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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奇幻] 《狂徒》作者:张君宝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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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2章 挑战矮人

    “是么?”沈之默俯首盯着他看了一下:“保卫荆棘鸟暗侵袭是我们治安所的职责,我听说了,桐树街前几天有人在街上被砍死,这是很恶劣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为了加强治安,我们的卫兵日夜巡逻,从不间断,甚至有人三天三夜没吃过一顿饱饭……呃,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洛克莫德,治安官大人。”

    沈之默说:“哦,亲爱的洛克莫德,你可知道,我们的卫兵为此付出了多大代价?在一次与黑帮团伙做斗争的搏斗中,一名士兵失去了胳膊,他才二十二岁,家里还有一个年老的母亲,而伊利达城防务指挥发下来的奖金才五十个银币,他应该怎么办?我需要桐树街各位街坊邻居的支持,为了保卫我们的家园,大家都行动起来,不要让那些黑手兄弟会随意就能来勒索敲诈,不要让我们的妇女儿童被人拐卖到遥远的劳伦斯公国当奴隶。”

    那女孩听他长篇大论,话说得慷慨激昂,诧异地望了他一眼。

    洛克莫德似乎被吓住了:“长官大人,好像事实上没那么严重吧?”

    “我的士兵们工作危险,薪水太少,还常年吃不饱肚子,已经有很多人决定退役,现在治安所里就十来个人,唉。”

    洛克莫德头一次见到有治安官来诉苦,偏偏还说得那么情真意切,不禁附和道:“是啊,日子可难过了。”

    “所以我希望桐树街所有居民支持我们的工作。每个月交纳一定量地管理费,争取让卫兵们不再挨饿,现在从你们‘魔铁熔炉’开始,数额不太多,一个月五百银元而已,快给钱吧。”

    洛克莫德这才明白沈之默的来意,脸色立即冷淡下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你们治安所关我们平民什么事?该交的税我们都交了!”

    “刚才你也说了。桐树街安全得很,没有一个罪犯敢闯进来,原因在于你们平静的生活都是卫兵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告诉我,洛克莫德,你喜欢喝酒吗?”

    矮人是最喜欢喝酒的种族,洛克莫德说:“当然!我还藏着一桶松子酒呢,大人。您要不要一起尝尝?”

    “不,洛克莫德,如果没有卫兵们用血肉之躯铸成的防线,你们的铁匠铺就会被暴徒们破坏。”沈之默地语气已经不大友善:“要是没有治安所,你还想喝酒?喝尿去吧!这里谁是管事?让他赶快拿钱出来,我还要赶时间,没功夫跟你蘑菇。”

    洛克莫德一点都不怕,嘿嘿笑道:“我刚才还说了。没有坏人敢于闯进桐树街,包括你们这些不干好事的治安卫兵,怎么?要查封铁匠铺吗?我等着呢。”

    对面坐着的那女孩对身边卫兵说了几句话。两名卫兵便走到沈之默面前,一左一右把他夹在中间,手按在剑柄上,挺着胸膛倨傲地说:“小姐不喜欢有人在她身边吵闹,请你们出去吧。”那副神气。鼻孔都快翘上天了,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

    沈之默见这两个卫兵步伐沉稳,走路时肩膀没有半分晃动。眼中精光闪烁,脚下若有若无地缠绕着虔诚光环,手掌中笼罩一团淡蓝色光芒,应该是比西蒙还高一个级别的圣骑士,绝对不小觑了,冷冷笑道:“哦?我在这里为治安所伤残卫兵募集资金,碍着她了吗?”

    使用圣光之力与黑暗邪恶势力作战的圣骑士向来是人类联盟的中坚力量,他们将身心奉献给圣光,拥有崇高的地位和无坚不摧的能力,每一名圣骑士都是精锐中地精锐。

    他们一直维持着谦卑的传统——虽然只是表面上的。左边的人说:“先生,请你自重,有什么困难可以向你们的直属上司申请解决,而不是在这里讹诈平民。”圣骑士的地位可比治安官高多了,因此他并不把沈之默放在眼里。洛克莫德凑过去向女孩子点头哈腰,小声解释着什么。

    奥布里心想怎么着也得在老大面前表现表现,吊儿郎当站上前,绕着那圣骑士转了两圈,斜着眼睛瞅他,阴阳怪气地说:“这一亩三分地,怎么偏就冒出你个大头蒜来了?知道我们是谁吗?”

