两个鬼灵精怪地女人拉去玩什么游戏,决定还是在外面转转的好。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漫无目的地欣赏着燕京地风景,豪华气派的高楼,琳琅满目的商铺,浪漫隽永独具匠心的咖啡馆,衣着时尚地男女穿梭其中,眼里不无做为燕京精英人群的骄傲。燕京做为华夏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有着百年古都的恢弘大气,又有经济发展带来的精致华丽,着实有其亮眼之处。
叶秋地眼神正留连在街边商店橱窗上展示的模特身上那薄如蚕翼地红色情趣内衣上,心想,要是让自己屋子里那三个女人分别穿上一套,场面一定很壮观吧。正在想着其中的霏靡性感时,突然间和一个软软的物体撞在了一起。
“唉,你这大色狼,还真撞啊--------你眼睛在看什么呢?”一个女孩儿娇嗔的声音。
叶秋抬头,便看到一个烫着小波浪的女孩儿满脸红润地娇嗔道,饱满的胸部在黑色职业套装的遮掩下剧烈的跳动着,显然,刚才叶秋撞的很不是地方。她身边一个长发披肩脸上画着精致淡妆的漂亮女孩儿安静地站在一边,眼神怯怯地打量着叶秋,给人很乖巧的感觉。
叶秋猛然觉得这俩女孩儿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喂,大色狼,不认识我们了?还以为你是什么正人君子呢,却跑到大街上看这龌鹾玩意儿,我们姗姗真是瞎了眼。”卷发女孩儿讥讽地说道。
“小曼,不要这样。”直发女孩儿听到同伴说话难听,着急地拉她的手臂,对叶秋说道:“对不起啊。小曼就是这样的脾气,她没有恶意的。请原谅。”
“什么这样的脾气啊?姗姗,你没看到他刚才痴迷的表情么?看看那边是什么?情趣内衣店。亏你还说他有一股什么狗屁气质,知人知面不知心,男人就喜欢做些表面功夫。”
陆小曼表情愤怒地说道。怎么说自己和姗姗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栽,虽然不在同一家公司任职,但却都被评为办公大楼的‘office’之花。
平时多少男人费尽心机地想方设法来接近她们,都被两人给打发了。上次两人工作结束便相约一起喝咖啡,在咖啡馆看到了坐在窗边好像是在想着心事的叶秋,脸色虽然平静,但却紧锁着眉头,眼睛一直专注地转向窗外----
苏姗盯着叶秋看了一会儿,喃喃说道:“这个男人有一股气质-----”
陆小曼就笑问她是什么气质,苏姗红着脸笑而不语。于是陆小曼就逼迫苏姗写了张便签,并点了杯叶秋一直在喝的拿铁让侍者送过去。
这属于白领们惯用的邀请方式,如果对某一人有好感,直接邀请又显得唐突,便会用这种含蓄却又有些小资情调的传递方式。没想到自己表错了情,那家伙看了一会儿纸条,留了个‘有缘再见’的纸条,竟然落荒而逃。
请文明用语!陆小曼愣了半天,怎么也没想到对方会是这种反应。
怨家路窄,两人再次出来喝咖啡,没想到正好又遇到那个逃跑的家伙,陆小曼见他入神地盯着街边的商店看,便故意跑到他面前远远的站着,看看他是否会撞上自己。没想到他还真的撞上来了,还顺手推了自己一把。--------而且正好推在自己的胸部上,有这么巧合的事么?
陆小曼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这么赤裸裸地吃豆腐,可这是自己主动送上来的,有苦也说不出,只好转移攻击方向,在叶秋偷瞄的情色内衣商店上大做文章。
叶秋也想起来两人是谁,对苏姗笑笑,说道:“没事儿。”他看的出来,这女孩儿脸皮薄,所以并没有难为她。
却是转过脸问陆小曼:“你怎么能说情趣内衣龌鹾呢?”
“我为什么不能说?你能偷看我还不能说了?”
“我也就是看看,可把它穿在身上的却是你们女人啊。”叶秋笑眯眯地反驳。
“谁穿了?”陆小曼一愣,没想到他竟然会从这个角度来反驳自己,气呼呼地说道。
“你看看,好像在哪儿买衣服的都是女人吧?我可没看到一个男顾客。”
“女人买来还不是穿给你们这些臭男人看的?”
叶秋脸上的笑意更浓烈了,笑呵呵地点头。“是啊。所以归根结底,那玩意儿不就是给男人看的吗?别的男人能看,我为什么不能看?难道,你想穿在身上让我看?”
“下流。”
“我知道。”
“-----”陆小曼彻底地被叶秋给干败了,拉着苏姗地手说道:“我们走。不要理会这个色狼。看到他露出来的丑恶面目了吧?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苏姗也没想到一个人的气质会突然间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昨天见他坐在玻璃窗边很是斯文内敛,没想到今天斗起嘴来,竟然让小曼驳的豪无还手能力。对着叶秋抿嘴微笑,说道:“有缘再见。”
突然想起来,这不是当初叶秋回给她们的纸条吗?脸上布满了红润,也失去了回头看叶秋反应的勇气。在陆小曼的拉扯下,向前面的咖啡店走去。
孔子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此话果然不假,也不知道怎么得罪她了,怎么故意跑来找自己的茬了。
叶秋将手掌放在鼻前闻一闻,手有余香。还没来得及仔细感受时,却看到沈墨浓的白色宝马车从身边穿过,车子里沈墨浓的表情寒如凝霜。而后面还有一辆同款的宝马车紧紧尾随着。
霸气╉乱舞ň
发表于 2009-12-23 23:41:32
第三十二节、不是跟踪是追求
叶秋是唐果的保镖,职责就是保护唐果的安危。但总算和沈墨浓相识一场,虽然她性情淡泊,心地倒挺善良,成熟知性,对自己也算不错,做饭的时候也有自己一份,身体还能散发天然体香---不帮她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叶秋怕沈墨浓被人跟踪,就招了辆出租车,示意司机跟上前面的两辆银白色奔驰。想起昨天自己也是在这个地方跟踪拦车跟踪金海利,心里就觉得有些好笑,自己不像是个保镖,倒更像是个侦探,整天干着盯梢尾随的勾当。
前面的两辆奔驰都不紧不慢地驶着,沈墨浓像是没有发现跟在后面的车辆一般,丝毫没有加速的意思。而后面的奔驰车也一直保持着段不远不近的安全距离,没有靠近,倒也没有刻意地掩饰自己的行踪。
叶秋有些奇怪了,按照这样的距离,沈墨浓应该会发现后面的车才对啊。想打个电话提醒沈墨浓,可手机里面除了一开始就存上唐布衣和汪伯的号码,还没有任何人的联系方式。甚至同一幢别墅里住的唐果林宝儿沈墨浓三人的都没有。
叶秋觉得有些挫败感。原来在山村里的时候自己都是一呼百应的,一声招呼就能出现几十个小弟,让他们上树他们就得上树,让他们爬树他们就乖乖爬墙,难道跑到城里来就混不开了?
