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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奇幻] 《狂徒》作者:张君宝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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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5: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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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精习中华武术,我不惜当流氓、当小偷、当窃心贼,好不容易混成大明王朝的武林高手,还没来得及享受左拥公主右抱名妓的幸福日子就被人召唤到了魔幻世界……

  这鬼地方是个高手就有高深的魔法、炫人的斗气,我却啥也没有,可我不怕,因为我有一颗市井流氓的心,更身怀高深莫测的中华武术……
  我的信念明确,始终只修习中华武术……因为我坚信,中华武术才是世间最强悍的存在。
  这就是我!
  一个为正义而存在的黑道之子。
  一个为善良而存在的邪恶之人。
  没错,传奇注定只为我书写,因为我是会武术的流氓。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 本帖最后由 霸气╉佐笾 于 2008-12-10 11: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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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1章 铁匠铺的高手

    平缓的带着咸腥味的海风充斥着库泽斯卡尔港的大街小巷,一只羽毛鲜亮的灰背隼于上空盘旋,时不时向下俯冲,妄图在沙滩晒场赚取一顿丰盛美餐。

    午后的太阳十分强烈,铺洒在每一个屋顶、街道、树桠或是行人的宽沿遮阳帽上。空气中充满焦躁与湿闷的味道。推着装满陶瓷的板车,几个码头苦工在路边抹了一把臭汗,匆匆而过。布拉格集市的水果小贩仍在有气无力地叫卖。“雪夜”酒馆里冰镇麦酒比往日的销量高了三成左右。

    “黑石塔山”铁匠铺处在细狭潮湿的海鸽巷里面,几十级阶梯高低起伏不平,走路很是困难。附近的阁楼阳台上飘扬晾晒的衣服,一只  扒拉着角落里的垃圾桶,翻出鱼骨头嚼在嘴里,还有个包头巾的大婶提着盛满熟玉米的篮子沿街叫卖。这是一个宁静的港口城市。

    “哐啷”一声震响打破鸡尾巷午后的寂静。

    铁匠铺传来杂乱无序的响音和叫嚷、怒骂声。

    “天可怜见,老哈马尔赌输了钱还想赖账。你应该明白欠债还钱的道理,兄弟们上,把值钱的东西都搬走。”契布曼得意洋洋坐在门口招呼顾客用的平板大椅子上指挥几名走狗般的手下:“不过我想老哈马尔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个四十岁上下满脸大胡子的中年男人,鼻子边有一道丑陋的疤痕,眼中罩着凶狠的光芒。他是库泽斯卡尔港口布拉格集市一带有名的流氓地痞头子,手下有十多个游手好闲的帮凶,专靠诈赌勒索为生。

    而鼻青脸肿的哈马尔缩在墙角,抱着脑袋兀自抗辩道:“契布曼先生!一副纸牌怎么可能有五个大王呢,分明就是诈骗!你的行径太可耻了,会受到圣光惩罚的!”眼光朝铁砧前傻站着的黑头发年轻人溜了一圈,他可不指望这个外乡人能帮得上什么忙,还是趁早快逃吧,恶霸契布曼发起怒来可是会让所有的一起都变得粉碎的!

    铁匠哈马尔今年五十岁,一辈子没讨上老婆,依靠苦心经营铁匠铺过日子,还要面对来自手艺高超的矮人的竞争,经常好几个月下来没能接到一桩生意,唯一的期望便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有个女人替他洗衣做饭。半年前,他收留了这个不知来历的外乡人。

    契布曼的手下巴德马上朝哈马尔逼近,晃了晃手里的木棍威胁道:“牌局就是那样,牌面一清二楚,你还想抵赖不成?”

    “我……我……”哈马尔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只能愤怒地瞪着对方。契布曼总是利用人们喜欢占便宜的心理设置好看着赢玩着输的赌局勾引别人上勾,哈马尔就是这么上当的,一轮牌下来居然有五张大王,赌金翻涨五倍,他一个月不过几枚银币生活费,哪有钱赔?于是契布曼便带人上门,理直气壮地讨债。

    巴德丢下棍子,一脚将他蹬倒,骂道:“上个月让你打把小刀还推三阻四,真是不识抬举!”另外两个人已经在搜寻任何值钱的物品,看到不顺眼的立即狠狠摔到地上,瓦罐碎了一地。

    “等等……”哈马尔虚弱地说:“钱我会还你的,不要再砸东西了。”

    “你拿什么还?帝国法典条律上说,若平民欠债一年不还,将会成为债主的奴隶,我可不想要你这个**当奴隶。”契布曼挽起袖子,推翻铁砧。大铁锤掉进熊熊的炉火里面,溅起连串的火星。

    站在旁边一言不发的外乡人揉了揉下巴,目光居高临下地看着契布曼。

    “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那可恶的眼珠挖出来喂狗!不知礼数的乡下小子!”契布曼反瞪道。虽然外乡人身材很高,肌肉也很扎实,但红胡子契布曼在布拉格集市从没怕过谁!另外据说这个外乡人在集市上被一个卖鱼干的妇人百般辱骂也不敢回嘴,是个十足的懦夫,更没什么好怕的。

    哈马尔叫道:“撒加,你快离开吧,别和契布曼先生冲突,这里留给我打理就够了。”他把外乡人叫做撒加,事实上他并不知道外乡人的名字。“撒加”这个词汇的意思是黑色、黑暗,因为外乡人有一头罕见的黑色头发。他甚至怀疑外乡人是从南部黑雨丛林食人部族逃荒来的野蛮人,根据春季《帝国时事月报》刊登,南方黑水河泛滥成灾,许多部落村庄都被淹没,剩下的人背井离乡开始流浪的生涯。

    不过撒加很友善,一点不像传闻中的野蛮人那么凶恶。最重要的是,这半年来撒加一直帮忙干活,脏活累活从无怨言,每天吃饱睡觉就够了,一个子儿的薪水都不用付给他。

    契布曼大声笑了起来:“想跑吗?没人敢用这种眼光看尊敬的契布曼先生!哈哈哈,黑头发的蠢货,你死定了!”

    笑声嘎然而止,在哈马尔惊惧的眼神中,只见撒加抓住契布曼的头发压着他的脑袋在铁炉边上一磕一放。

    “喀啦”一声,鼻梁骨碎裂的声音清晰响起,随着撒加的松手,契布曼仰后摔开,从左脸延绵至额头的大裂口比无尽之海的鲨鱼龙大海沟还深,鲜血像泉水一样喷涌而出,洒落进火炉里顿时腾起一阵蒸汽。

    契布曼不是不能打,他的力气非常大,一向是雪夜酒馆里的掰手腕冠军,但对方的手伸过来速度之快,肉眼根本无从分辨,跟着就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巨力涌上头颈,不由自主冲向铁炉,脑子里冒出“好痛”这个念头就失去了知觉。

    老铁匠嘴张得比铁钳还开,怎么也想像不到,沉默寡言的撒加会突然出手,而且还一下子把契布曼先生打昏。

    几个一同前来闹事打砸的小混混都惊呆了,互相对看一眼,巴德叫道:“契布曼一定是喝醉了,都一起上!打死这个敢于反抗契布曼的混蛋,我要让他知道谁在布拉格集市说话最大声!”

    有鸡蛋粗的蒲叶桐木棍在空气中刮出尖啸声,抡中撒加的肩膀。

    老铁匠捂着眼睛不敢去看,猜想外乡人的肩胛一定会粉碎性骨折了,哦,圣光在上,铁匠的双手就是他的生命,这让撒加怎么活下去?

    但事情远远在意料之外,木渣溅射,坚硬的蒲叶桐木棍竟然从中折断,另一头飞开出去,撞上风箱,发出沉闷的响音。撒加赤裸上身的肩膀只留下一道白印子,而脸上平静如水,仿佛刚才的击打不过是挠痒按摩而已。

    巴德看着木棍尖利不平的断口说不出话来,冷汗不知不觉浸湿后衫。天气炎热,艳阳高照,铁匠铺里更是热得如同蒸笼,巴德却感觉遍体发寒,成串的鸡皮疙瘩从脖子上跳起。

    “你确定要收赌债吗?”撒加用生硬怪异的库泽斯卡尔地区方言说道:“那么我可以连利息一起给你。”在巴德惊愕发呆之际,干净利落地夺过他手里的断棍,反手戳进他的口腔里面。

    巴德直挺挺倒下,嘴唇边缘涌出和着唾沫的血花,看起来这辈子再也不能用舌头清晰地发音了。

    剩下两名小混混见势不妙,立即转身夺门而出,撒加掂起一块半斤重的铁锭朝前掷出,正中后脑,那人声也不吭,直接滚落下台阶,双眼翻白,显然陷入深度休克当中。还有一人立时挪不动半点脚步,就那么看着撒加,似乎被吓傻了。

    “把你的同伴拖走,另外需要赔偿铺子的损失。”撒加拿起黑糊糊的毛巾擦掉额头热汗,好像刚刚完成了一项平淡的打铁工作那样随意。

    哈马尔急忙对那名混混说:“不不不,用不着赔偿,伊登先生,对于这件事,我深感抱歉,等契布曼先生醒了以后,请向他转达我的歉意,我,我想办法还掉赌债……”

    那小混混左看右看,犹豫不决,突然发现撒加脸色不善地从水桶里取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吓得心脏险些停止跳动,赶紧上前几步,抖抖索索地从契布曼的裤兜里摸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递了上去。