    圣骑士冷笑不止:“不就是当地治安官吗?有什么可得意的?”

    奥布里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那你们是不是应该马上爬出去?”

    两名圣骑士脸色为之一变。

    沈之默摆摆手说:“算了,别和他们这些不相干的人计较,我们只是想要治安管理费而已。”

    想不到那个从容淡雅地女孩子却吩咐手下道:“范伦丁,把这两个下贱的平民扔出去,我最讨厌看到那种令人憎恶的嘴脸。”

    “是,小姐。”两名圣骑士同声应道。

    奥布里还没来得及震怒,女孩子又加上一句:“什么治安官,以为自己很大吗?把他们地手都打断。”

    铁匠铺里的矮人们都停下手中工作,幸灾乐祸的等着要看好戏。在众人看来,微不足道的治安官根本不足以与那个女孩的势力抗衡,是地,他们会被圣光制裁,就要死定了。

    沈之默只当是笑话,可是没想到两名圣骑士竟真的上来推搡,说:“快出去,你们是打算留下左手呢还是留下右手?”力道大得惊人,只觉一股巨力自肩膀涌至,他要不是体内息息循环的内力与之相抗,只怕就要直接飞出门外。而同行地奥布里打了个趔趄,滚倒在地。

    那圣骑士咦了一声,说:“没想到治安官的功夫还不错,有点能耐,怪不得敢那么狂。”

    沈之默的内心同样十分震惊,以前同魔法师对战,总是凭借快、狠、准而出奇制胜,几乎无往不利,花费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力就能把撒姆尔世界站在顶端的人踏在脚下,第一次直面圣骑士的力量,感受大为不同,他们举手投足中散发的功力,不亚于一流武林高手。

    能够像奴仆一样驱使这两名圣骑士的女孩子,身份必不同凡响。她身边那名年轻男人,俊面玉貌,生得风流倜傥就不用说了,身上穿的衣服,式样新潮也不用过多描叙,主要是那件袍子的布料是用上等的魔纹丝绸制作。而魔纹丝绸价格惊人,一向只供应给魔法部当做魔法实验品,因为其珍贵之处,只允许伯爵以上贵族穿着,其他等闲平民若是穿了,就是大罪一条。看来轻易要打断自己一只手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小人物。

    正思忖间,那圣骑士一巴掌挥了过来,沈之默接住他的手掌,笑道:“不是吧?我只是收治安管理费,你们就要打断我的手?凡事就不能讲讲道理么?”

    那女孩听他还敢犟嘴,冷笑道:“上等人怎么会和下等人有道理可讲?”

    话音刚落,沈之默右手以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伸出,捏住圣骑士仅有薄弱甲冑防护的咽喉,单手将他提离地面十多公分,说:“既然不讲道理,那就不好意思了,我给你们两个选择,卑微的活着,还是骄傲的死去?”

    那圣骑士恼怒无以复加,手掌的光芒飞速流转,圣光之力在半空形成一个圆柱型的“制裁之锤”往他脑袋落下,此时此刻,另一个圣骑士站成弓步,双手并拢平伸,向他发出一道足可碎石裂金的“神圣十字军闪电”。

    “喝!”沈之默朝前踏出四象步避开“圣光制裁之锤”,左手凝起大力金刚掌力往外挥击,打中闪电锋芒。

    “他不要命了吗?敢硬抗神圣十字军闪电?”所有人都想道。

    “噼啪”一声震响,沈之默袖子全部化为粉碎,拳面表皮焦黑,冒出淡烟,几丝残存的电花在上面跃动。制裁之锤落在脚边,击打地面震出蜘蛛网状的裂纹。

    居然就这么硬扛下来了!用血肉之躯抵抗魔法,简直不可想象!