前面两辆车行驶的路线越来越熟悉,最后竟然往蓝色公寓开去。叶秋开始疑惑了,难道他们认识?
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有些多管闲事了。可想起沈墨浓当时一闪而过的表情,叶秋还是觉得其中有些问题。
看到两辆奔驰车拐进了蓝色公寓,叶秋就远远的下了辆车。然后步行往蓝色公寓走去,他可不能让人误会自己也在后面跟踪。
果然,叶秋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客厅里有男人女人说话的声音。
‘性感比基尼’和‘可爱小肚兜’正在wow里坑蒙拐骗的时候,听到院子里有汽车的响声,而且还是两辆车的刹车声,就一起停下手上的游戏,跑到门口看情况。
第一辆车里下来的是沈墨浓,第二辆车下来的是一个非常养眼的帅哥,沈墨浓也不招呼后面的男人,下车后就径直往客厅走。男人也不介意,对着林宝儿和唐果彬彬有礼地微笑,说道:“你们俩一定是唐氏集团的唐小姐和林家的少年天才林小姐吧?久仰芳名。”
男人容貌俊郞,气质一流,笑起来脸上还露出对女人很有杀伤力的小酒窝,身穿一套黑色的修身休闲西装,没有打领带,却打了个黑色领结,看起来时尚而不古板。而且对着两女说话时,露出一口还算洁白的八颗小白牙,立即让两女好感大增。
“墨浓姐姐,这个大哥哥是谁哦?长得好帅。”林宝儿笑嬉嬉地拉着沈墨浓问道。
唐果倒是在正式场合很是注重仪表,身为唐家的唯一继续人,集团未来的执掌者,在自己人面前怎么样都无所谓,但不能给外人刁蛮幼稚的印象。很文静地站在一边,客气地说道:“谢谢,过奖了。”
“我是实话实说,算不得夸奖。你们的芳名不仅仅响彻燕京,连我们远在苏杭的人都时常听闻。”男人轻笑着说道,脚上却没有闲着,跟着沈墨浓一起进了大厅。
“墨浓,我来燕京的时候,特意去拜访过老爷子和伯父伯母,他们的身体都很好,只是非常记挂你。让我过来看看。”
“谢谢。我很好。”沈墨浓淡淡地说道。脸上像敷了层冰一样,平静地坐在沙发上,却没有起身为客人倒茶的意思。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哈哈,墨浓就不要和我这么客气了。伯母牵挂着你,说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回家去看看。”男人一脸笑意的说道。
“暂时工作比较忙。以后会找时间回去的。”
男人眼角余光扫了一眼林宝儿和唐果,心里暗气,也算是大家庭里培养出来的,怎么就这么不懂礼数。这个时候她们应该退避出去才对,还黏在这里干什么?
“伯母的意思,是让我们这个月中旬一起回去。16号是我爷爷六十大寿,我这次来燕京主要是为一些和我们贝家关系密切的亲友发请柬。”
“我想,沈家会有人过去拜寿的。”沈墨浓嘴角时浮现一丝讥讽。
“可是你不去的话,爷爷会不开心。毕竟,你是我的女朋友,爷爷的孙媳妇儿---”贝克松脸色有些为难地说道。
贝克松此言一出,唐果和林宝儿满脸诧异。唐果刻意维持着形象还好些,林宝儿却是小嘴张成了‘O’型,眼珠子差点瞪掉了。这件事她们俩都是第一次听说。
难怪墨浓姐姐独身一人从苏杭跑到燕京,而且创业时更是没有沈家任何的援助,那份辛苦只有和她同居一屋的唐果知道,甚至如果不是父亲几次暗地里帮助,她的公司开不起来,说不定人也被那些对她有觊觎之心的色胚给劫持走了。当时唐果还在奇怪,以沈家的背景在苏杭一带还是很吃的开的,沈姐姐干吗要找这份罪受,原来是因为婚事和家里闹翻了。
想起这事,唐果心里有些黯然。大富之家的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利益上的联盟。所谓的爱情,和家族昌盛相比是不堪一击的笑话。墨浓姐姐的婚姻想必是被父母安排给了这贝家少爷了吧。
自己呢?父亲会不会为了事业也给自己找一个并不喜欢的男人?
“贝克松,我想你记错了。我不曾答应过做你的女朋友,也不是你们家的孙媳妇,和你贝家没有任何联系。贝爷爷六十大寿我可能不过去了,代我向他老人家问好。”
“墨浓,何苦如此?虽然我以前也很排斥这种利益结盟的联姻,但是现在,我是诚心实意地待你。这份心境还希望你能明白。而且,这是两家老人的期望,我们做子女的,怎么能忍心让他们失望?”贝克松听到沈墨浓的话并不觉得奇怪,如果连她的这点儿反应都想不到,也愧疚自己苏杭四大公子的美誉了。
在没见过沈墨浓以前,他确实对和沈家联姻没什么兴趣。沈家的家业虽大,但是和贝家相比,还是差了一截的。可见到沈墨浓的第一眼起,他便知道,既使这女人一穷二白没有任何背景,他也是要追到手的。
霸气╉乱舞ň
发表于 2009-12-23 23:42:06
第三十三节、冒牌的叶家大少
“贝克松,你不用说了。我想,既然我从苏杭来到燕京,本身已经表明了我的态度。或许是沈家某些人想和你们贝家联姻,但这些与我没有一点儿关系。我不想借助你们贝家的背景,我也不会乞求沈家的可怜,我想要的东西,会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无法得不到的东西,也没兴趣去要。”沈墨浓接过林宝儿赎罪似的水杯捧在手心,撇了她一眼,说道:“如果你来的目的是为了想让我和你一起回去的话,我想让你失望了。”
林宝儿见到沈墨浓没有生她的气,小脸立即绽放出烂漫地笑颜。刚才自己没能分清敌我形势,一出来就夸这男人是个‘帅哥’,没想到竟然是想来打墨浓姐姐主意的牲口,而且墨浓姐姐对他态度冷淡爱理不理--------林宝儿立即知道自己站错了队,小脑袋瓜子飞快地想办法弥补。
于是,就殷勤地跑去泡了杯茶,满脸堆笑地送过去。并且,只泡了一杯,做为客人的贝克松都没有机会品尝林大小姐的泡茶手艺。这也是刻意落他的面子,替墨浓姐姐出气------当然,她也没什么手艺。只是将茶叶抓进杯子里,然后注满开水----洗茶的工序都忽略了。
贝克松现在正处于感情纠结的境况下,倒没有将林宝儿的这种小动作放在心上。进屋后也没人邀请他落坐,他也只好站着,怕这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墨浓会让这性格强势的女人心里不舒服,眼神就尽量放地柔和。
“墨浓,我想我们的感情陷入了一个误区。我知道,你对沈贝两家的联姻非常反感,我本人也是。自己的感情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做为一件交换利益的工具。这是贝沈两家的长辈定下来的,我们做晚辈的也实在不好多说什么。”
“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我是因为喜欢你才希望能和你走到一起,而不是因为两家联姻而给我贝克松带来了什么好处。我的意思你明白么?我们可以抛开家族利益和个人背景,我就是简单地贝克松,你是简单地沈墨浓,我们各自都是自己的个体,我们有权力去追寻自己的幸福。难道这样不好吗?墨浓,我知道你对我有些误会,可我愿意改变并接受你的监督。”
“我愿意和其它喜欢你的男人一样,站在同一个起路线上去追求你。相识一场,你不能连个给我追求你的机会都没有吧?”
