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生活中,妻子和丈夫常常无视对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因为“这是责任”、“这是义务”,而不是因为“爱”和“关心”;一旦外人对自己做出类似行为,则会认为这是“关心”,是“爱的表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这就是心理学中的过度理由效应。过度理由效应就是每个人都力图使自己和别人的行为看起来合理,因而总是为行为寻找原因。一旦找到足够的原因,人们就很少再继续找下去,而且,在寻找原因时,总是先找那些显而易见的外在原因。因此,如果外部原因足以对行为做出解释时,人们一般就不再去寻找内部的原因了。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位老人在一个小乡村里休养,但附近却住着一些十分顽皮的孩子,他们天天互相追逐打闹,喧哗的吵闹声使老人无法好好休息,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老人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孩子们都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谁叫的声音越大,谁得到的报酬就越多,他每次都根据孩子们吵闹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到孩子们已经习惯于获取奖励的时候,老人开始逐渐减少所给的奖励,最后无论孩子们怎么吵,老人一分钱也不给。结果,孩子们认为受到的待遇越来越不公正,认为“不给钱了谁还给你叫”,再也不到老人所住的房子附近大声吵闹。老人这就是巧妙地利用了过度理由效应。对于这些孩子,他们如果只用外在理由(得到报酬)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吵闹),那么,一旦外在理由不再存在(没有报酬了),这种行为也将趋于终止。因此,如果我们希望某种行为得以保持,就不要给它足够的外部理由。
行为如果只用外在理由来解释,那么,一旦外在理由不再存在,这种行为也将趋于终止,因此,如果我们希望某种行为得以保持,就不要给它足够的外部理由。
在长期关系中,时间长了,经常听到女人对你说“你根本不了解我”,或者“其实我们不适合”。正是在于两人的关系长期只是陷于单一的流向。一开始,作为“老公”的一方确立了自己的角色以后,为了显示自己男人的宽大肩膀用心呵护自己的爱人,不断地从各个层面的付出。久而久之,“过度理由效应”便产生了作用,两人不自觉地将情侣关系的定位留于浅表的“施予和获得”这个利益层面的原因,而忽视了深层次的精神交流,感情交流、生活适应和个性融合等等方面。
最后,索取的一方的直接欲望越来越膨胀,而付出的一方往往到最后变得疲惫不堪。到分手时,一个会觉得对方自私自利、只为了得到好处而和自己在一起,另一个却会一味地指责对方根本不爱自己或者另有他欢才不再对自己付出。所以,单纯的付出虽然能够暂时保持表面上的亲密,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分崩离析的前奏。一旦这种付出由于对方与日俱增的欲望而无法维继时,那就预示着悲剧的上演,因为让对方得以相信那个能维系两人关系的表面理由已不复存在了。
过度理由效应还有一点就是当最初自己有兴趣得到奖励的活动,一旦这种外加的奖励取消或减少,人们对这种活动的兴趣便会下降,从而减少乃至终止从事这项活动的现象。
因为一味给予,将你们长期关系的理由放在了外在的物质理由上,当你的物质无法继续给予,当你的热情不复开始的火热,就是感情终结的时候。一段长期的关系需要从多方面去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