    “好的,给你一分钟时间爬走。”撒加试了试菜刀的钢水,将钱袋抛给哈马尔。

    小混混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老大拖出铁匠铺外,哈马尔惊魂未定,软绵绵趴在墙角里低声说:“谢谢你,撒加。”

    撒加透过破裂的木板呆呆地窗外蔚蓝的天空,不再说话。

    他知道他的名字不是撒加,他叫做沈之默,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人。从前的事情,熟知的人或东西,在现在来说已经缥缈不可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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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2章 我是武林高手

    沈之默,表字静山,生于大明朝天启元年,现年二十五岁,杭州人氏,身长八尺(按:古代衡量度单位,一尺约等于现在的七寸,身长八尺就是现在的五尺六寸,即一米八六左右)。自幼家境贫寒,苦读诗书一心求取功名,十六岁那年父母被官府迫害身亡,仕途梦一朝破碎,从此浪迹天涯,足迹踏遍大江南北,经历无数人情世故。

    十八岁时加入福建福威镖局当趟子手混饭吃,不出三个月,福威镖局遭遇武林中青城派谋夺秘籍的灭门惨案,沈之默流离失所。辗转半年后,混进嵩山派当扫地门童,供人驱策使唤,不久,嵩山派在五岳会盟上被合并,他被新盟主赶了出来。又过了半年,沈之默出现在京城第一大帮会长乐帮替人收保护费,没得几天,江湖上人人闻之变色的赏善罚恶令到,帮主去了侠客岛没有回来,长乐帮随之解散。

    在日月神教黑木崖拍杨总管马屁,正巧碰上旧教主复辟,他仓皇逃窜。在少林寺当门徒,吃狗肉被戒律堂首座发现,一百零八棍逐出山门。在武当山当道童,无意得知师父愚虚道长与恒山派静心师太的奸情,担心被灭口,于是选了个没有清风明月的夜晚偷偷溜之大吉。在终南山撞进一个古墓里面,困了几个月才找到密路离开。最后没有办法,去街头讨饭,居然进了一个叫做“丐帮”的帮派。

    这期间沈之默呆过无数地方,依靠天时地利获取了大量武林中人为之疯狂的武学秘籍。他小心谨慎,选择一些合适的秘籍进行练习。四年下来,进步神速,内功略有小成,几乎精通所有门派的武功,一趟拳下来,五百招内每一招都是不同的拳法,在江湖中闯出不大不小的名头。

    数月以前,沈之默开始产生莫名其妙的幻觉,老是觉得耳边嗡鸣,像是有人在呼唤。随着时间的推移,呼唤越发清晰,仿佛在叫他到什么地方去,那语言似懂非懂,略一清醒后,声音便即消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到后来,声音越来越是频繁,像是有人拿着一把锉刀折磨沈之默的神经。

    试想如果你成天听到有人在叫你,没日没夜,无论睡眠时或是清醒时,却看不到对方,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那你会不会崩溃?

    半年前他准备寻找宁静的地方苦思幻觉的对策,却突然失去知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异国港口城市,周围尽是金发碧眼的番人,口中说着一句也听不懂的鸟语,不禁惊骇莫名,不知所措,而全身内力十去八九,形同废人。

    幸好有好心的铁匠哈马尔收留了他,这才得以生存下来,经过半年时间,慢慢学懂一些简单的当地语言,进而了解身处的是怎么一个境地。

    这个以魔法为基础,叫做艾瑞达的世界超出沈之默的认知范畴。其中分为两块面积极广的大陆,一个是撒姆尔大陆,一个是伊利达大陆,中间相隔浩瀚无边的无尽之海。他所在的库泽斯卡尔港位于伊利达大陆西部的破碎海湾。因为艾瑞达世界文明起源于撒姆尔大陆,居民们大多使用的是撒姆尔通用语。

    伊利达大陆西部地区广阔的艾索达河流域有十六个国家,势力最强大的是塞尼亚帝国。

    限于沈之默有限的理解能力,他并不知道这些国家的政治关系。

    库泽斯卡尔港从属于塞尼亚帝国,事实上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而成为中立地区。这里充斥大量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种,崇尚暴力,谁的拳头硬谁说的话就是硬道理。领主瓦尔特伯爵对这一切无可奈何,每个月让税收金币充满私人金库之后便躲在庄园里花天酒地。

    沈之默见过所谓的魔法师。不是想像中知府大人宴会上会喷火焰、玩杂耍,供人娱乐的波斯人,而是穿着奇怪斗篷,气度非凡的男子,身边前呼后拥,无数人争抢着拍马溜须,哈马尔说魔法师能够轻易要掉一个人的性命,能力大得惊天。

    港口还有满嘴獠牙绿色皮肤的兽人,身高不满四尺的矮人,长着尖长耳朵的精灵,沈之默初时惊骇,日子久了以后便慢慢习惯这些形近妖魔鬼怪的人种,他正在努力适应这个崭新的世界。

    “黑石塔山”铁匠铺的屋子用大石块砌就,算不上宽敞,从墙头到壁炉全都搁着未成形的铁器,南墙还有耸上天花的大烟囱,旁边堆满了黑煤块。靠近烟囱的是一个往外喷吐火焰的风炉,令这夏季的屋子温度陡然升高十度。再过一点就是顶部平整、两边有尖角的铁砧和钢钳、大铁锤。

    还有后门,进去之后是天井,仰起头来可以看到湛蓝的天空。一个飘着浮渣的水池,墙头搭了小棚子,用来堆放原料。最后面才是哈马尔居住的房间,没有窗子,光线阴暗,屋子里散发出难闻的铁锈味,床铺和腐朽的橡木桌子就占去大部分面积,看得出老铁匠生活清苦得很。

    事情过去了两个星期,哈马尔提心吊胆,却再也没见过混混们来闹事,于是看向撒加的目光便多带了几分异样,或许野蛮人都是这样的吧。

    天色近晚,远处教堂发出沉闷的八次钟响,已是黄昏八点,遥远的天边被即将沉入地平线的夕阳染成血红色,几只彩环鸥掠过云朵,风景艳丽凄美。

    沈之默在散发着霉味的橱柜里翻出干硬馊臭的黑面包狠狠啃了一口,讶异地看到哈马尔迈着轻快的华尔兹舞步从门外蹦进来。老铁匠脸上眉飞色舞,喜气洋洋,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出“爽”字,穿戴整整齐齐,还戴上了帽子,便是参加领主瓦尔特伯爵大人的宴会也没他那么得意。

    让人分外惊喜的是,铁匠左手拎着一只火腿,右手两条起码五斤重的花边鲽,还有一些平时难得见到的麦酒,重重搁在桌子上,大声嚷道:“撒加!还吃什么黑面包呢,太丢人了,快来看看我买的好东西!”

    沈之默心里冒出两个词汇,一是走狗屎运,二是小人得志,也不说话,抓起蜜椰壳磨制的酒壶,拇指弹掉盖子,一口气喝下大半。

    哈马尔忙叫道:“喂喂喂,别急,噎不死你,去生炉子吧,我买了奶酪,等下一起吃顿丰盛的晚餐。”

    沈之默见他兴致勃勃,问道:“今天是什么节日?”

    “没什么节日。”哈马尔反身关上门口,点起蜡烛,说:“好日子终于来了,我接到一笔价值五百个银币的订单,威廉先生让我们替他家打制一批马掌、马镫,还有菜刀、铁炉、铁盆等等很多家庭生活用具,还预付了一百五十枚银币,他奶奶的,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威廉先生可真是好人。”

    “哦。”沈之默淡淡应了声,找出生满老锈的菜刀磨了磨刀口,拿起花边鲽开膛破肚。

    哈马尔并不理会他的淡漠,依旧兴致勃勃:“知道威廉先生是谁吗?库泽斯卡尔港最有钱的人!皇帝封他做勋爵,这么有身份的人,平时就是见上一眼也是一种荣耀。你简直不能想像,他家的厕所比我们铺子还大十倍,马桶里的水清澈得可以当做镜子照人,还有那些佣人,骄傲得就好像皇家卫兵一样。哼哼,要不是我跟威廉先生有关系,你当订单是那么好接的吗?”

    “嗯。”沈之默仍旧像木头似的不为所动,仿佛他不过是被人当做乞丐施舍了一些钱物。

    事实上老铁匠的话有很大部分在吹牛,库泽斯卡尔做为地理位置独特优越的良港,势力错综复杂,有钱有势的人多了去,威廉勋爵只是其中说得上话的一个人,哈马尔没见过什么世面才会如此夸张。而且他所谓的“关系”,也只是因为威廉的管家嫌矮人铁匠铺要价太高,而哈马尔出价比所有人都低,正好满足管家中饱私囊的小小愿望,仅此而已。——老铁匠从此至终没见过勋爵一眼。

    哈马尔话锋一转,神秘兮兮地说:“刚才我见到上次来打砸的家伙,就是那个满脸麻子的,你猜怎么着?说实话我当时挺害怕的,他居然主动打招呼,还说契布曼先生带话向我问好,圣光在上,奇迹呀!”