古镇西塘、小城老宅、杏花春雨这种酥软的文化背影侵润下,苏杭多出才子佳人。古有闻名天下的江南四大才子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今有苏杭四大公子连锋锐、贝克松、韩幼凌、郭成照。
四人出身苏杭豪门,年少多金、又多才多艺,风流不羁,所以被好事人并在一起,合称为四大公子。四人在经商上颇有天赋,在女人方面也很有一手。
所以,四大公子排名第二的贝克松这么一番真切诚肯的表白,确实有几分水准。既表达了仰慕之意,又不让人觉得虚伪恶心。而且,愿意放弃自己的身份,和其它的爱慕者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同时追求沈墨浓,虽然其言的真实度值得怀疑,但这份心境还是能欺骗到一些智商低些地女人的。
况且女人一遇到这种事就容易犯昏,对待不喜欢的对象还能努力保持理智,要是稍微有些动心的,那就彻底沦陷了。
“抱歉。我不喜欢你。”沈墨浓淡淡的说道。“对待我不喜欢的追求者,我一般都是用这句话拒绝。”
贝克松想吐血。没想到自己表演了那么半天,这女人根本就没有听进心里,丝毫不为所动,仍然是那幅冷冰冰的样子。
“墨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不喜欢我什么,可以坦率地告诉我,我会为你改变。”贝克松没有失去信心,反而因此激发了他心中的战意。这样不是更有意思了么?
电视小说中的男女主角历经磨难才最终走到一起,吸引了无数人的欷嘘和眼泪。这样的爱情才来的动人,或者说,这样的女人才更加的诱人。
“我不喜欢你追求我。”沈墨浓优雅地抿了口茶,轻声说道。
“--------”
扑哧!
一直站在门口的唐果没想到沈墨浓会这么回答他,一口笑意没能忍住,扑哧一声就笑了开来。林宝儿更加肆无忌惮,捂着肚子咯咯地笑个不停,胸前那一双饱满更是摇晃的厉害。
贝克松气愤不已,眼神却还是在林宝儿的胸部上徘徊了几眼。这个女人也是个尤物。
唐果努力维持的形象一下子就破灭了,心里着实郁闷。正在想找个理由掩饰时,恰好看到了院子里的叶秋,眼睛一亮,便笑嬉嬉地喊道:“叶少,你怎么来了?”
叶秋还在院子里犹豫,是不是要进客厅看看时,见到唐果站在门口对着自己招手。
叶少?是喊自己么?
“叶少,快进来啊。墨浓姐姐在家呢。”唐果见到叶秋还傻乎乎的站在哪儿,干脆跑到院子里请他进去。脸上笑容满脸,说出来的话却是‘配合着演场戏,知道吗?”
“知道。不就是扮作她的追求者吗?这种桥段我在电视上看的多了。”
“-------就你话多。呆会儿可不许穿帮了。”唐果的语气凶神恶煞的,脸上的笑意却是越发的浓烈。
唐果领着叶秋进了客厅,笑吟吟地向贝克松介绍道:“这是叶家大少,叶秋。”
叶家大少?贝克松迷茫地看了一眼对叶秋有些巴结味道的唐果,又看看沈墨浓和林宝儿脸上的喜悦表情,心里暗道:糟糕,难道墨浓喜欢的是这个家伙?
心里不悦,脸上却没有泄露半分出来,微笑着向叶秋伸出右手,说道:“叶少,你好。”
身为四大公子之一,又在家族里耳熏目染,这份气度还是有的。
霸气╉乱舞ň
发表于 2009-12-23 23:42:38
第三十四节、忽悠
贝克松并不知道这个叶家大少是何许人也,但他清楚,燕京城这潭子水极深,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人的好。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谁知道会不会被人在后面捅上一刀?所以,主动向叶秋表达了自己的善意。
叶秋虽然不清楚那些真正的公子哥是如何待人接物的,但起码的傲气是肯定要有的。因为他是个假货,增添一股傲气或许能增加一份说服力。有的时候,人性这东西很贱,你要是跟他客客气气的,他还觉得你这人有问题了。
叶秋没有立即伸手去握贝克松的手,而是转过脸问唐果:“他是谁?”
说实话,唐果也不知道这跟狗尿苔子一样突然冒出来的男人是谁。只是从他和沈墨浓的对话中听到些端倪,好像是姓贝,从苏杭那边过来的,和沈墨家的家族沈家有些联系。
沈墨浓知道唐果的意思,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如果能一劳永逸地断了贝克松的追求之心,她倒也乐意配合。
于是站起身为叶秋介绍道:“叶少,他是苏杭贝家的贝克松。”
这情景落入贝克宁的眼里,心里更不是滋味。自己来了大半天,连口水都没喝上也就算了,竟然也没人邀请自己落坐,腿都站麻了。而这叶家大少甫一来,沈墨浓就主动站起身迎接,人比人气死人啊。
“哦。贝家,十景缎绸庄是贝家的产业吧?我们家老爷子喜欢穿丝绸做的衣服,每年都要从你们店定几套。”叶秋表情淡然地说道,这才伸手和贝克宁举了半天不知道是收回去还是继续在哪儿晃着的手握在一起。
叶秋没有说谎,他们家老头子虽然对自己苛刻小气,总说什么自己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享受荣华富贵,但对自己身上倒是舍得花钱,确实是每年都要在十绵缎定购几套长袍。这事也是叶秋经手的,自然摸清了十锦缎的底细,所以叶秋才知道苏杭贝家的存在。
这次贝克松更是不疑有假了,十景缎绸庄确实是属于贝家的产业,但这绸庄只经营高级顾客,每套丝绸制品的衣服卖到数万甚至数十万,虽然在全世界有上百家连锁店,但如果不是一定级别的人,是不知道它和贝家有联系的。
而且他说,他们家老爷子每年都要定购几套,‘几套’两字倒是很平常,有钱人家一年买上几套是很正常的,可那‘老爷子’三个字很是让人浮想翩翩啊。难道是燕京那位大佬之后?
