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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概有那么好几年的光阴了,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着76人这个球队的时候,还是会想起那个小个子,让人怀疑的小个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见艾弗森,会发出一种“啊,在76人的AI才是真正的AI啊”的感慨,只是这样的一种景象,不知道到底被时光隐藏到了哪个角落。
与当初时光的对立面,现在,艾弗森回到76人了,又一次回到了他的故乡,非保障合同,双方进行了好几个小时的洽谈,然后达成了某种协议。
很久很久没有看过阿伦艾弗森打球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存储在脑海里的艾弗森早已不复存在,不管是在丹佛,还是底特律,孟菲斯,甚至包括费城,都已经很难寻找到艾弗森的那道影子。
那道什么样的影子?那根本说不清楚,艾弗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艾弗森?他叛逆,他忠诚,他毒瘤,他自私,他特立独行,他在行为艺术……任何一个人都有足够的资本去评论艾弗森一番,每个人心中的标本都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这个关头,艾弗森的那道影子就像他未来的前进方向一样飘忽不定,难以琢磨。
谁能够想象得到?现在的艾弗森正遭遇着以前从未有过的迷途,几乎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放在1996年的秋天,2001年的夏天,甚至在2006年他离开的冬天,你能想象吗?
二
阿伦艾弗森最近一定挣扎了很久,或者整个夏天,整个三年的时光都挣扎着,350万来到灰熊,打得是替补,然后他觉得没有一点儿希望,并不是自己预想的那样,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于是就这么走了,带着没有一点儿职业精神的质疑,实际上,他十分清楚,越是选择这样,留给他通往自己梦中的篮球场的路就只会越窄。
他怎么可能不清楚呢?从再也忍受不了76人的管理层而希望自己被交易,从希望终老掘金而被交易,从活塞的失败到被成为一个无人问津的自由球员,他已经明白了,自己身上的那些特质根本无法在这个联盟中混下去,尤其是伴随着自己双腿速度的减慢,这样的明白更为深刻。
但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并且宣布了退役,因为他知道,经历了这一些,那条路已经被彻底堵死了,到底是谁堵死的?什么时候堵死的?或许是在费城,在丹佛,在底特律,在孟菲斯,或许就是在于自己,只是,原因已经不重要了。
“第四节还剩8分钟,阿伦艾弗森被换下场休息,他需要休息一下了以便最后时刻留有充足的体能……”“最后三分钟,艾弗森还在场下,看来不会再上场了。”“整个第四节,阿伦艾弗森都是在板凳上度过的”“第一节还剩4分钟,艾弗森替下了XXX。”
这样的镜头很常见吗?至少两年前还不是这样的,两年前,他还是那个黄金双枪,还可以排在得分榜的前五位,在这个联盟也依旧找不到多少可以跟上他速度的人,并且两年之后的现在,他所遭遇的伤病比起当年十几处伤来这样上场打球根本算不了什么,与两年前相比,他的状态又到底能差到哪里去呢?只是,解说员一次次地重复起上述这些话语的时候,我们就已应该清楚,现在早已物是人非。
三
如果没有交易,如果没有几年以来发生的这一切,那么现在或许真的会与众不同,虽然结果依旧不美好,虽然会显得平庸了一些,但是如果他一直留守费城,那么13年来,他足够成为费城的一个标志,他足够可以把刻在自己脖子上的忠演绎到极致。
那是三年前,已经记不得76人陷入怎样的低谷了,只记得扣篮大赛上和伊格达拉玩了一个篮板后传球扣篮,然后赛季初期,大概和所有老套的交易故事一样,球队战绩低下,与管理层矛盾重重,自己想要的东西得不到,然后就这么走了,
于是一条失败的,一步步将艾弗森自己推向深渊的道路就开始了,不知道有几个赛季了,艾弗森都没有证明出来自己的价值,他无法帮助球队取得胜利,留下的,只是一项又一项残酷的对比,从安德烈米勒抵达76人,到比卢普斯来到掘金,这种鲜明的对比非常有针对性,把艾弗森的特质从本来还有一丝美好的一面彻底去除了,让他以前说过的那些非常酷的话,做过的一些另类的事情,都变成了如今堕落的铺垫。
做着这么多事情,这些事情与这个联盟格格不入,那真的不是什么与世界为敌的庸俗套语,而是一种习惯,一种从那个家庭背景中带来的我们无法了解的习惯,他成功过,从社会底层走了上来,成功的经验让他误认为一切都无法改变,只要他想做,只要他想要的,他依然可以做得更好。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自己心目中的梦想,都是为了获得胜利,获得总冠军,不是这样的吗?