    沈之默不置可否,一副理所当然的神色,把花边鲽丢进平底锅煎,没找到油,不一会儿便腾起黑色的烟。

    哈马尔忙把炉子搬出来,说:“别煎了,还是烤吧。”

    两个穷鬼偶有一天富足,在一起谈论吃喝的事情,气氛倒是十分惬意。

    哈马尔今天话特别多,将火腿细细切片后送入口中,闭上眼睛仔细感受味道,赞不绝口:“美妙啊,真是好味道,撒加,我们多久没吃上肉了?让我想想,五月十五号教会的牧师送了我一条鱼干,虽然有点变质……”

    沈之默说:“契布曼赔偿的钱不是很多吗?”

    “都用来还债了!你这个野蛮人知不知道生活是很艰辛的?”哈马尔用小刀把烤鱼焦黑的部分刮去。

    正说着话,响起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频率之大,让人耳朵发麻,怀疑那固定门框的钉子是否禁得住如此猛烈的敲击。以往这个时候,是绝对不会有人来作客的,哈马尔的铁匠铺并不是大家喜欢来的地方。

    “莫非威廉先生派人来?”哈马尔先是一喜,又想:“看来没什么可能,威廉先生怎么会惦记我这种小人物?说不定巷口的寡妇见我发财,想来套近乎。”

    但一个妇道人家,怎么拍门拍得这么响?哈马尔磨磨蹭蹭打开门口,眼前景象不禁令他愕然,一只粗壮好比水桶的绿色胳膊打横伸了过来,把他狠狠推到旁边,脚下踉跄,险些栽进火炉里。

    这是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绿色皮肤的家伙,头顶扎有几条小辫子,眼中冒着嗜血的光芒,倾斜的前额,下腭突出,两颗獠牙露在外面,极是吓人。在沈之默印象中,这是艾瑞达世界特有的种族,兽人,地位与人类无异,他们是粗野、愚笨、冲动、力量的象征。五个成年人类不见得是一个兽人的对手。没有人胆敢轻易触犯兽人的威严,除非你活不耐烦了,否则他愤怒的拳头会让你的脸变成稀烂的西红柿。

    接着走进四个身材彪悍的男人,都带着一副倨傲的表情,鼻孔朝天,仿佛皇帝在巡视自家的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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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3章 峨眉绝学“穿花手”

    来人气势汹汹,每一张面孔都写满惹是生非的嚣张,八道眼光投射进屋里,仿佛要把铁匠铺砸烂。

    哈马尔脸色变得惨青,往后退了一步,说:“安东尼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兽人身后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说:“对不起,老哈马尔,你故意压低物价,违反铁匠行会规定,这是极其恶劣的影响,我现在奉命查封你的铁匠铺。”

    “你……你敢!”哈马尔浑身哆嗦,差点儿说不出话来。

    那男人抖出一张写了几行字的纸伸到他面前:“看到了吗?铁匠行会和港口总商会共同签署的命令,你可以收拾东西离开了。”

    “这不可能!接生意是我的自由,你们管不着,这间铺子是我的私人产业,更和你们没关系,快给我滚!”即使老实人,在切身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会怒不可遏,铁匠铺是哈马尔的安身立命,绝对不容许任何人染指。

    男人满脸都是笑意:“你不服从商会的命令吗?”

    哈马尔抓起一把铁锤色厉内荏地说:“你、你们‘蓝色火焰’铁匠铺何时又代表商会了?我看你们一定是出钱卖通商会会长才签下的命令,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快点离开,我要关门了。”

    沈之默脑筋一转,立即明白这是哈马尔的竞争对手恶意打击。利用种种手段压迫、欺凌同行业者直至对方破产倒闭或退出该行业、区域,原是商业上的拿手好戏,自无可厚非,不过欺到沈之默头上,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那“蓝色火焰”铁匠铺的安东尼不耐烦起来,吩咐兽人:“把他扔到外面去,库泽斯卡尔港所有生意人都必须接受商会的管辖,不然我会申报港口管理委员会直接剥夺你的居民权。明白吗,再不服从你连住在这儿的资格都没有。”

    哈马尔气得胡子直翘,紧紧攥着铁锤不说话。

    安东尼走到屋子中间,踢翻火炉,灰烬漫腾,搁在上面的两条花边鲽飞了起来,冲沈之默说:“蠢物,快滚吧,库泽斯卡尔港可不适合外乡人呆。”

    哈马尔大怒,铁锤朝他直砸下去,只是脚步虚浮,准头奇差,离安东尼尚有两三米距离,眼看抡不到他身上。

    兽人是个担当保镖打手的货色,没等哈马尔站稳,便从腰后抽出铭刻有“蓝色火焰”字样的黑铁砍刀搂头搂脸砍将过去。

    哈马尔虽然常年打铁练就一身好力气,但限于自身原因,哪里能是兽人的对手?铁锤、砍刀相交,“当”的一声,擦出连串火星,铁锤远远飞开,砍刀已斩入肩膀骨头当中。哈马尔嘶声惨叫,鲜血喷洒一片,腥气立即弥漫开来,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艳红色。

    安东尼拍拍手说:“这下可好了,他试图行凶杀人,我们正当防卫,管理委员会一定会这么认为的。喂,再补他一刀,看着真不顺眼。连这个黑头发的外乡人也收拾掉吧。”

    哈马尔又惊又怒,眼看还带着血的锋利刃口迎面而来,不禁闭上眼睛等死。

    “等等。”沈之默说。刚才相距较远,没能及时阻止兽人,心中深深自责,慢慢站起身,右手抓起拱嘴钢钳。

    安东尼斜了他一眼:“传闻说连雪夜酒馆那几个赌鬼都不敢惹你这个外乡人,我们正想领教领教,不过传闻往往没有依据。迪夫,给他点颜色看看。”

    兽人一脚蹬倒老铁匠,砍刀向沈之默劈了过去,速度飞快,力量沉重,空气中荡起刺鼻的血腥味。看样子这一刀要在砍在身上,能把人当场分成两半。

    同样的对敌场面,沈之默身处血雨腥风的江湖,没经历过一千次,至少也有八百次,这绿皮肤的兽人就和练开碑手、铁布衫的浑汉差不多,除了力气大点,要招式没招式,要内力没内力,要后着没后着,基本是等着挨揍然后倒地挺尸的龙套。

    沈之默心中已下杀机,钢钳迎向兽人平平伸出,“嚓”的一下,正好把砍刀钳得稳稳当当,钳尖紧紧扣住刀身的槽口,时间方位拿捏极准,倒像是兽人自动把刀送上去让他钳住似的。别人见似是巧合,却不知他这招峨嵋绝学“穿花手”,日复一日,练了多少寒暑,便是漫天飞舞的蚊蝇,也能一捞手臂随便拍下三五十只。

    兽人怒吼一声,用力回夺。沈之默猝不及防,猛觉巨力涌到,钢钳抓握不牢,险些脱手飞开,这才想起自己一身精纯内力早已十去八九,不由暗暗叫苦。

    安东尼十分诧异,按说兽人这一劈之力不是普通人能抗拒得了的,通常情况下刀过人分,简直不用想像,只管考虑后事。眼前却让那外乡人看似轻而易举地用一把小钢钳挡住,难怪有人说他是南部丛林沼泽来的野蛮人,须知野蛮人也是以凶悍著称的。

    其实这只是电光火石一瞬间,沈之默即使丧失内力,又岂会把只有街头斗殴经验的兽人放在眼里,趁对方愕然的片刻,松开钢钳,反手为掌,一招精妙无比的“小擒拿手”径去夺刀,端的是胆大心细,一般人面对锋利刀刃,又岂会生出夺刀的念头?

    那兽人哪知反击来得如此迅捷,仗自己力气大,又再次向他砍下,然而已被沈之默欺近身前,根本施展不开。这等慌张的应敌方式落在行家眼里,真是贻笑大方。

    兽人只觉手腕麻痹,右手神门穴被沈之默狠狠戳中,砍刀在没有人发觉的情况已经落入对方手里。

    安东尼几个站旁边抱着胳膊看好戏的人眼睛一花,本待得意洋洋叫骂,顿时改口叫道:“该死的愚蠢的兽人,你不会连野蛮人都打不过吧?他娘的给我用点劲!真没用。”

    那兽人脑子浑浑噩噩,兀自拼命思索为什么砍刀突然到了对方手里,沈之默却容不得他发呆,当下激发出仅存十分之一的内力,在他旧力已竭,新力未生之际,一个手肘横掠过去。

    狭小的空间里突起暴风,站得较近的人甚至感觉窒息。搁在门头的蜡烛呼地一下,火焰斜飘,接着变暗,险些熄灭。

    任何人都想不到以他看似瘦弱的身躯,竟能发出如此狂猛绝伦的力量。

    仿若波涛翻滚,骇浪击石,兽人踉跄跌倒,倒撞半边铁架子。只见脸上血肉模糊,鼻梁塌陷,獠牙崩断半枚,双目圆瞪,只懂骇然望着对方。

    沈之默将砍刀望后一甩。砍刀哚地插进货架木板,刀柄兀自颤动,“仙翁仙翁”地鸣响。

    谁也没有见过如此干净利落、行云流水的身手。两人好似苦练过配合一般,沈之默刚抬手,兽人就飞了出去。可是在这港口又能有谁是迪夫的对手?据说这凶狠的兽人前年曾生生撕裂了两只体长四米的成年雄性利齿鳄,力气大得无法想像。

    兽人呼哧呼哧喘气,眼中射出难以置信的光芒,深感受到不可原谅的侮辱,暴哮一声,声如霹雳贯耳,那插在货架的砍刀被声波激荡,颤动频率更大了。

    “对,迪夫,把他撕成碎片,别让野蛮人能够践踏雷龙部族勇士的尊严!”