    他沉腰落马,手臂肌肉高高鼓起,就这么直接捏着圣骑士的脖子狠狠掼在地上,拔出解腕尖刀指着另一个惊愕不已的家伙的鼻子说:“跪下来舔我的鞋子,我会宽恕你的过错。”

    “做梦去吧!”那人大怒,叫道:“迎接神圣的怒火!让圣光净化你的罪恶之心!”握紧剑柄,突然以自己为中心卷起一道旋风,头发也在狂风中乱舞,威风凛凛,熔炉里的灰烬都被吹得扑散开来……

    不等他要发出什么惊人招数,沈之默就是一脚过去,正中胸口,这一脚快如闪电,与他的旋风相激,砰地炸开。那圣骑士身子倒栽,凌空飞出,撞在墙上。身后的石壁片片龟裂,凹进一个直径很完美的圆形。

    他斜斜躺倒,铠甲也陷进一个脚印,脸部扭曲,口角溢出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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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3章 魔铁熔炉

    是一个照面而已……从来没有圣骑士与人近身对战惨步,天,开玩笑是这样开的吗?圣骑士本身就有大量的圣光防御技能,刀斧加身亦面不改色,何况还穿着半寸厚的铠甲,那铠甲又是皇家近卫军制式装备,掺有秘银的铁铸造而成,坚固耐用,从来不会生锈,而且设计上尽善尽美,每一个弧线或角度都能最大限度抵御来自敌人的杀伤,在这么毫无悬念的情况,沈之默一脚把他踢得半死不活,简直匪夷所思,骇人听闻。

    矮人们纷纷面无血色,铁锤掉在地上,这么大动静不是脆弱的心脏能够承受得起的。

    头先一个被掼倒的圣骑士踉踉跄跄爬起,沈之默一脚踏在他的脸上,又踩回地面。这下招大力沉,脚下积有千钧力道,可不止是被掼得头昏眼花那么简单,鼻梁塌陷、面皮撕裂、牙齿崩脱、视网膜脱落,不是下辈子投胎的话,整张脸别想恢复原状了。

    女孩子身边的年轻男人面沉如水,冷冷哼了一声,说:“阁下好身手,看你样子,是皇家特种部队出身的吧?怎么会来当治安官?我看你是作威作福惯了,居然能连伤两名圣骑士。”

    “是的,想骑在我头上拉屎撒尿,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你说对么?我就不追究你们冒犯我的罪过了,给你们五秒钟时间,他娘的有多远就滚多远。”

    人人为之色变,年轻人更是怒火炽天。彼此相隔十米距离,眼珠几乎要瞪到沈之默脸上,似乎他触犯到不可饶恕的禁忌。

    奥布里一骨碌爬起,笑眯眯地说:“不,滚之前先把我地屁眼舔干净再说,喂,那个小白脸,说的就是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你爷爷么?”

    一个蹲在火炉边的矮人突然抱着肩膀叫道:“怎么那么冷!”众人面面相觑。原本旺盛的火苗已经微弱得像蜡烛一样,桶里的水结了一层层薄薄的冰。

    一股寒冷彻骨的雾气逐渐在铁匠铺里蔓延。那个打铁的矮人把手臂震得差点脱臼,骤然冷却下来的铁块硬度可比烧红地时候要大得多。

    从那个年轻人眼中,可以看到慑人的蓝色光芒,好像一个无底深渊。他的衣袖颤动,左手微微抬起,拇指和食指捏紧,姿势诡异。仿佛永恒时光之塔祭台上的法术符文。

    沈之默不算太笨,看出古怪出在年轻人的身上,他应该是一个冰霜系高阶魔法师,气温骤降,就是法术即将发动的前兆。能让热火朝天的铁匠铺瞬间冷却下来,这不会太简单,没有名师的指点、精心修炼十年以上地功力以及过人的天赋,几乎不能办到。这小子。年不过二十周岁,当真是魔法奇才么?怪不得他们的两个护卫被打倒了也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那年轻人嘴角牵起,露出一抹残酷的笑容说:“后悔了吗?我要让你明白贵族的尊严是不能随意侵犯的。否则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沈之默正要给这狂妄的小子来个飞刀,铁匠铺地后门突然推开,走进来一个极粗极壮的矮人,身高几乎与奥布里相当,比普通的矮人高了两个头不止。而那不同比例地肩宽腰围看起来极具威势,光是胳膊就比奥布里的脑袋还粗,如同一座不能摧毁的铁塔。长及胸口的红色胡子扎成一条麻花辫,身上只是一件破旧的短襟,但脸上却有如帝皇般凛然不可侵犯地气势。