“哈哈,谢谢叶老对小店的照顾。今日和叶少相识也算是缘分,不知叶少能否留个地址,以后有了新款式我会立即着人送过去给叶老挑选。也算是我这做晚辈的孝敬叶老的一份心意。”贝克松也没心思去追求沈墨浓了,而是一心想要和这个叶家大少建立一定程度的友谊。
“贝大哥让我为难了。我们家老爷子可不喜欢我来这套。”叶秋微笑着拒绝。
“哈哈,是我唐突了。相请不如偶遇,今天正好和叶少相识,中午我做东请大家吃顿饭如何?”虽然被叶秋拒绝了,但贝克松并不生气。如果一见面就接受自己这份礼物,那么这个叶家大少也太不成气候了。
叶秋抬眼瞄沈墨浓的反应,见到她站在贝克松身后对自己轻轻摇头,便笑着说道:“下次吧,下次由我尽地主之谊邀请贝大哥。我今天来找墨浓有些事要做。”
贝克松听到他当面提到自己和沈墨浓的关系,脸色不由得一滞。再有心机的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都会有些不舒服。
“既然这样,那我就先告辞了。有机会来请叶少喝酒。叶少可不能再次拒绝啊。”贝克松快速调整好面部表情和语气,在没有搞清楚对手的状况之前,他也不能轻易出招。这口闷气也只能先忍着。
又转过脸对沈墨浓说道:“墨浓,我先走了。希望你好好考虑考虑我的建议,伯父伯母也很挂念你,希望你能回去看看。”
他这么说,也是软软的刺激叶秋一把。将自己和沈墨浓的关系抖出来,就占了主动位置。不然,这叶家少爷还以为自己要横插一脚呢是第三者呢。
他怕沈墨浓又说出什么拒绝的话,也不等她回答,又向唐果和林宝儿辞别,然后很是洒脱的走了出去。
一群人都走到屋檐下相送,贝克松又潇洒地对几人摆了摆手,这才钻进车子里,将车子倒着开出了院子。
等到贝克松的车子远走后,三个女人突然间就将视线都集中在了叶秋的脸上。
“怎么了?露陷了?”叶秋有些忐忑地说道。以前扮过大侠,扮过强盗、扮过小偷、扮过警察,扮过护士、扮过空姐------(抱歉,搞错了),但扮这富家公子哥还是头一回。
“叶秋,你演的太好了。简直是奥斯卡影帝---你刚才的形象和我见过的那些公子哥一模一样---”林宝儿圆溜溜地大眼睛盯着叶秋,一脸兴奋地说道。
确实,这种公子哥的扮相非常难。他们都有着良好的家世,又有着极其严厉的教育。所以,他们待人接物时会努力表现的平易近人,可骨子里的傲气又让人无时无刻地感觉到他们的高人一等。
叶秋的扮演正好找到了两者的精髓,既让人觉得容易亲近,又让人产生距离感觉得深不可测,难怪把见多识广的苏杭四大公子名列第二位的贝克松给唬住了。他们这些人看人的眼光可是非常毒的,不是那个阶程的人,是很容易就在语言神情上露了老底的。
“嗯。确实不错。简直是本色演出。”一向看叶秋很不顺眼的唐果也难得地夸了他一句。
沈墨浓走到叶秋面前,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说道:“谢谢。”
“没事儿。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叶秋谦虚地说道。被三个如花似玉的绝色美女拍马屁实在是一件爽歪歪的事。
“你是怎么知道十景缎和贝家的关系的?”沈墨浓突然问道。
“啊?”叶秋毫无防范下,差点儿被沈墨浓打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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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23:43:18
第三十五节、智慧女人
贝克松的银色宝马拐上主干道后,便停了下来。烦躁的心情表现在脸上,浓密的剑眉紧紧地皱在一起。他们这种身份的人是不能轻易和人结怨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可能会引出各自身后的势力。但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和别的男人亲密,心里也着实不是滋味。
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然后响起蓝色多瑙河的音乐声,可整首曲子都快演奏完结的时候,那边还没有人接听。正当贝克松要放弃的时候,突然间耳朵边出现了酒杯碰撞的叮当声音和喧哗的说话声。
“喂,克松,你不是去燕京看你的神仙妹妹了?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不过来的正是时候,我在红妆呢,小六他们也在。今天认识了几个日本妞,很正点,还是什么日本什么偶像组合呢,赶紧过来,兄弟分你一个。”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含糊的声音,贝克松隔着电话甚至都能闻到对方呼出的酒气。
“幼凌,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现在在燕京呢,赶不回去。我要向你打听点事儿。”贝克松收拾好心情,语调平静地说道。
“什么事?克松什么时候和我这么客气了?”
“幼凌,你们家在燕京关系深厚。知道燕京有个叶家么?”
“叶家?你打听这个干什么?能具体点儿吗?”男人的声音清晰了许多,看来刚才的醉意也有些伪装成份。
贝克松自然不能告诉他自己的女人被一个姓叶的给刨了墙角,于是说道:“今天认识燕京一个朋友,姓叶,好像有些来头。第一次见面,我也不能问的太细,所以麻烦你打听一下。”
“行。我回头问问我们家老爷子。没别的事了?没事挂了,我要去享受我的东洋之花了。”说着,贝克宁这边已经传来电话盲音。
贝克宁苦笑,看来这次的货色确实不错,连见惯了风月的韩大少都如此急躁。
有人帮忙打听,贝克宁的心情也平静了下来。现在事情还不算糟糕,那个叶家大少好像也并没有完全得手。自己还是有机会的。不过,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贝家男人最重要的品德就是:不敢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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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视女人的智商,特别是没有恋爱过或者在情场杀了几个来回还毫发无伤的女人智商。
叶秋没想到自己刚刚帮沈墨浓解决了一个难题,她反手就给自己来了一个出其不意的问题。
确实,如果自己真的一直生活在山村的话,又怎么会知道十景缎?
这个品牌鲜为人知,只在上层社会中间流传。而且它的专卖店并不在闹市区,是找一处清静幽谧的大街买下独立的营业别墅。整幢别墅到处悬挂着丝绸制品,既简洁大气,又极具艺术感,像是一个苏杭丝绸的国度。而这种营业方式既能为顾客保密身份,又体现了顾客的尊贵感。很受顾客的好评。这也是借签西方奢侈品品牌的成功模式。
“这个------哈哈,我也是今天才听说的。早上汪伯来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在车上正好就谈到了十景缎,汪伯提到了苏杭贝家------”叶秋想了想,自己在燕京还真没有认识的人。只好把这事儿推到汪伯身上了,正好今天上午两人还见过面。而且以他的身份,不可能不知道十景椴这回事。
“是吗?汪伯会和你说这个?”唐果一脸疑惑地看着叶秋。什么时候汪伯改性了,会和一个陌生人讲这种无聊的事?“我打个电话问问汪伯。”
叶秋郁闷不已,早知道随便找个人了,或者说自己是在报纸上看到的也好啊。这下要落人口实了。这个唐果还真是多事儿,用得着这么认真么?叶秋还真没想到唐果会在这件小事上较真。不然他也不会选择汪伯当挡箭牌了。
“果果。”沈墨浓出声喊道。
“啊?”正要拨电话的唐果停下来看着沈墨浓。
“-------中午了,我们去超市买些菜回来做饭吧。”沈墨浓瞟了眼叶秋,说道。
啊!