    脑海中的念头还没转完,外乡人再一次让安东尼此生无法磨灭的印记变得更加深刻。

    沈之默整个身子腾空,隐含螺旋劲的夺命双连环鸳鸯腿飞起,拐了个常人难以企及的弧度,两条腿一左一右夹住兽人的脖子。脚背触碰粗糙的绿色皮肤,内力狂泄而出,有若实质的杀伤性武器。皮肉、血管纷纷被螺旋劲内力绞碎,霎时间红光冲天,热腾腾的鲜血仿佛破碎海湾的浪潮涌了出来。

    而那可怜的兽人竟连一个字都说不出,眼瞪如铜铃,想伸手去拿他的腿,手臂伸到一半,再也抬不起来。

    轻飘飘地落下,四周扫了一眼,刚才那种凌厉暴戾立时消失不见,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沫到地上,转为极平淡的语气对安东尼说:“把它舔干净,刚才的事我就当做没有发生过。”这是沈之默激怒敌人、打击敌人自信的一种招数,懦弱者斗者全消,还有困兽犹斗者也会因为情绪失控而不再构成太大的威胁。

    兽人伤势沉重,脖子几乎被折断,轰然倒下,手掌不甘心地捏了捏,向安东尼透出求助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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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4章 世态炎凉

    安东尼剩余三人刷地拔出刀子,眼神带了一万分的戒备。

    沈之默内息飞速运转,充盈四肢百骸,如同猛虎般扑了上去,旋即展开暴风骤雨式的进攻,一记少林散花掌便打掉安东尼半边牙床,又龙爪手击中另一人下巴,崆峒派翻天腿踹飞第三人,每一招都带着极大的杀伤性,把接触到的皮肤纷纷撕破,鲜血仿佛春风秋雨飘飘洒洒落下,场面十分吓人。

    安东尼的脸比黑面包还肿,滚翻在地,刀子不知落什么地方去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一定是野蛮人部族的天生狂战士。”转身要逃,不料脚下绊住铁锤,直直摔了个姿势优雅的狗啃屎,再也爬不起来。

    哈马尔捂着伤口说:“撒加……别打了,商会的人我们得罪不起……”

    安东尼四肢互动,向门外爬去,含糊不清地说:“是,是……哈马尔先生,我发誓商会再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了,你可以自己定价格……”心中却想:“等我找来魔法师你们就死定了!”

    沈之默早看到他眼中的凶光,笑道:“与其让别人压迫,不如我来压迫这些蠢材。”抓起安东尼扔了过去,摔在火炉旁边,小腹重重磕中砧板,差点没把胃翻出来。

    哈马尔只要阻止,身受重伤却无法行动,斜斜靠在门口说:“撒加,放过安东尼先生吧,我们要遭大祸了。”

    “愚不可及。”沈之默说:“逃避困难是鸵鸟的思维,你应该让每一个触怒你的人感到颤栗。”

    抓住安东尼的手放在砧板上,铁锤高高举起。

    安东尼吓得要死,冷汗狂飙,情急之下说话变得清楚多了,大声求饶道:“尊敬的撒加先生!我,我保证再也不会来了,您放过我的话,我还可以赠送你很多金币,足够您一辈子吃用不尽!”

    沈之默摇摇头说:“来不及了,我不喜欢求饶的孬种。”一锤子下去,骨碎声响起,震荡在众人耳畔,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一下激灵。血肉飞溅,那只本来完好的手掌变成模糊一片,再也不能复原,纵使大罗金仙也无药可医。

    安东尼张大嘴巴,浑身都在颤抖,却是一声都叫不出来,面部青筋暴凸,汗流滚滚,显是痛苦已极,僵持片刻后,两眼翻白,昏了过去。

    哈马尔知道安东尼背后的势力,已与商会结下深不可解的仇怨,不由脸色灰败,手足冰凉,垂头丧气地说:“唉,撒加,你这是何苦呢。你以为背井离乡的滋味很好受吗,恐怕我们马上就得连夜逃命……”

    “相信我,港口的领主也会匍匐在你脚下。”沈之默说。

    哈马尔突然从他淡淡的语气中感受到一股比圣光还坚定的信仰力量,振奋起精神说:“那好吧,我们再商量商量。他刚才也说了,自卫反击不足以判入监狱……呃……”

    沈之默在几个伤兵身上摸出几十枚银币揣进自己口袋,对还清醒的两个人说:“滚蛋吧,要是想不开,我在这里一直等着你们。”

    两人哪敢说话,分别扶起兽人和安东尼,屁滚尿流地逃窜。

    沈之默拿钱让附近的街坊邻居去请了一个低阶神职牧师来为老铁匠治疗伤势,忙了大半夜这才安顿好铁匠铺。

    第二天第三天均是风平浪静,没谁敢来滋扰生事,哈马尔提心吊胆,和沈之默商量逃跑的事情,偏偏又舍不下铺子,只能躺在床上抚着渐渐痊愈的伤口叹气。

    沈之默和他没什么共同语言,安慰几句,带上十枚银币径去集市买食物。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很少出门,一般都在铁匠铺里干活,没什么朋友也不认识什么人,但左右街坊都知道老铁匠收留了一个怪异的外乡人,因此不少聚在一起朝他指指点点。

    港口的集市总是充满浓烈的腥臭味,熏得人挣不开眼睛。集市内面积宽阔,人头攒动,密密麻麻的摊档一眼望不到尽头,库泽斯卡尔地区所有水产货都在这里交易,到处都是水渍,地面铺满虾壳鱼鳞。叫卖声此起彼伏,货物琳琅满目,有水产品,还有异大陆的香料、布匹、牲口、陶器、武器、油料,林林总总,只让人看得两眼昏花,慨叹大陆物资丰富。

    附近站着一群等待活计的苦力,皮肤黝黑粗糙,扁鼻厚唇,强烈的太阳光下不知站了多久,也不觉得困乏,仍旧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每一个顾客。

    道路两边停满马车,苦力工不断往里搬运货物,这些是经销商收购到附近城市贩卖的。还有人拉来一车水果,瞬间被抢购一空,显然是消费程度极高,不愁卖不出去。

    怪不得这里是各方势力的必争之地,只要把集市掌握在手中,便是凭空一大财源,甚至在战略时机可以勒断邻近城市的物资供应来源。

    沈之默左右四望,集市内各色人种混杂其间,不光人类,还有凶恶的兽人,身材厚实短矮的矮人,仿佛宠物般的地精,他在这里倒算是最普通的一个,一点也不引人注目。他目光如炬,只轻轻一扫,便将周遭二十米范围情况尽数收入眼中,没看到仇家,心里略微安定,找到个叫卖鲜活黑耆豚的鱼贩子,在摊边蹲下,问道:“多少钱一斤?”

    鱼贩子搅动大盆子里的水花,让黑耆豚蹦了起来,摇头说:“我这不论斤卖,一条一银币。你要的话我马上装给你。”

    沈之默皱眉道:“一银币一条?太贵了。”他从前豪爽阔绰,酒楼上一掷千金乃家常便饭,原不是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不过钱是在老铁匠手里拿的,家中生活困顿,自然要多为生计考量。

    这个世界一枚铜币能买一块老大的黑面包,一百铜币兑换一银币,普通家庭月开销不过二十银币而已,黑耆豚的价钱看起来确实有点贵了。

    那鱼贩子立时瞪眼道:“不买请走!连黑耆豚都买不起还问什么价钱?这里不缺你这种穷汉。”

    “哦。”沈之默也不生气,转身要走,却见路边过来两个穿戴鲜亮皮甲,器宇轩昂的男人,踢了踢水盆子说:“喂,摆摊费一个银币,快交快交。今天这么多人,不知要收到什么时候呢。”

    水盆险些倾翻,蹦出两条黑耆豚,鱼贩子不敢生气,手忙脚乱地拾起,赔笑道:“大人,今天还没开张呢。”

    另一个男人说:“哦,原来卖的是黑耆豚,那就多收一银币吧。”

    沈之默道是港口管理委员会委派的收税员,退到旁边,不欲多惹事端。

    鱼贩子满腔委屈,叫得比窦娥还冤:“两位尊贵的骑士阁下,已经过了半个上午,我连一条鱼都没卖出去,上哪找钱给您啊?”

    “没钱?你这种人我见多了,不给点颜色不行。”第一个人过去使出吃奶的力道就是一巴掌,打得又响又亮,那鱼贩子被耳光甩得原地转了一圈,脸颊高高肿起,头昏脑胀不知所措。

    第二个人一脚踢翻装鱼的水盆,十多条巴掌宽的黑耆豚随水流到地面,奋力挣扎,“噼里啪啦”之声大作,水珠四散。

    “啊,我的鱼!”鱼贩子立即恢复精神,一个鱼跃直扑而上,用比丛林猎手更专业的动作死死摁住一条看起来较大的黑耆豚。那男人横行霸道,不容他抢救,一脚踏了上去,重重踩着鱼贩子的手背,尖头厚跟的羚角麂皮靴硬度惊人,立即让这倒霉家伙手掌变形,吃力不住,连带着手里的黑耆豚一道承受不住重压,肠穿肚破,骨刺扎进肉里。

    尖利的嚎叫声顿时盖过集市内其他声音。

    不少客商纷纷转脸不忍看到这一幕。还有一些无动于衷的家伙则交头接耳,争着发表自己的议论。

    沈之默心道:“真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世间皆是一般景象。这些看客却如此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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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5章 钱才是王道

    一名看热闹的人对旁边人小声说:“唉,猛虎佣兵团的人要收钱就给他们好了,何必遭这活罪呢?多划不来啊。”

    旁人显然是第一次来港口集市的客商,吃了一惊,答道:“什么猛虎佣兵团?他们不是管理委员会的税官吗?”