    那矮人只是淡淡地环视现场一周,目光落到年轻人身上,眉头一皱,开口说道:“尤里西斯阁下,我不希望住的地方闹出太大动静,你们走吧,那件东西我明天会完成,你们到时候可以来取。”声音无比浑厚,好像一个人在井里说话,瓮声瓮气,音波交织重叠,连屋顶大梁上的灰尘都被震落下来。

    “哦,是,是!”转脸对上矮人,年轻人尤里西斯地骄傲完全消失,取而代之是难以形容的恭敬——或是说崇敬,慢慢收起积蓄已久的法术,居然还欠了欠身子说:“万分抱歉,尊敬的卡波拉大师,我、我只是打算教训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

    矮人不耐烦地说:“不需要再说,我明白,你们先走吧。答应过的事情我一定会完成的。”

    女孩子脸上勉强挂着笑容,说:“好,那我们就先不打扰卡波拉大师。”心中极为恼怒,但不知碍于什么不敢与那矮人当场翻脸,当下站起身快步走出。她这么一站,显现出完美至极点的玲珑身材,步履轻盈,胸脯两团肉轻轻弹跳,显得十分诱人。

    经过沈之默的身边,女孩突然伸出舌头朝他做了个恶狠狠的鬼脸,说:“哼,你以后不用在伊利达城混了,赶紧收拾行李连夜逃跑吧。”

    沈之默一把扯住女孩的头发拉近自己,低声道:“孩子,别紧张,你的更年期还没来临。”

    女孩子的头皮被扯得生痛,嚷道:“干什么?我警告你……”沈之默松手放开,她一屁股坐倒在地,嘴角一撇,眼眶通红,险些就要哭了,看来确实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小女孩身份尊重,所有人见到她都毕恭毕敬,连父母也未曾拂逆过她的一点意思,一向养尊处优,第一次见到沈之默这么粗暴的坏人,心中又是愤恨又是害怕。

    尤里西斯连忙上前扶起女孩,一字一顿地说:“你死定了!”

    “是的,我很期待。”沈之默目送着两人离开,丢下圣骑士不管。

    径自在桌边坐下,笑道:“好了,闹剧结束了,下面言归正传,你们这里谁是主事的,我们协商一下每月五百银元的管理费问题,再强调一次。钱虽然不多,但可以保你们店铺地平安。要是被人抢了还是被偷了什么东

    管来找我报案,十天内若是不能破案,我照十倍价钱失。”

    洛克莫德不敢说话,望向巨大的矮人。

    那矮人卡波拉对手下说:“照这位长官说的话去做,照交管理费就是,前两天是什么分队长,今天连治安官也亲自光临。我不喜欢再有每天都来滋扰生事,就算花钱买个逍遥自在好了。”

    “可是……”洛克莫德欲言又止。

    沈之默笑道:“可是什么?这是公众利益,你们迟迟不肯交钱,太自私自利了,我为荆棘鸟城区有你这样的居民感到羞耻。”洛克莫德心道:“我也为有个这么贪得无厌的治安官感到愤怒。”

    “看看你们打制的铁器,粗鄙简陋,式样难看,质量下乘。”他又跟着讥讽道:“那把挂在墙上的剑样子勉强过得一次。是你们特意充作样品的吧?质量在你们眼前已经很好了是吗?”

    “你说什么?这可是提供给青鸟骑士团的高级装备,连薄铜片都削得断,你不懂不要乱说。”洛克莫德自恃矮人地传统工艺,十分不服气。

    沈之默取下那把剑与解腕尖刀相格,“叮”的一声轻响,长剑应手分成两半,黑黝黝的解腕尖刀完好无损。当日在兵营里诈骗安得烈,以他的功力便可以用普通的小刀扎进青铜里面。而解腕尖刀在永恒时光之塔经过能量流的改造,早已锋利得削铁如泥,如同切豆腐似的。不费吹灰之力。“看到了吗?质量真够低劣,啊,我明白了,‘魔铁熔炉’铁匠铺以次充好,用垃圾金属更换精铁。厉害啊,好手段,嗯。我决定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吩咐我那十几个吃不饱饭的卫兵编成吟游小诗,每天蹲在人多地地方传唱,希望有好心人看他们唱得不错,施舍几个小钱。”