唐果尖叫起来,跟发情的中年妇女似的。“墨浓姐姐,你终于同意让我出门了吗?太好了,我爱死你了。你等等,我去换衣服。”
一直不能出门,唐果呆在家里快憋疯了。这次沈墨浓松口让她出去放放风,难怪她能开心到这种程度。因为沈墨浓这么一打岔,她要打广告问汪伯有没有和叶秋说十景缎的事也自然而然地掀过去了。
“叶秋,你也一起去。”沈墨浓丢下一句话,便也跟着进屋了。
叶秋凝视着沈墨浓,心里有些温暖。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早就猜测到汪伯不可能会和自己说这些,所以在唐果要询问汪伯的时候故意打断。她是在为自己保留颜面,既使自己对她们说了谎。
会说谎的男人不一定是坏男人,但愿意为男人保留尊严的女人,却一定是个好女人。
“也不知道这女人有没有谈过恋爱,怎么会这般体贴?”叶秋心里想道。
站在院子里等了一会儿,沈墨浓、唐果、还有林宝儿三人这才并肩出来。三人都刻意地换过妆,沈墨浓性感、唐果青春靓丽,宝儿-----不太好评价。脖颈以上看是童真,颈部以下看是丰满。
叶秋的承受能力多么的变态啊,既使晚上睡觉时有个长相跟沈墨浓似的女鬼出现在他床头,他都不会惊慌,还能和她调调情。可这三个女人出现的时候,叶秋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心脏跳动的频率被打乱了。
“陪着三个大美女逛街,骄傲吧?”林宝儿笑嬉嬉地走到叶秋面前说道,那胸前-----算了,叶秋觉得自己不能有事没事儿的往人家胸部瞅几眼,被人看到,别人还以为自己是色狼呢。
“骄傲。”叶秋点头。可他知道,呆会儿那些嫉妒的眼光也足以让自己死上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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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23:44:27
第三十六节、便宜小弟
唐果绑架案凶手是谁还无法确定,叶秋只能按兵不动被动防守。唐果仍然不能出门、林宝儿自然也得在家陪着。沈墨浓有公司的事要处理,倒是每天要出去一趟,贝克松也没有再来纠缠。叶秋原本还担心他误认为自己是真正的叶家大少而起了结交之心,没想到他自从上次走了后就没有再来过,叶秋也算是松了口气。
叶秋这两天生活的比较滋润,假如不是整天被那两个女人缠着玩游戏的话。自从上次叶秋和唐果和林宝儿三人玩了丢沙包这个游戏后,两人竟然上了瘾。每天都要就拉着叶秋战斗几个小时。
唐果本来是抱着报仇心理的,可每次都被叶秋给砸的鼻青脸肿花容失色,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碰到叶秋的衣角。心里恨的不行,和叶秋拼命的心思都有了。林宝儿也在旁边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于是,叶秋和唐果的关系越发的紧张了。
九月六号是水木大学开学报道的日子,前一天唐布衣就让汪伯送来了叶秋的录取通知书。
水木大学考古系,一个很冷门的学科。在这种金融危机影响的大环境下,或许毕业之后出来找工作都是个问题。不过叶秋倒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对他而言,能解开噬魂戒的迷团对他来说意义更大一些。
吃过早餐后,叶秋便跟着唐果和林宝儿往水木大学赶去。水木大学属于华夏国最有实力的大学之一,但却不是贵族学院。相反,大部份的学生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
如果唐果和林宝儿都开着自己地跑车去学校的话,也实在是太招摇了些。叶秋这个小跟班说不定也受她们的影响成为学校风云人物。沈墨浓特意叮嘱两人,最好是打车过去。唐果和林宝儿倒是没有在反对,她们也不想搞的太与众不同。
如果你的钱到了一定的数量后,并不需要非在全身上下贴满名牌商标。比尔盖茨就是穿条破了洞的牛仔裤,说不定也能引起一场时尚潮流。
三个人坐在一辆出租车上,叶秋坐在副驾驶室,唐果和林宝儿会在后面,两人唧唧碴碴一路说个不停,对在学生活倒是充满了期待。
车子快要到水木大学门口的时候,唐果突然让司机停车。然后对叶秋说道:“你从这儿下车吧。”
叶秋正有此打算,他本来就不愿意跟着唐果和林宝儿两人一起进校门。两人虽然没把那夸张的跑车开到学校,身上的衣服也刻意地低调。但是那相貌实在是太招人眼球了一些。
自己跟在她们身后算什么?别人要是误会自己是她们的男朋友了怎么办?咱丢不起那人。
而且,这里是学校,想必那些对唐果有所企图的人也不会傻到在新生开学的时候跑到学校来绑架。水木大学非同一般的学校,如果真要是出了什么事,你就算背景再深厚,也不一定能摆的平。
叶秋帮司机关上车门后,这才想起,自己忘记付车费了。
出租车再次发动,然后在学校门口停了下来。唐果和林宝儿下了车,叶秋故意放缓脚步往门口走。
古朴雄伟的宫廷拱式大门,水木大学四个黑体字极其的耀眼。无数的新生对着这几个字拍照留念,更多的是熙熙攘攘从拱门下进进出出的学生。一个个脸色兴奋,眉眼飞扬,由衷地为自己能身为这所高等学府的学生而感到骄傲自豪。
叶秋倒是没有这种情愫。如果不是为了保护唐果的任务,不是自己想解开戒指的迷团,就算学校掏钱请他进来,他也不见得会答应。
在拥挤地人群里四处扫了一眼,已经没有唐果和林宝儿的影子了。可能是去找自己就读的系别去报名了吧。唐果是经济管理系,林宝儿是计算机系,两人入学后也是要分开的。
不过让叶秋疑惑地是,都说林宝儿是个电脑天才,他却一点儿也没发现她有什么奇特之处,也就是在玩wow的时候可爱小肚兜的操作快一些,刺人的动作彪悍一些。
考古系是一个冷门专业,叶秋转了一圈也没发现考古系的招生条幅。倒是把自己给转的晕头转向,一流名校果然名不虚传,不说它的师质力量如何,单是校园的面积就让人吃惊不已了。准备找个脖子上挂着迎新牌子的学生会成员问一问的时候,却听到有人向自己这边跑过来。
“大哥------大哥,真的是你。你怎么跑这么快啊?”一个男孩儿气喘吁吁地跑到自己的身边说道。
“是你?”叶秋微微有些诧异。这个男孩儿不就是上次自己在商场里救过的老人孙子吗?他怎么跑进水木大学里面来了?难道那老爷子是大学教授?