    那首先说话的人长着一个硕大通红的酒糟鼻,十分醒目,得意洋洋卖弄自己的见识说道:“你连猛虎佣兵团都不知道还敢来这里瞎混?他们是港口最大的佣兵团,已经接管了集市,由他们直接负责向领主大人纳税。而来到集市的每一个商人则必须把钱交到他们手上。”

    客商不自觉紧了紧腰包,说:“那么还不是他们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别人没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是当然!”酒糟鼻说:“看得顺眼的就收少点,看不顺眼的,连你摊档一齐打烂。猛虎佣兵团势力庞大,好几百号人呢,每一个人都身手不凡,曾经在星霜森林猎杀魔兽,在幽暗沼泽出生入死。你看到那人没有?他叫‘开膛手’爱德华,据说生擒过奇拉花斑狮,还剖开过敌人的肚皮。去年有个不知好歹的牛头人从泊米尔城拉来十箱玉米酒贩卖,仗自己力气大不肯交钱,结果你猜怎么着?被打得满地找牙,连角也折断了一只。可以说,猛虎佣兵团就是集市里的秩序维护者,没有人敢不听话。”

    客商脸色变得煞白,喃喃道:“还有这么多讲究,领主都不管吗?”

    “领主大人每个月从猛虎佣兵团手里拿到巨额费用,根本不愿理会。你若给得出那么多钱,自然也可以像佣兵团一样横行没人敢管。”

    沈之默正听着两人讲述港口的势力划分,那“开膛手”爱德华径去掏摸鱼贩子的腰包,扯出一个小布袋掂在手里试了试分量,说:“起码有七八银币,就当做对你不服管理的惩罚,通通没收。”鱼子万分不舍,苦苦哀求:“先生,大人!那是我一家五口半个月的口粮,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等着吃饭呢,您就给我留一点吧!”爱德华眼睛一瞪,说:“你不是还有鱼吗?”

    沈之默看到另一个佣兵沉甸甸胀鼓鼓的腰包,暗想:“他们刚走到半路,至少也收了两百名商人的税金,起码不下两百枚银币,我不如做一回劫富济贫的好事,接济接济我和老哈马尔这两个穷人。”至于佣兵团势力庞大,他从前在江湖上呼风唤雨,独力单挑济南长乐帮,举手覆灭宁海海鲸派,压根儿没把这个类似地痞流氓的小小帮会放在眼里。所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虎死余威在,虽然内力消失,仍有傲视天下的气概。

    鱼贩子哀求几句,爱德华耐烦不过,又赏了他几记沉重的耳光,另一个人则把地面上翻滚蹦跳的黑耆豚通通踏成肉泥。有不少围观者义愤填膺,却不敢多作一声。

    沈之默分开众人,走到两名恶霸面前,冷冷地看着对方说:“爱德华先生,集市上一天能收多少税金?”

    “小子!你管不着,识相的滚远点,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

    围观者都在说:“圣光在上,这个人一定嫌命长了,居然敢惹佣兵团的人。”还有不少人讥笑他自讨苦吃,打算继续看好戏,纷纷发出嘲笑的话语,沈之默所学的词汇量不够,听不太懂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沈之默把鱼贩子扶起来,说:“你们恶意行凶,圣光之神不会宽恕你们的。”

    “哈哈哈,你脑子进水了,圣光之神说,世界必须要有维护秩序的力量,于是我们便负责维护秩序,不允许任何人扰乱市场。”

    另一个人说:“跟他废话什么,给我往死里打。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敢胡搅蛮缠的蠢货,让他知道猛虎佣兵团是干什么的。”

    爱德华果然说打就打,没半分客气,显是耍威风的习惯早已深深印进脑海,没有任何顾忌。朝前一脚,向沈之默踢来。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爱德华的脸面与店铺前面的走廊柱子来了个最亲密的接触。

    是沈之默傲然出手,看也不看,单手伸出,直接抓着他的头发撞过去,使力十分巨大,柱子好像晃动了一下,脑袋仿佛被奔袭中的狂暴迅猛龙狠狠撞击,鼻梁、脸颊部位的感官细胞骤然失去知觉,皮肉破裂,喷溅出一团腥臭的鲜血,整张脸和陷进石柱里没什么两样。

    众人这才发觉,黑头发的沈之默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周身肌肉纠结,线条异常匀称,每一寸肌肤都浸透“完美”这个词语,整体更是散发出侵蚀人心的彪悍气息,尤其是他准确无比的眼力、敢与佣兵团“开膛手”单挑的胆识让众人都倒抽一股凉气:“欺负人也是要看对象的,这种铁板说什么也不能随便乱踢。”

    爱德华是个在塞尼亚帝国首都伊利达城骑士学校毕业的骑士,精通格斗搏击技术,随后加入港口猛虎佣兵团,与他们一同接下不少刀口舔血的危险,更积累极多临敌经验,直到后来才被团长委派来集市收税,其人性格鲁莽凶暴,用剑破开过俘虏的胸膛,是以得了个“开膛手”的绰号,别人都不敢惹他丝毫。谁料竟在如此情况下被打成猪头惨状,根本来不及反应,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围观者爆出一阵惊愕的叫声。

    沈之默从来不会给敌人留任何余地,跨前几步,掐住爱德华的咽喉,左臂二头肌上的青筋如同蚯蚓般蠕动,单手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爱德华双脚悬空,乱踢乱蹬,面色涨成酱紫,眼睛像是黑耆豚一样暴鼓,口涎和脸庞的鲜血顺着下巴滴落下来,嘶声叫道:“人,放开我,不然叫你好看!”

    爱德华身体非常壮实,身高一米八十左右,体重起码也有一百九十来斤,那人单手将他提起,还要控制其中挣扎产生的力度,却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不禁令众人汗毛倒竖,悚然而惊,纷纷倒退了几步。

    沈之默又是当面一拳,伤上加伤,爱德华的牙齿终于承受不住连续击打从嘴巴里撒落出来,面皮好像被野猪拱过的大白菜,糟蹋得不成样子。

    “给我住手!你知道你在冒犯猛虎佣兵团的威严吗?”另一人气急败坏,把长剑拔了出来。

    “很抱歉。”沈之默说,随手丢开爱德华,再添一脚,如同踩番茄似的把他踏在脚下。

    那人愤怒地叫道:“你的行为不可饶恕!”

    沈之默看出这人气势很大,两脚分开站立,肩膀不见晃动,目光坚定,有些不凡之处,绝不是软蛋爱德华可以比拟的,于是收起小觑之心,焦灼的太阳底下两人冷冷对立。

    酒糟鼻叫道:“他拿的是徘徊之剑!他是帝国血帆舰队第六分队的队长西蒙阁下。”

    没见过世面的客商又问:“西蒙阁下?是谁?”

    酒糟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首都圣光大教堂青鸟圣骑士团听说过没?西蒙阁下就是骑士团的成员,曾经在血帆舰队任职,后来中了海盗们的奸计,作战失败这才离开骑士团,后来加入佣兵团。”

    “青鸟骑士团?那可是圣光的荣耀啊……”

    “当然,帝国所有的年轻人都以加入青鸟骑士团为荣。”

    客商有些不以为然:“尊贵的骑士阁下怎么会在港口收税呢?”

    “小声点,别让他听到,不然你会死的。”酒糟鼻小心翼翼地打量远处的西蒙,继续说:“听说西蒙和教会的人关系不好,战败以后被他们取消了贵族资格,猛虎佣兵团这才把他请来,一个月的薪水可不少呢,至少能有几百银币以上。”

    “那他也不该抛弃骑士的荣耀啊……”

    “屁话,这个世界钱才是王道,你懂什么?你能不吃饭不喝酒不吊马子?”

    客商一想也对,便不再说话,专心望着场上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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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6章 武术逞威

    单从气势上看,沈之默就已经输了一截。西蒙体态修长,手中的“徘徊之剑”长达一米五,重约三十八斤,镶嵌着十二枚并非只是装饰作用的黄水晶,剑刃流光,锋芒闪动,在阳光下冷辉暴长。同时,他的皮甲非常得体,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彰显骑士气质。锥形护肩增添威猛气势,皮靴的马刺提供不俗的杀伤力,腰部扣环里面暗藏小刀,关键时刻还可派上用场。

    相比之下,沈之默可就寒酸多了,只穿一件肮脏油亮的衬衣,粗糙的土布裤子,裤管很宽,但裤口却很细,紧勒肚皮。扎上一条牛皮腰带,足蹬哈马尔穿过不知多少年的长统皮靴,靴皮早已剥落得不成样子,靴头还镶有尖锐的金属。大家都对他不怎么看好,认为接下来一定会被西蒙活活打死,有位看客把《圣诗集》兜在怀里,用悲戚的语气说:“仁慈的主会给你指引。”

    西蒙略微放松一直提紧的情绪,握着徘徊之剑说:“年轻人,我会用圣光会洗刷你身上的罪孽。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异端宗教的黑暗气息,你注定要被清除。”

    沈之默严肃地瞅瞅眼前这位不可一世的圣骑士,从众人态度和慎重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名对手与之前的爱德华有很大差距,不是他们可以比拟的,或许就相当于这个地方的一流高手吧。

    徘徊之剑冒着丝丝寒气劈了过来,刚劲威猛,大有千军万马一往无前的气势,竟是要将他斩成两半。沙尘漫天扑起,西蒙前一刻还在静静伫立,下一秒已经出现高高跃上沈之默的头顶,剑锋笼罩他身周八个方位,只要稍有差池,便会被搅成肉泥!