“我按我自己的方式活着,按我自己的方式打球。我发誓我从未疲倦过,自从我加入联盟以来,我身边的队友都说我‘与众不同’。也许有天我会停下脚步休息,那一天就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并且没有后悔过。
今天,也就是重新回到说这句话的起点的今天,答案后悔了吗?
四
阿伦艾弗森是一面三菱镜,在这面镜子里,无论是进去的光还是反射出来的光,永远都是矛盾和叛逆;不管对于自己还是别人。
他每到一处,总是伴随着各种争议,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艾弗森所做的事情都充满着矛盾,误读,叛逆的元素,当现实和自己的行为准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他的选择也无法看得到真相。
有人说他从不妥协,但是很多时候在这种“从不妥协”的背景之下往往最先妥协的就是艾弗森自己,在橄榄球和篮球的选择上,他妥协了,在交易来掘金之后,黄金双枪的并存问题,他妥协了,在活塞,他还是妥协了,以至于在今天夏天与灰熊签订的350万的合约,他还是选择妥协,如果他没有不妥协,那么就不是几天前才宣布退役,而是在离开76人的那一刻,他就应该要离开球场了。
即使是退役问题,他也妥协了,按理说,面对如此惨淡的困境,他的选择应该是充满决绝,应该风萧萧兮易水寒,但是当76人还要他的时候,他又回来了。
他说了很多的至理名言,这些话让我们津津乐道,但是现在再来回顾的时候,是否还是不是一如既往?是否还是那么单纯与充满理想?
“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总要相信你的梦想是可以实现,并且努力的为它奋斗。”
现在艾弗森放弃了吗?他还在坚持吗?他还记得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吗?他在努力的奋斗吗?
“我不用尊重和害怕任何人!”
这是提及乔丹说出口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依据是什么呢?什么叫做尊重?高中时穿着23号球衣只是一个偶然吗?
所以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认为,他的这种从不妥协其实只是妥协不了心中的信念与骄傲?也就是说,为了自己内心的底线,他可以放弃一切,而这与是不是还可以出手投篮,是不是首发没有关系。但是如今,这道底线再次被冲得粉碎,他打不了橄榄球,他还可以打篮球,因为那依然充满斗争,在76人呆不下了,可以出走,因为他固执的认为,在别的球队依然可以去争取胜利,辗转活塞,孟菲斯,他不计较自由球员,不计较250万的年薪,他依然自己还可以打球,还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帮助球队取得胜利。而就在几天前,当他的信念和骄傲都不复存在的时候,他还可以干些什么呢?
“那些都是关于信念,我经历了生活中黑暗的一面而生存下来了,我要享受美好的一面了!我不要往回看!我的过去教了我很多很多,我并不引以为耻,它使我明白身边的东西是一眨眼就会失去的.它告诉我永远相信自己无论别人怎么看是多么的重要.从原来的世界中醒来并不容易,而退出就简单多了.我没有退出.我奋斗着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五
是什么构造成了这么一个叛逆英雄的故事?是什么让一个传奇在短短三年时间划上了一个坚硬的句号?
是误解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想在我的墓碑上刻下两个字——误解”。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只知道当他偏执的认为这个世界误解了他的时候,其实他也误解了整个世界,最可怕的是,他明知误解之后,还一再坚持,这样的坚持在现实面前除了受伤,还有别的结果吗?
现在,只有一个地方能够对艾弗森的误解视而不见。四处的漂泊让艾弗森早就忘记了什么叫做稳定的生活,什么叫做忠诚,然而只有费城那个地方能够勾勒起对这些概念的动容回忆。
离开76人后,艾弗森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既然选择离开了费城,那里的一切也就与我无关了。"那语气,很是坚定。
真的与他无关吗?在这里十年光阴,他一直都是这里的英雄,球迷拼命呼喊他的名字,为他每一次突破呐喊,无论是胜利还是失败,在场的球迷总是固执的认为,只要还在看着艾弗森在打球,那这一切都还是那么美好,而艾弗森在这里发生的种种故事,他真的会忘记吗?所有的辉煌国王,所有的梦想,所有他身上的叛逆和忠诚,全部都是在这里开始的,全部都是在这个只有150万人的小城,被称之为“最缺乏魅力城市”的地方开始的。这怎么可能与他无关?