“大哥,你还记得我?”小男孩儿看到叶秋认出自己,满脸激动。“我刚才在报名的时候看到你,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呢。想来找你,可手里的手续还没办完。等到办好手续后你又没影了,总算是把你找到了。”
“报名?你也是水木大学的学生?找我干什么?”叶秋疑惑地问道。这男孩儿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面相比宝宝还小一些,怎么也读水木大学了?不是传闻水木大学是千军万马闯独木桥非常难考吗?怎么这小屁孩儿都进来了?
“是啊。我叫韩爽。是水木大学计算机系的新生。”男孩儿可爱的点点头。“大哥,我一直在找你啊。还特意跑到新天地等了你两天,可你都再没有去过。你救了我爷爷的命,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我爸爸叔叔他们一直想请你去家里吃顿饭,就是找不到你。大哥,你今天一定要去啊。”
叶秋笑着摇头:“吃饭就免了。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过,我到现在还没找到报名的地方呢。”
“大哥是哪个系的?”韩爽一口一个大哥,对叶秋非常亲热。连叶秋这种冷血动物都对他有些好感。
“考古系。”
“考古?大哥,你太有情调了吧?怎么会想到学这个?”
“哈哈,个人爱好。”
“我刚才找你的时候看到考古系的迎新点。大哥,我带你去。”韩爽笑呵呵地说道。
既然这个便宜小弟认识路,叶秋也没理由拒绝。便跟着他一起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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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23:45:03
第三十七节、水木第一小系
唐果和林宝儿甫一下车,立即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一个身材高挑青春时尚,一个粉雕玉琢清纯可爱,虽然两人穿衣打扮已经纪念简洁,但是和那些刚刚从中学升上来根本就没有多少衣着搭配知识的学生中间还是显得与众不同。
“唐唐姐姐,为什么让叶秋提前下车啊?”林宝儿拉着唐果的手说道。
“笨蛋宝儿,让他跟在我们后面,咱们怎么泡帅哥啊。”唐果捏了捏宝儿的小脸,笑着说道。
“嗯。也是。不然别人还以为他是咱们的男朋友呢。唐唐姐姐,那咱们就比谁泡的帅哥多吧。”
“哼,比就比,谁怕谁。别以为你胸大就一定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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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在讨论着如何泡帅哥的时候,其实已经有无数的帅哥在打着她们俩的主意。
“同学,请问你们是新生吗?哪个系的?”一个学长满脸笑容地跑过来。
唐果理都不理,拉着林宝儿就闪。
“唐唐姐姐,人家问咱们话呢,为什么不回答啊?”
“谁让他长相那么猥琐。笑的又难看------”唐果说。
哦。那咱们自己去报名吗?”
“放心吧。我都看到你们计算机系的迎新处了。走,我们先去给你报道,然后再一起去给我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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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两棵树中间挂的那红色横幅的提示,叶秋根本就想象不到考古系的迎新点就设在这么个偏僻的角落。刚才叶秋进来的时候看到,其它系的迎新点都非常热闹,一溜儿的排开十几张桌子,数十人的系学生会干部和老师组成的迎新团队都忙不过来。
而考古系只有稀稀落落的三张桌子几张椅子,两个男人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打瞌睡。韩爽跑过去拍了桌子后,一个眼镜男才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找谁?”
听到这货的问题,叶秋差点晕倒。这儿难道不是迎接新生的么,他竟然问自己找谁。
“我大哥是来报道的。”韩爽气愤地说道。
眼镜男听到韩爽的话,茫然地扫了扫四周,这才嘀咕着说道:“哦,原来这不是寝室啊。”
感情他还以为自己在寝室睡觉,叶秋和韩爽是两个不速之客呢。
眼镜男丢过去一枝笔砸在另外一个还在打呼噜地家伙头上,喊道:“胖子,接客了。”
叶秋这次是真的服了这眼镜男了,每一句话都是无比的经典。而且这还是他无意间说出来的,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幽默。
胖子也满脸茫然地抬起头,脸上有被桌子压出来的淤红,嘴上沾着口水丝,说道:“来了几个?”
“两个。”眼镜男回答道。“对叶秋说道,你们俩都是学考古的?”
“我不是。我大哥是。”韩爽替叶秋回答道。叶秋笑笑,有这个小弟在,自己连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哦。通知书带了吧?给我。这是张报道表格,你趴在那张桌子填一下。呆会儿胖子带你过去交费。你没有行李?本地人吧?那要不要住校?”眼镜男一边登记叶秋的名字,一边咨询些基本问题。
叶秋虽然不是燕京人,但是他现在住在蓝色公寓,倒是不担心没有落脚之处。不过,心里还是对大学生活有些好奇。反正也要交住宿费,干脆就在学校占一个床位算了。以后说不定会用得着。
就对眼镜男说道:“我住校。”
“行。先跟胖子一起去交费。然后让他带你去宿管处办住宿手续。”
胖子虽然胖,为人倒是很热情。在领着叶秋办手续的途中给叶秋介绍了考古系的情况。
考古系号称水木第一小系。每界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招生人数是二十人。也就是说,四年加在一块儿招过来的考古系学生只有八十人。这二十个人分到了五个宿舍,都是本系的人住在一起。
在宿管处领了住宿卡,胖子就带着叶秋去考古系的宿舍楼。6栋307,叶秋进去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有了三个人。
胖子向他们介绍说叶秋说新来的同学后,一个长相帅气的家伙笑呵呵地指着叶秋问道:“你一定看过《鬼吹灯》吧?”