    酒糟鼻双掌交击,不禁叫了一个好字,赞叹不已。这种令人肉眼难辩的速度、轻易挥举三十多斤重剑的力量、还有惊人的敏捷,准确无比的洞察力,无不在显示,这是一个学过刺客技能的圣骑士,而且还将两者技能完美结合,使自己的力量与敏捷兼备,比单一的一者更强大了数倍。猛虎佣兵团收罗到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的幸运,也是集市商贩们的大不幸。

    沈之默本想迎难而上,给对方予以沉重打击,但西蒙身处半空正是力量最盛的时候,只好选择暂避其锋芒,匆忙间骂了句兔崽子,缩着脑袋就地一滚,使出一招下三滥小混混常用的“懒驴打滚”,模样很是狼狈,但至少脱出西蒙的杀伤力范围。

    但接下来的事让沈之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西蒙重重落回地面,脚下随即“兴”的一声,冒出左右旋转缭绕的光环,密密缠绕住身子,使得他穿着的皮革都泛出朦胧的光华。人也会发光?莫非他是佛祖在番邦布道传经的典型例子不成?

    不过转念一想,一路经历的奇怪之物不在少数,兽人、矮人这些中土书籍从未记载的东西都有了,他装神弄鬼发个光算什么?

    酒糟鼻叫道:“惩戒光环!西蒙发出了惩戒光环,黑发小子要倒大霉了!”

    沈之默空荡荡的内力就像一个大瓶子里只有两三滴水,但至少也还是水。提起内力,使出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盘龙腿”,当先一个威猛无俦的“探海式”直踹西蒙胸腹。

    中原武林绝学,招式怪异,封死对方前进后退的所有角度,西蒙根本无法躲避,被重重踢在胸口的硬皮革处,砰的一声闷响,两人同时向后倒栽。沈之默暗骂倒霉,一时轻敌居然中了阴招,皮靴已经破开,靴尖的金属扭曲,显然承受了相当大的力量。脚面血管爆裂,经脉刺痛。

    原来那个光环是圣骑士的专有技能,会对攻击自己的敌人产生伤害反弹,攻击越大,所受的反弹也就越大。

    谁也想不到,西蒙会比他更惨,在沈之默的脚劲下,胸甲全部化做碎片,激射飞开,人群躲闪不及,好几人同时被击中,伤口就像被刀割一样平整,由此可以看出撞击的力量会有多大。但打击也太过沉重,西蒙本身的圣光源泉还是不够强大,惩戒光环呼地消失了,喷出一大口鲜血,洒在水渍中鲜红刺眼,立时淹散。

    所有声音全部消失,取而代之则是长久的静默,大家都不可置信,一个打横冒出来的黑发年轻人居然会占据上风。

    骑士也是要脸皮的!西蒙羞恼交加,稍等气血平息,便立即抓住徘徊之剑进行抢攻。洋人的剑术并没有什么花巧动作,无非就是横劈竖斩而已,谁的力气大,谁的速度快,谁的武器优越,谁就能取得最终胜利。

    沈之默向后退让,长剑的剑锋却突然爆出一团光芒,缠绕着枝桠状扭曲的白色闪电刺向他的心口。

    幸好他戒备十足,光芒甫一接触胸口,当即沉腰落马,身子向后急仰,双脚紧紧钉在地上不曾移动半分,这是八卦门南拳秘技之“霸王铁板桥”,瞬息之间,膝盖弯成九十度直角,背脊紧贴地面,形成不可思议的角度。等长剑掠过,他又呼地站了起来,一折一弯,仿佛装上机簧的木偶,完全突破地心吸引力的限制!

    这种超乎想像的动作简直惊世骇俗。

    酒糟鼻的眼睛瞪直了,不可置信地大叫:“这……这怎么可能!难道他学习过风系魔法?”

    沈之默浑然不知魔法为何物,深感徘徊之剑锋芒的威胁,探手捞起径长一米有余的白铁皮水盆,抓住边缘用劲挥动,那水盆便像产生生命迹象似的开始急速旋转,声势显赫地飞向西蒙。

    水盆内残余的污水呈现螺旋状盘起,在众人惊叫声中,旋起一道高半米左右的水柱,沈之默附在水盆上的力道之大可想而知。只要被这飞旋的盆子击中,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西蒙不敢怠慢,暴喝一声,长剑挥下,剑锋上的电流瞬间破开水盆,将其一分为二,众人都发出一阵采声。但他严重低估了沈之默操纵内力的水准,急速旋转的水盆撞击徘徊之剑,产生的力量几乎相当于水盆本身重量的二三十倍,不下三四百斤,立即将他虎口震裂。

    这还不算重要,盆子里的水暴洒而出,纷纷形成黄豆大的雨点向他铺头盖脸袭去,每一颗水珠都附带着沈之默特有的螺旋劲内力,打在脸上犹如千针攒刺,疼痛惊人。脆弱的眼皮难以有效保护眼珠,顿时感觉昏眩发黑,咚咚咚倒退十几步,立足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沈之默当即抓住这个大好机会,和身扑上,展开精妙绝伦的“分筋错骨手”拿住西蒙手肘关节,劲力吐处,喀嚓两声轻响,那骑士的关节骨头已被卸下。这地方极为敏感,便有一分的疼痛也会放大成三分,何况沈之默手里这套创自南宋末年,专为制造痛感的“分筋错骨手”?

    西蒙早已拿不稳长剑,丢到一边,双手软绵绵地垂下,哎哟哎哟大声叫唤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下,眼神迷茫恐惧,显然十分痛苦。围观者只见沈之默轻轻碰了他一下便成为这般模样,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酒糟鼻再次自以为是地发言:“天啊,他一定是魔法师,怪不得能把西蒙打得那么惨。”客商脑子空白片刻才加入议论行列,说:“我去过首都,那里的魔法师会一种魔法,把魔力注入人体让人痛不欲生,不过这人可有点奇怪,没感觉到任何魔法迹象啊。”

    大凡魔法发动时总会伴随一些肉眼可见的光芒闪动,比如水系魔法发蓝光,火系魔法发红光,光系魔法发绿光,但这人好像是使用魔法了,却没有任何光芒,实在令人费解。在场并没有眼力高深的魔法师,都看不出来。

    西蒙心里清楚得很,这人一定是用了刺客的某种近身搏斗技巧,却不敢说出来,要是让人知道他居然被刺客打倒了,颜面何存?若说是败在魔法师手下,倒还能挽回一点面子。

    正要抬出自己的招牌以期吓阻对方,沈之默却丝毫不讲道理,横掠腿暴扫过去,哐啷一声,击在耳根子下。招大力沉,痛苦无以复加,西蒙头发根根竖起,耳膜似乎有上千只蜂鸟嗡嗡鸣叫,整个人飞出十米远的距离,口鼻渗出鲜血,怔怔看着地面说不出话来,彻底陷入呆滞状态。

    沈之默习惯性地向周围一抱拳,说:“各位见笑,在下见这两个鸟人欺压良善,忍不住出手抱打不平。”走过去抓住西蒙腰包轻轻一扯,钱袋已落到自己手里。

    西蒙一生之中还未遭遇过如此强敌,古怪的搏击却比什么都有效,以往纵使遇上魔法师也还有还手之力,这家伙倒实在,只三拳两脚便让自己跌落谷底,再加上混在佣兵团里养尊处优早已没有从前的坚定,顿时丧失信心,心灵防线随之溃败,奋力挣扎爬起,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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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7章 我不是儿童

    鱼贩子得脱险境,畏畏缩缩地走过来赔笑道:“先生您可真是个好人,要不是您,我恐怕就回不了家了。”这倒是真心实意的感激,与刚才的势利有所不同。

    沈之默收好钱袋,转身要走,那鱼贩子跟上来说:“先生等等,小人没什么感谢的,这点小钱您就收着吧,猛虎佣兵团的人肯定要回来报复的,多做点防备比较好。”掏出零零散散的一把铜币硬塞进他手里,又说:“佣兵团把市场搞得乌烟瘴气,我几年来的收入倒有大半进了他们口袋,您的行为好比圣光降临,为我们大大出了一口气。”突然想起沈之默已与佣兵团结下深仇,自己明着向佣兵团的敌人示好,日后不知要承受多少残酷报复,不由脸色大变。

    旁边的人事不关已,都在预测沈之默以后会是怎么一个死法,有的还打算去佣兵团总部汇报。酒糟鼻说:“我敢说他死定了,喂,你们记不记得去年的狗头人霍格?那家伙凶狠歹毒,手下聚了十几条人手,霸住好长一条街,最后还不是让佣兵团吊死在集市上?”客商打了个寒噤,说:“我们还是快走吧,不然让人看到的话后果很严重。”

    沈之默接过铜币,忽然冒出个无法抑制的念头:“既然所谓的佣兵团能在这里收钱,我为什么不能取而代之?听他们先头说话,谁的拳头硬谁就能统治集市,领主不过睁眼闭眼而已,只要每月给的孝敬钱足够了,他不会管太多闲事。”

    围观人群渐渐散去,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和食物返回铁匠铺,哈马尔经过治疗后已经能起身活动,见他手里一大堆面包、火腿、新衣服、烤肉、麦酒,不禁跳脚道:“你怎么买这么多货物?把钱用完的话我们过几天吃什么?勋爵给的定金要留来购买原料不能乱用的!”