很多人说,艾弗森背叛了费城。也有很多人说,费城背叛了艾弗森,这实在是一种嗤之以鼻的话题,艾弗森为这座城市这支球队拼杀了10年,这座城市给了艾弗森10年的依靠,然后艾弗森只想在为数不多的职业生涯阶段去追寻自己作为篮球运动员最大的梦想,费城的管理层需要做出一些改变让球队摆脱目前的困境,这些是背叛吗?这些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吗?
2008年3月20日,当现场播音员马特•科德以低沉的嗓音使用一堆前缀介绍到艾弗森时,全场观众起立长达一分钟时间,他们热烈鼓掌,自艾弗森离开后,这座球馆首次如此地震撼和沸腾。艾弗森伫立在场上,含泪向观众送上他的飞吻。当欢呼声愈发响亮时,他叩着自己的胸膛作着真诚的致意。
有时候,巴克利去携手德雷克斯勒,马龙离开18年都未离开过的犹他,罗纳尔多在世界各地到处飘荡奔波,不是为了背叛,而是为了心中那个奢侈的理想。
要回费城了,回到这个梦开始的地方,那里的人们除了年龄老了几岁外几乎没有改变过,一个个空了很久的座椅上的灰尘是否会被那些曾经熟悉的人擦去?播音员报起那个已经陌生的名字时,全场会不会激荡起一阵阵的热浪?不管怎么样,艾弗森又回来了。
六
艾弗森真的改变了,他或许已经老了,他或许再也跑不出10秒17的速度了,下次,站在那个篮球场上时,艾弗森还是艾弗森吗?
现在的76人无比动荡,上赛季和魔术血战六场,似乎让人看到了希望的一点倪端,但是伤病和人员的变换再一次将76人带到一点原点,在这个原点上,有那么一丝凄凉,他们和艾弗森似乎一样凄凉,就像13年前那样,球队需要艾弗森,哪怕当时承载着的是未知,现在遗留下来的是回忆。
再回过头来,看看他整个NBA生涯,他曾经是个英雄,他曾经是个毒瘤,他充当过神的角色,他也做过恶魔,而这些原来只是人们赋予他的种种称谓而已,慢慢的,很多角色和称谓都统统的消失了,就好比如“答案”一直以来都没有答案一样。
六尺的身高,180磅的体重。真的可能成功吗?这样的一个硬件,他的极限到底是什么?取得自己出众的数据,像斯雷特马丁那样获得五个冠军?斯雷特马丁?那时候湖人还在明尼阿波利斯,老鹰还在圣路易斯。
或许,他只是一个士兵,一个在把篮球场当成战场的士兵而已,你看啊,当他年轻的时候,就像一个新兵蛋子,脾气倔强,不明事理,但是拥有一身好本事,军队里面没有多少人奈何得了,然后,武艺见长,达到了一个顶级特种兵的水准,带着那么一群兄弟,凭借自己强大的突击,依靠那些弟兄的后盾,干掉一个又一个的部队,取得一次又一次战斗的胜利,就差那一步,就可以攻取司令台了,但是还是失败了,因为战斗始终是战斗,而不是战争。他无法成为一个将军,更不可能成为一个元帅。他只是一个士兵,一个连狙击步枪都不怎么会用的,只知道用自己的生命去突击的士兵。而他所做的一切,所做这一切的原因又是那么的单纯:他热爱这片战斗的土地,他热爱能够给予他无限精力去战斗的人们。
艾弗森说了“我想在我的墓碑上刻下两个字——误解”。但是这真的适合么?回到梦开始的地方来结束自己的篮球,墓碑上的误解两字真的合适么?我相信,如果全世界都误解了艾弗森,艾弗森也误解了全世界,至少他和费城之间是相互理解的。至少还有一些人们举着牌子在那里呐喊“AI,欢迎回家。”
“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
这是黄永玉在他表叔沈从文墓前题写的碑文。听涛山上,郁郁葱葱,松涛阵阵,大师长眠于此,没有冢,仅以一块天然的五彩石为碑立在那里。那是各种“战场”上的“士兵”命中注定的,最好的归宿。
说起沈从文,就想到了《边城》的结尾: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阿伦艾弗森,你回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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