叶秋倒是听说过《鬼吹灯》这部08年大红的网络小说,倒真没有看过。听到这家伙一见面就问自己就个问题,就觉得有些奇怪。
“怎么这么问?”叶秋打量着这个主动和他说话的宿友,疑惑地问道。
帅哥苦着脸说道:“我就是因为痴迷鬼吹灯,所以才铁了心地报考了水木的考古系,甚至都和家里人闹翻了。没想到这一来报道我就后悔了。艺术系的花、中文系的草,建工系的和尚满地跑。咱们考古系倒好,花没有,草没有,甚至连和尚都没有,寸草不生。”
叶秋听他说的有趣,也跟着笑了起来。大家笑了一阵,刚见面的生疏感就减去大半。
那个因为痴迷鬼吹灯而想着报考水木考古系将来也能去盗墓的家伙叫扬乐,戴着眼镜瘦的只剩下一身排骨的家伙叫李大壮,听到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大家又是笑作一团,他也苦着脸解释,说自己刚刚出生的时候只有三斤重,家里人长大后成了侏儒,便取了这么个具有祈祷意义的名字。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眼神一直茫然地注视着窗外的宿友叫吴正靖,很女性化的名字,只是给人很冷淡的感觉,他的名字也是扬乐主动问了才说的,没有任何个人介绍。
叶秋简单地介绍了自己和韩爽,因为都没有介绍自己的年龄,也就不能像小说里面说的排个大小。
扬乐是个很活跃的人,见到大家都互相介绍后,笑着拍拍手说道:“各位,今天是咱们盗墓界四大泰斗相聚的日子。这么具有纪念性的日子里,怎么能没有酒呢?走,我请客。”
“这是艺术,不是盗墓。不要把每个人都想的跟你一样低俗。”吴正靖寒着脸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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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23:45:36
第三十八节、冤家路窄
吴正靖冷硬地顶了这么一句后,也不顾忌别人的看法,甚至连给杨乐反驳的机会都没有,就甩门而去。众人面面相觑,刚才才融洽起来的气氛再次搞的僵硬。
李大壮身材瘦小,脾气却火爆,看到吴正靖的身影还没走远,就吼着大嗓门骂道:“**,什么玩意儿?艺术?这都什么年代了?除了岛国av,还有个j巴的艺术。真恶心,竟然和这么一个装货住在同一个寝室。”
杨乐的脸色有些难堪,本来自己也是一番好意,大家天来地北的来到同一所学校,并住进同一间寝室,而且将要在一起生活四年,能够把宿友的关系搞好点儿大家活的也充实点儿。没想到自己热脸贴上了个冷屁股,还被人骂作低俗。
“算了,大壮。可能是我说话方式不对吧。看来吴正靖是不会去了,我们几个去聚一下?”扬乐看着叶秋和李大壮说道。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也算是个有些眼界的人物。
大学生虽然被人称为‘天之骄子’,但大一新生都是刚刚从高中的应试教育中千军万马中闯进来的,高中阶段整天文山题海的,那有什么时间搞斗争搞派系?很多书中一写大学生就阴险狡诈心机深沉,纯粹是扯淡。除了一些商宦世家耳熏目染出来的,又有几人如此?
他们大多数还保持着纯真和耿直,讲义气,甚至还有严重的傲气。有的毕业好几年了还是如此。就像李大壮,看不顺眼的立即就骂开了,也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而扬乐的反应倒是让叶秋留上了心,这家伙表面大大咧咧的,不会是扮猪吃老虎吧?
因为叶秋知道自己的本性如此,所以对和自己同样类型的人物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提防。
“行。杨乐,我们自己去庆祝,少了他我还能多喝两杯-------对了。我不太会喝酒。”李大壮拍着杨乐的肩膀安慰道。虽然话语有些矛盾,倒不能看出他一片诚心。
“叶秋,你们俩呢?”杨乐感激地看了李大壮一眼,期待地看向叶秋。
说真的,叶秋还真有些为难了。虽然他现在是水木大学的学生,但他还有另外一份工作,就是唐果的近身保镖。昨天晚上唐布衣还特别打来电话,言词肯切,希望叶秋能在唐果的安全上多费些心,最好是贴身保护。
如果唐果要回去的话,自己是肯定要跟在她身后一起回去的。但是被吴正靖这么一闹,这个时候自己也拒绝杨乐的一番好意,叶秋倒真的有些于心不忍。如果是社会上的一些人物,叶秋倒还能任着自己的性子做,没必要去迁就谁。但是杨乐还是个年轻有朝气的大学生,而且是自己的宿友,叶秋也不想过于打击他。
韩爽倒是对杨乐有些好感,但是自从今天认了叶秋这个大哥后,就唯他马首是瞻了。叶秋没有说话,他也不方便开口。
“我先打个电话问问。”叶秋无奈地说道。
“问问?吃个饭还要向人汇报?”李大壮瞪大了眼睛看向叶秋。
“叶哥,不会是向嫂子请示吧?请文明用语,你太强大了。简直是我的偶像。我还正琢磨着要到其它系寻找外援呢,你都把嫂子给搞定了?咱们学校的?是的话一起叫过来吃饭吧?以后总是要见面的。”杨乐笑呵呵地说道。这个人的交际能力极强,虽然叶秋心里对他产生了戒备,但不得不说,他说话时爽郞的表情和话语内容总是让人心里很舒服。
“不是。我的老板。”叶秋说道。也懒得解释。
刚刚掏出手机准备给唐果拨打电话,问问她们有没有报道完结,什么时候回去。没想到叶秋的手机倒是先响了。
“叶秋,我和宝儿今天中午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找地儿吃饭吧。”还没给叶秋开口说话的机会,那边已经出现了忙音。
“喂,叶哥,嫂子的声音真是好听,一定是个大美女吧?”杨乐没想到叶秋的电话这么短就结束了,以为是叶秋刚刚开始追求对方,而且遇到了些小困难。怕他在几人面前尴尬,所以赶紧地打圆场。
“一般。没胸部没屁股。”叶秋淡淡的说道。他倒不介意在背后抹黑唐果,这种事儿虽然给她带来不了实质性的伤害,但是自己心里倒是能爽上三五分钟。
水木大学是燕京的著名高校,学校周围自然针对学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群。叶秋对这块儿不熟悉,杨乐好像熟门熟路的,领着叶秋李大壮和韩爽三人出了校门,径直往校园对面一家外表看起来还挺上档次的饭店走去。
“杨乐,既然是咱们自己兄弟聚会,就不用非要到这么高档的地方吃饭了。随便找个地方就行,就是图个开心。”李大壮是从小县城过来的,看到杨乐选择的饭店过于豪华,就拉着他的手臂阻止。
“没事的兄弟,这点儿钱我还是有的。放心,不是父母的血汗钱,是我自己赚的。不是你说的嘛,大家图个开心就好。钱的事情倒在其次了。”杨乐笑着安慰。既然他这么说,其它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叶秋本人更是对钱多钱少没有什么概念。
饭店装饰的古色古香,大厅里还挂着水木大学上一任的校长燕铁生的字,这无疑更是吸引学生客源的法宝。燕铁生名满意天下,连他都喜欢在这儿吃饭,证明这里的菜确实不错。
因为今天是开学第一天,饭店里人满为患。不少家底富裕的学生家长都带着孩子到这儿来吃饭。杨乐本来是想要个包间,可是服务员说楼上所有的包间都被预定了。连大厅也没有位置了。
几人正失望地要离开时,看到靠近走道的一对父子吃完饭准备结帐,李大壮哗地一声冲过去,跑的跟兔子似的,先别人一步将位子给抢占了下来,一些离位置近的男生都没能争的过他。其它慢了一步的同学也只好摇头叹息。
李大壮得意地向杨乐叶秋他们招手,杨乐和叶秋对视一笑,向那边走过去。
“大壮,你的速度可以啊。简直是一骑绝尘------我们才刚发现目标呢,你人已经到点了。”杨乐重力地拍了李大壮地肩膀一巴掌,笑呵呵地说道。
“嘿嘿,我可是我们学校百米纪念的保持者。”李大壮虽然脸上表现的很痛苦,心里却是很开心。只有关系比较铁的人才会这么的拍你,说明他和杨乐的关系正进了一步。
杨乐招呼几人点菜,反正下午也不会有课。于是还让上了几瓶啤酒。
一边闲聊,一边等菜的时候,叶秋却看到几个人昂首阔步地向自己走过来。其它一个人他还有些印象,正好在来燕京的火车上被他骂过的猥琐男。
看他们看向自己的眼神,叶秋知道是来者不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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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23:46:14
第三十九节、你算什么东西?