    卡波拉正要离去,见到这个场面,眼睛一下睁得老大,旋风一般冲到沈之默面前,问道:“你的匕首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

    “嗯?我这匕首是用废铁打造的,当然垃圾得很了,不过比起来你们的产品垃圾。”沈之默很坚决地说:“做为一名清廉的治安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依靠上头发下来的微薄薪水,我只买得起这种残次品,地摊货,五十铜币一把。”

    卡波拉没听进半句话,目光专注地落在匕首上,狂热、兴奋、激动,好像圣光信徒看到了教宗冕下,更像饥肠辘辘地  发现一堆新鲜大便,问:“我是否可以看看你的匕首?”

    “当然可以。”沈之默将解腕尖刀倒转刀柄递过去,不怕他玩什么花样。如果对方突起歹意,他起码有三十种方法可以夺回来。

    卡波拉小心翼翼接过解腕尖刀,手腕蓦然往下一沉,显然没想到这把看起来轻飘飘的小刀有三十多斤地重量,眼光一变再变,呼吸急促仿佛熔炉旁边的风箱,呼哧呼哧响个不停,那副紧张模样,不光沈之默看得诧异无比,连洛克莫德也要担心他突发性心肌梗塞了。

    卡波拉翻来翻去一看再看,以致面容震惊得看不出任何表情,一筒极长的浓浊鼻涕吊在嘴边晃晃悠悠。用拇指试了试刀锋,刀刃圆润平钝,还有几个缺齿,看起来连黄瓜都切不断。他突然眉头一皱,缩回手指,只见拇指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竟不小心被割伤了。

    那暗哑无光的乌黑刀身,隐约发散一团血气,不时跳出几个捉摸不定地黑斑,说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卡波拉爱不释手,长长出了一口大气,说:“长官先生,您刚才说这把匕首在地摊买的,只用五十铜币,我想出五十金币向你购买。”

    矮人们吓了一跳,张口就翻一万倍的价钱,足可见解腕尖刀在他心目中地价值。

    “实在不好意思,这把匕首虽然是地摊货,但常年陪伴在我身边,帮我剔指甲、削果皮、切猪肉,立下汗马功劳,已经产生深深的感情,做为一个有道德有纪律有情操的治安官,武器就是他的生命,刀在人在,刀失人亡,无论多贵的价钱我都不会转让。”

    “是吗?”卡波拉的神色十分惋惜,甚至有些丧气。其他矮人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见过大师的这副表情了。

    沈之默拿回解腕尖刀笑道:“好了,别难过,这种匕首实在不是太值钱,你想要的话我可以批发几千把相同款式的给你,质量更上乘,质地更坚韧,还有优惠价格,就打个八折,每把四十金币,想要的话尽早订货。”心中有个计较,倘若这矮人脑袋真的生锈的话,倒可去批发市场倒腾一批匕首来出售。

    卡波拉不是笨蛋,说:“长官先生,我有很重要的问题问你,若时间不太匆忙的话,可否与我一同到后面喝杯香甜的麦酒?”

    “谢谢,希望你的麦酒不太难喝。”沈之默也觉得这个矮人十分有趣,居然能一眼看到匕首的不凡之处,想是大有眼光之人,有心与他一谈。“奥布里,你在外头等我,顺便给这帮脑筋腐朽的铁匠灌输一下我们治理荆棘鸟城区环境的理念和构想,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互助互利。”

    卡波拉说:“洛克莫德,拿出我们最好的酒招待长官先生的随从。长官先生,请跟我来。”

    早有一个矮人屁颠屁颠奔上前替他们拉开后门门口。卡波拉的身份似乎比想像的要尊贵得多,连那个颐指气使的女孩也不敢不听他的话。

    后门进去是天井,一条长长的甬道通向一座敦实的石屋,门楣低矮,圆形的窗户,正是十足的矮人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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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4章 火枪

    波拉走在前面,仍是时不时回头看看他别在腰间的尖“我知道你对我的态度有疑心,事实上换做是我也会一样的认为。你有兴趣知道我的故事和经历吗?”