    沈之默把钱袋搁在桌上,淡淡地说:“钱没用掉,还有得赚。”

    “怎……怎么?是不是有人失落钱包让你拣到?撒加,这样可不好,那失主凭空掉落巨款,相信一定急得无可奈何,你不把钱还给人家,怎么还能拿来乱用?换做我们,恐怕要急得上吊了。”

    沈之默暗叹本地居民心思纯朴,说:“不是捡,有个猛虎佣兵团好心送给我的,是个叫西蒙的人,他很大方。”

    哈马尔根本不敢相信:“骑士西蒙会送你钱?幻觉,一定是幻觉。撒加,你能不能说清楚钱从哪来的?”

    正说着话,门外传来敲门声,沈之默说:“好家伙,又来送死了。”抄起菜刀插进后腰,一把拉开大门。

    门外站着一名中年妇女,旁边还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孩子。那妇人一头栗色波浪式卷发,高鼻深目,脸上皱纹一道接着一道,腰间围了一块围裙,手里还提着一些鱼干,是那种极其常见的家庭主妇类型。两个孩子都有一头漂亮的金发,眼神中带了一丝不安之色。

    哈马尔本来以为契布曼前来寻仇,暗暗松了一口气,发现是同一条巷子的邻居,上前问道:“罗林夫人,有什么事吗?”罗林是专门做鞋的手艺人,他的妻子为人和气,和众街坊关系很好。

    “哈马尔先生。”罗林夫人脸色有些为难。

    “进来坐吧。撒加,能不能麻烦你给夫人倒一杯饮料?”

    罗林夫人喝过开水后,变得自然多了,把鱼干往桌上一放,说:“哈马尔先生,我先生前几天右手受伤,生意惨淡,两个孩子又不会什么事,想送到您这儿当学徒……”

    “哦……”哈马尔心里犯难,自己的生活本就没达到能请学徒的水平,多了撒加一张嘴更是捉襟见肘,哪敢再养两个正在发育的孩子,可是见到罗林夫人小心翼翼的神气,那拒绝的话偏又说不出口。

    罗林夫人见他不说话,心中发急,说:“哈马尔先生,唐恩和伊登很能干的,不需要您多操心,一日三餐也吃不了多少东西,还能帮您打打下手,你就收下吧。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

    哈马尔沉吟道:“可是……我这里的情形也不见得比你好多少呀。”

    罗林夫人看到桌上一大堆新鲜丰富的食物,哪肯相信他的话,急道:“哈马尔先生,您不是刚接到勋爵的生意吗?想来一定很需要人手,两个孩子不会添麻烦的。至于学徒费,我可以再想想办法。”

    哈马尔还待要说,沈之默一伸手把他推出三四米外,自己大马金刀坐在正中央的椅子上说:“夫人,让孩子过来给我瞧瞧。”意思是要自己做主,哈马尔眼睛瞪大了:到底这里你是主人还是我是主人?只是想起野蛮人这几天帮忙赚了很多钱,还收拾掉契布曼,能力不是自己能够想像,便住嘴不说。

    罗林夫人犹豫道:“哈马尔先生?”

    哈马尔忙说:“撒加是我姨**儿子,前几月来帮忙的,由他决定吧。”

    沈之默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两个男孩,面黄肌瘦,手指关节粗大,脸上有种穷苦人家生就的自卑和怯懦,只是低眉顺眼,倒也讨人喜欢,便说:“罗林夫人,用不着学徒费,你大可以放心。在铁匠铺干活,每个月十银币,不过必须完全服从我的命令,不得有所违抗,学徒期一年,一年过后愿意留下来的每个月一百银币,不愿意的也可以回去。”这是沈之默半年说的最长的一句话,撒姆尔语不太顺溜,词汇在脑中想了好久才一字一句地说出来。

    罗林夫人喜不自胜,问道:“哈马尔先生,是真的吗?”

    哈马尔暗暗埋怨沈之默信口开河,上哪找钱给这两个男孩当工资?眼前是接到勋爵的生意了,但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心想不如一个月后找个不合适打铁的理由送他们回家算了。说:“罗林夫人,铁匠是很辛苦的,如果孩子们不能坚持,我会解除他们的学徒关系,把他们送回家。”

    罗林忙把孩子拉过来吩咐道:“快叫师傅,以后你们跟着哈马尔先生一定要乖乖听话,我打算和你们的爸爸回乡下去,以后每个月来看你们一次。”

    两个孩子不是笨蛋,连忙点头答应。

    送走罗林夫人后,沈之默让两个孩子坐下说话:“你们都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长得高的叫做唐恩,今年十七,矮一点的叫伊登,刚满十六,都是满脸雀斑青春痘,稚气未脱的模样,低头偷眼打量哈马尔和沈之默。他们大概明白家庭的艰辛,虽然对母亲离去有所不舍,但很快就把心情调整过来了。

    “后面有个小房间,你们自己去收拾一下,换洗衣服都带来了吗?”

    两个孩子摇摇头,身上衣服肮脏破烂,不知穿了多少天没洗过,散发出阵阵臭味,听到沈之默问话,不禁神色忸怩。

    沈之默找出两件新买的衬衣扔给他们,说:“后院有井,自己打水洗个澡,别紧张,哈马尔先生从不拐卖儿童。”

    唐恩涨红着脸说:“撒加先生,我不是儿童。”

    哈马尔嚷道:“罗嗦什么,快去洗澡,等下有很多工作要做!”

    两个孩子连忙答应,拿着衣服跑开了。

    哈马尔叹了口气,对沈之默说:“你怎么擅自答应,我们都没什么钱了呢。万一连两个孩子都养不活,不是连累他们吗?”

    “你不用操心。”

    “对了,钱从哪来的?”

    沈之默不再理会,拿条毛巾擦掉汗水,指着桌上的食物说:“你整理一下,做好午餐叫我一声。”

    吩咐的话语非常自然,好像他那种人天生下来就是发号施令的,哈马尔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老老实实拿到厨房去做事。

    沈之默披件衣服,揣上十几枚银币朝雪夜酒馆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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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8章 武当绝学“乱环诀”

    中午时分天气炎热,空气中弥散焦躁的味道,酒馆内热火朝天,很多无趣的人都跑来这里消磨时光,享受冰镇麦酒的香甜,顺便与漂亮的女招待调笑几句浑话。

    厚重的橡木桌子坐满了人,赌钱的赌钱,喝酒的喝酒,骂娘的骂娘,喧闹无比。以酒馆为据点的契布曼伤好得差不多了,正和几个人在叫唤,污言秽语随口脱出,没半分滞涩,旁边人都不大敢看他。

    酒馆的角落静静坐着一个戴斗篷的古怪人类,面目都被遮住,看不清相貌,面前摆了一杯麦酒,动也没动过,与酒馆里的气氛格格不入。契布曼拎着个酒瓶坐到那人身边,笑道:“喂,你是从哪里来的?长得见不得人吗?”那人不说话,也不看他。

    契布曼哼了一声:“有种!知道雪夜酒馆的规矩吗?没有人敢不回答契布曼老爷的问话。”

    那人仍不说话,显得非常冷漠。

    “嘿嘿,请老爷喝十杯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然……”契布曼当即从怀里抽出尖利的匕首插进桌子里,张狂地笑道:“不然你会后悔。”

    酒馆老板连忙上前劝阻:“契布曼,你不要总是这样骚扰客人,不如我请你喝十杯麦酒好了。”

    “骚扰客人?”契布曼眼睛一瞪:“我少你酒钱了吗?我偷拿你的东西了吗?我摸你老婆屁股了吗?”

    契布曼的几个同党哈哈大笑,酒馆老板气一泻,脸色苍白地摇头说:“没,没有……”

    “既然没有,那你罗嗦什么?给我滚开!**,欺负个外乡客也有人叽叽歪歪,真没兴致。”

    当可以看出契布曼在这里横行霸道,任谁都不放在眼里,库泽斯卡尔港果然是用实力说话的地方,这里就像江湖一样,谁最有实力谁说的话就响。

    契布曼猛地提起那人衣襟将他推到在地。那人软绵绵的应手就倒,应该只是个没什么能力的普通客人。

    “连话都不会说,也不叫痛,莫非是天生哑巴不成?”契布曼可没有一星半点的同情心,连踢几脚,掏出那人的钱袋翻开,只见空空如也,一个铜子都没有,不由大怒,骂道:“你没钱来喝什么酒?发神经了?”

    酒馆老板听说,急忙赶过来,对那人的回护之心立即化为乌有,跟着契布曼一同叫骂:“请文明用语,没钱来喝白酒,你要死吗?”三拳两脚过去,把那人从桌边踢到门口,灰尘沾了满斗篷,身上全是脚印。但那人似乎坚忍之至,并不叫嚷一声,只是任他们殴打。

    沈之默见到这情形,十分不爽,中原武林本就有除暴安良、锄强扶弱的侠义传统,怎由得他们狂殴一名手无还手之力的哑巴?当即站到契布曼面前,冷笑道:“契布曼先生,您的伤好了吗?”