曾文龙其实并不愿意招惹叶秋,相反,他内心深处对叶秋还有一种难以名状地恐惧。想起火车上叶秋寒着脸将他做过的龌龊事一件件抖落出来的情景,他的心就像凋零地花辨,一片片地剥落。
这是一个无法抗衡地对手,对方把自己看的透彻,而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因为家境良好,曾文龙从小就衣食无忧,生活着实比同龄人要好的太多。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鲜花和赞扬中度过,从小到大都没有这么丢脸过。
那天在火车上,他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被人围观的小丑。
曾文龙也是提前几天到燕京的,自从收到水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在家里就再也呆不住了。要不是父母不让他那么早出门,他一个月前就想过来了。他对燕京并不陌生,舅舅就住在燕京,每年的暑假他都会来这个城市住一段时间。
本是兴奋而来,因为路途中遇到叶秋这个变数,使他这两天的心情一直都好不起来。表哥带他去了不少好玩的地方,他都一直闷闷不乐开心不起来。
表哥皮理兵比自己大两岁,是燕京外语学院的学生。从小和他的关系就好,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这才将火车上的事说了出来。当然,他省略了叶秋揭穿了他真实面目的这一事实,只是说自己在火车上被一个土包子给欺负了。
表哥安慰了两句,说有机会一定帮他找回场子。但曾文龙知道,或许这件事就成了自己一辈子的心结。茫茫人海,燕京数百万人口,如何能再找到那个假扮成民工的家伙?
今天是开学报道的日子,舅舅舅妈都要工作,于是便由表哥送自己来水木报道。到了寝室后,表哥为了展示自己燕京本地人的优越性,又主动邀请自己的几个宿友吃饭。在宿友的连番称赞下,表哥的心里就有些飘飘然,连曾文龙也觉得脸上有光。
没想到刚刚走进饭店,曾文龙就一眼看到那个坐在大厅过道旁边桌子上的叶秋。这张脸他实在是太熟悉了,魂牵梦绕,做梦都吓醒了好几回。
他竭力的想保持住平静,可发现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脸色苍白、面部肌肉微微若隐抽搐着,眼神里的怨恨如若实质,像是要把人的躯体给刺穿一般。
“怎么了?”皮理兵发现身边的表弟有些不对劲儿,关心地问道。
“没事。”曾文龙痛苦地摇头。他仇恨叶秋,却不敢面对叶秋。这是一个让人从骨子里产生寒意的恶魔。
皮理兵顺着表弟的眼神看过去,指着叶秋那桌人说道:“你认识他们?”
“---------”
“说啊。有什么事哥帮你摆平?”皮理兵看到表弟不应,气愤地说道。
“他就是在火车上和我有摩擦的人。”
皮理兵一愣,然后冷笑起来:“呵,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正想找这小子呢,没想到他主动送上门来了。走,表哥去帮你找回场子。”
“表哥,算了。”曾文龙阻拦道。他想起叶秋出了车站后去迎接他的保镖和豪华轿车,恐怕这家伙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怕什么?一个外地来的穷小子而已,在燕京这一亩三分地上,咱们用得着怕他?表弟,咱们家的人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走吧,别让我看不起你。”皮理兵这几句话说的豪情万丈,让曾文龙和他的宿友们都听的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即冲上去和叶秋大战三四个回合。
皮理兵见叶秋那边有四个人,自己这边的人手和他们相差不大,怕动起手来吃亏,又跑到门口打了个电话,一会儿的功夫,就过来一辆车,又来了四五个帮手。这些都是他在燕京外语学院的同学,经常一起在外面鬼混。还有个叫周涛的家伙很有些背景,跟着他去过不少外人难以知晓地地方。
见到自己这边的人手齐了,皮理兵这才拉着表弟去找叶秋算帐。身后浩浩荡荡地跟着一大群人,看起来很是威风。
饭店服务员一看这情况就知道有人要闹事,赶紧通知了值班经理。皮理兵对着周涛讨好地笑笑,周涛傲气地点点头,便主动朝值班经理那边走过去,小声地和他说着什么。看来,他在这边确实很是熟悉。
皮理兵走到叶秋面前,轻蔑地打量了他一会儿,用手点了点他的额头,说道:“你,跟我出来。”
他倒是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能在这个地方开饭店的老板肯定会有些背景,倒也不敢在人家的饭店里闹事,准备把叶秋单独叫出去再教训他。
叶秋笑眯眯地看着这小丑一样的人物,突然想起老头子经常告诫他的一句话,丑人多做怪。只要那轻易不出手的人,一旦出手就是必杀绝技。
“你们是谁?请不要打扰我和朋友吃饭。”杨乐站起来挡在叶秋面前说道。
“小子,给我滚一边去。这没你什么事儿,你也别逞能。估计你也是今天才和他认识的,没必要趟这次浑水。”皮理兵手指虚点杨乐,冷笑着说道。
“什么时候认识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坐在一桌上吃饭,我们就是朋友。”杨乐坚决地和皮理兵对抗着。
叶秋安静地看着杨乐,突然对他的观感有些改观。或许,自己对他的防范有些多余。
他站起来拍拍杨乐的肩膀,笑着说道:“你们先坐,我跟他们出去一下,去去就来。”
“不行。叶秋,他们人多,我跟你一起去。”杨乐坚决地说道。
“我也去。请文明用语,人多怎么了?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李大壮杀气腾腾地说道。只是那幅小身板说出这样有气势的话很没有威慑力。
“大哥,我也要去。我看谁敢动你。”韩爽小脸气的通红,也站到叶秋前面。
叶秋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在燕京并不是孤独一人了,他有了朋友。
叶秋也不再劝阻,反正对付这几个**他一个人就够了。他们跟不跟出去无所谓,最多也就是自己的身手会在他们面前暴露。这是自己所不愿意的。
叶秋这桌子人和皮理兵带来的人都向饭店外面走去,这次的冲突也吸引了不少食客的围观议论。饭店一直没有人出面阻止事态的发展,看来那个周涛的能量着实不小。
在饭店门口的停车场站定,皮理兵指着表弟问道:“他,你还认识吗?”
“认识。”叶秋对着曾文龙笑笑,曾文龙只觉得毛骨悚然。
“怎么着?总得给个说法吧。”
“你想怎么样?”
“跪下来,向我表弟道歉认错。”皮理兵对着表弟挤了挤眼睛,意思是说,看到了吧,大哥就要帮你找回场子了。
叶秋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声清冷的声音却传了过来:“你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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