    契布曼猛然看到前段时间把自己打成重伤,昏迷好几天的黑头发年轻人,不禁吓了一大跳,后退一步,左右瞅瞅几名正在喝酒看热闹的同伙,将匕首横在胸前,摆了个架势,才说:“撒加!你想要干什么?我可没去惹你们铁匠铺。”

    沈之默指指那戴斗篷的人,皱眉道:“那么这个人呢?为什么要打他?”

    契布曼发现他仿佛没什么动手的意图,放心多了,强笑道:“他没钱喝酒,我帮老板教训他。喝酒不给钱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酒馆里可没有教会经常举办的那种免费慈善活动。洛克,你说是吧?”

    酒馆老板不明白契布曼与沈之默先前的冲突过节,点头道:“当然,喝酒不付账就相当于强盗!看见了是要痛打一顿,让他们记住教训的。”

    “他只是没带钱,并没有不付账。”沈之默很不高兴:“事实上他是我的朋友,先到一步酒馆而已,我正赶过来请他喝酒。”掏出袋里一把银币全撒在地上,冷冷地说:“这不是钱吗?”

    十余枚银币便是请当前酒馆内所有顾客每人都喝一杯,那也完全足够了,老板顿时换了一种颜色,赔笑道:“先生,不好意思,这都是个误会,您的朋友应该解释清楚……”俯下身子将银币一枚一枚拾起,紧紧攥在手里,神色中喜悦无限。

    沈之默劈手夺过银币,接着就是一记暴烈的耳光扇了过去,把老板打翻,滚了几滚,背脊撞上门柱这才停住。

    契布曼的同伴们纷纷站了起来,气势汹汹地抓起酒瓶和木棍。他们一伙人时常免费喝酒,做为交换条件,也要负责酒馆内的安全和平静。

    老板双眼金星乱冒,头昏眼花,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愕然道:“先生,怎么了?”

    “你们打伤我的朋友,现在该好好谈谈赔偿的事宜吧。”沈之默扶起戴斗篷的哑巴,跨过老板,对契布曼很轻柔地说:“先生,麻烦让让。”然后粗暴地把他推到旁边,再抓起一名同伴的头发像拎小鸡一样扔开,才施施然坐到位子上。

    哑巴看向沈之默的颜色十分古怪,面具内眼睛辉光流转,看着他一动不动,手指竟有微微颤抖,显然极为激动紧张。沈之默有些奇怪,这哑巴是不是吓傻了?

    契布曼本要反抗一二,给手下人做个样子,无奈沈之默手里那股力量如同潮水一般涌到,根本无从抗拒,一推之力,差点摔倒,急忙稳住身形,但脚步踉跄,异常狼狈。那被拎小鸡的同伴翻了个筋斗,面色涨得通红,重新站起,手中酒瓶便朝沈之默砸下,其他两名站得相近也都动手,木棍、匕首一同向他身上招呼。

    沈之默端坐在椅子上,不慌不忙,瞬间提气凝神,使出体内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力,右手运起武当派绝学“乱环诀”,绕了个圈子,那些棍棒、酒瓶、匕首通通为他内力所激,拿捏不稳,冲上半空。

    那同伴虎口麻木,兀自没有反应过来,沈之默已经接住落下的酒瓶对着他脑袋开了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美观,流氓们不识货,以为自然得很,换作自己也能轻易办到。但如果有高手在此的话,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眼力、手力、方向、感觉不知要练习多长时间才能如此举重若轻。

    在同伴们动手的时候,契布曼心中还存了一丝侥幸,盼望那天只是意外,大家能给他个好的教训,没想到事实仍和自己预料的差不了多少,忙叫道:“大家快住手,不要冒犯撒加先生!”

    那同伴满脸玻璃渣子,血流如注,情况十分凄惨,其余的人见了这副样子,都不再敢动弹。

    “现在,都坐下来喝酒吧。契布曼,依照你的意思,应该赔付多少钱比较合适?”

    契布曼暗暗叫苦,流氓本来就没什么积蓄,前几天被沈之默打昏的时候又摸走了所有财产,还是借钱请牧师治的伤,哪有什么闲钱,只能尴尬地说:“撒加先生,能不能缓几天?”

    “那么你呢?”沈之默转头对酒馆老板说。

    老板仔细打量戴斗篷的哑巴,没看到什么明显的外伤,又见契布曼如同缩头乌龟,只能暗叹倒霉,小心翼翼答道:“先生,十个银币可以吗?”十银币对普通人来说,相当于不大不小一笔巨款了,老板看他气度非凡才忍痛出声。

    “十银币?”沈之默好像听不清楚,追问了一句。

    “是,是的。”

    沈之默不客气抢过另个流氓的酒喝了一口,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那,那你要多少?”老板明白遇到敲诈了,求助的目光望向契布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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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9章 吹牛大王

    “一千银币。”沈之默说得就像一根毛发那么微不足道,拍拍哑巴的肩膀说:“看到没有?你把我的兄弟给打傻了,知道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吗?他在我们铁匠铺里专门负责管账的,没有他,我们铁匠铺不知要损失多少收入,你负担得起吗?”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在里面。

    那哑巴一直任人摆布,让他坐就坐,让他喝酒就喝酒,跟扯线木偶没什么两样。

    酒馆老板冷汗涔涔而下,偷眼打量契布曼,暗忖:“他们一直都不怎么做声,莫非是事先串通好了来勒索钱财不成?”说道:“先生,酒馆生意不好,哪有那么多钱给你?”

    “那你也让我痛打一顿,两相抵过吧。”沈之默抓住破成两半的酒瓶颈站起身来,只见酒瓶边缘犬齿交错,锐利的光芒闪动,动辄就能要人性命。

    老板大吃一惊,说:“好好,我给,我给,不过目前店里没那么多现金……”

    “有多少给多少,剩下的写张字据,我以后再来拿。”

    老板磨磨蹭蹭在后堂找出一百多枚银币,还写了张字据,白纸黑字明白无误,沈之默这才放松颜色,小心收好,对契布曼说:“你也同样欠我一千银币,别试图逃跑,过几天我会找你有事,帮我干活抵债。”

    契布曼哪敢争辩,连声答应,心中早操翻了沈之默十八代祖宗。

    沈之默本来是要来买酒的,凭空讹诈到一笔横财,哪还好意思久留?酒也不买了,拉起哑巴说:“还愣着干嘛,跟我走。”那哑巴居然也老老实实跟在他后面。

    这一番下来,凭空多了一堆银币,重要的是在没有秩序、法律可言的库泽斯卡尔港,简直可以称为合法收入。

    回到铁匠铺,哈马尔已经做好午饭,见沈之默身后多了一个人,奇怪地问:“他是谁?”

    沈之默无端端把人带回家里,也没来得及细问,这才认真观察那古怪的哑巴。只见他周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斗篷内,看不出容貌,但依稀可以辨出他体态修长,有接近沈之默那么高,步履轻盈,手掌洁白干净,挨了一顿好打之后并没有半分不适,说明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把哑巴拉到餐桌前坐下,说:“哦,这家伙是个残疾人,不会说话,专门在街头讨饭的。看他穿成这样,说不定是哪里来是越狱犯,哈哈。”

    那哑巴突然开口说道:“我叫泰瑞希尔,寂静森林过来的。”声音低沉悦耳,带有一点点上古撒姆尔语的韵律,十分好听。

    沈之默吓了一大跳,足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你小子不是哑巴。”

    “我不喜欢说话。”泰瑞希尔淡漠地说,看样子他不太愿意阐述自己的经历。

    沈之默拍着他的肩膀:“不错,有共同语言,我也不喜欢说话。”

    哈马尔敲敲自己的脑袋思索良久,问道:“寂静森林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一个长有很多树的地方。”

    “你这不是废话吗?没树的地方怎么能叫做森林?”哈马尔不悦道,抬手招呼后面两个搬东西搬得汗流浃背的孩子过来用餐。

    午餐是两条煎得焦黄的彩尾鳝和牛肉汤,每人两块面包和奶酪。

    牛肉汤味道很鲜,穿上新衣服的男孩精神振奋,舀到盘子里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泰瑞希尔拉开斗篷,露出脸庞,只见他长长的头发盖住耳朵,鼻梁挺直,眼珠透出淡淡微光,脸型端正,线条柔和,脸上覆盖着奇异的紫色斑纹,一时竟看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

    哈马尔叫道:“你是精灵?天啊,长得真漂亮。”语气中十分惊讶,混乱的港口城市很少有精灵出现,一旦某条海船载有精灵乘客,总会引起大量无聊人士的围观。

    沈之默一下眯起眼睛,他至今没在库泽斯卡尔港见过精灵种族,而中国古代典籍记载中的精灵大都接近于神话中的鬼怪。

    在当今世界,精灵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种族,拥有上万年的历史,分为四个分支。他们身型纤细、行动敏捷、体态优美,擅长魔法,崇尚自然,崇拜月神,以月亮做为自己的信仰。最大的一支定居在遥远的撒姆尔大陆,并在夜光森林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国度,首都银月城,和人类王国有联盟关系,与东部的牛头人部族对峙。

    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手打人了,见过**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吧。”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发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发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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