    沈之默本来要说不想,不过看到滔滔不绝的矮人,只好闭嘴点头。

    “相信你会非常吃惊,我是丹莫罗王国国王的亲哥哥,我不喜欢政治、军事、经济那种无聊没劲的玩意,于是由我弟弟继承了王位,在离开王宫四十二年的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身份,当然,为了消除你的疑心,我有必要对你说实话,这其实不是什么秘密。不过与我相处的人只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我是整个大陆唯一的铁匠宗师。”

    “不是吧?”沈之默吃了一惊,小心翼翼的努力不触怒于他:“听说你们矮人最大的乐趣是喝酒和吹牛……”

    “我这可不是吹牛!矮人最大的乐趣应该是充满创造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世界上只有一个卡波拉,那就是铁匠卡波拉!”

    沈之默想起来了,泰瑞希尔对他说过世界上一些可以用“——”等词汇来形容的人物,除了那个看起来傻里傻气的魔法部长墨菲斯托,巫医沃银、圣光教宗等人,还有一位就是专门铸造神器的铁匠卡波拉。

    要说这卡波拉可不简单,他天赋异禀,对锻造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年仅十七岁就掌握了号称大陆最坚固金属之一瑟银矿的炼制方法,并在四年后研究出数种金属附魔地公式。要知道根据魔法学定理。任何物体都存在“导魔性”,能使魔法在物体中畅通无阻,根据物品的质量、材料、种类各有不同,导魔性也有大有小,有的木材能使魔法流过而不会受到任何滞涩。与之相对的就是“阻魔性”,经过长期实验和观察,金属是阻魔性最大的物体种类之一,魔法在上面很难流通,因为这个特点。所以从来没见过魔法师穿铠甲,使用金属法杖,实验器皿也是清一色的玻璃、瓷器、木器。

    在两百年前,一位——的法师发明著名的“神圣符文附魔公式”,能让神圣系的力量增强魔法长期稳定地附着于金属上面,这开创了魔法技术时代的新纪元。根据那位法师的理论基础,越来越多的附魔公式开始涌现,达到二十四种之多。然而在将近一百年来。附魔公式的开发越来越困难,出现不少法师穷尽毕生精力也没能取得突破的尴尬局面。有人甚至断言,世界上合理的公式只有二十四种,其他的已经违反自然规律。卡波拉地成功推翻了悲观主义者的论断,最最重要的是,他不是魔法师,而是一位铁匠。后面他就被魔法公会授予“荣誉主席”的称号。

    不光是附魔方面成就极高,卡波拉的锻造手艺炉火纯青。站在世界的巅峰,他打制的金属器物宛若艺术品般精美,从他铁匠锤下成型的兵刃。每一件都拥有无坚不摧地锋芒,任何一位战士要是持有一件卡波拉制作的武器,绝对是比贵族头衔还要耀眼的象征。可惜得很,这位——宗师地作品在世界上流传很少,即使偶尔一两件。也只是他的不肖弟子托名伪造。与巫医沃银、恩典祭司老神棍一样,卡波拉年纪越大就越觉得自己所学不足,于是开始游历世界。

    “哦。敢情还是个宗师,久仰大名,失敬失敬。”沈之默的语气说不出是崇敬还是讥讽。如此说来,那个女孩子对他的尊敬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这样地天才就是一个国家的皇帝也不敢忽视。

    两人进入石屋,卡波拉说:“锻造艺术最讲究的就是原材料地质地,没有好的材料,什么都做不出来。目前所知比较有代表性的硬金属是瑟银,只要在普通金属当中熔入几十克,立即就能改变整块金属的属性,坚不可摧。另外还有传说中的魔铁、霜铁、水晶金、迷金,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金属。二十年来我费尽心思寻找世界上最坚固的材质,可惜一无所获,然而……”

    沈之默笑眯眯地看着他,把解腕尖刀拍在桌子上:“然而你发现了我的地摊货?”三十多斤的重量,让桌子狠狠晃了一晃。

    “是的,这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金属,质地紧密,与之相同体积的钢铁只有两三斤左右,换句话说,它的质量是铁的十倍以上,这点就连瑟银、迷金都比不上。而且

    素非常稳定,超出我的想像。刚才你削断的那把剑克莫德锻造,其中用上我创制的熔炼方法,还熔有少量秘银在里面,对比常用装备,已经非常坚韧,而你的小刀轻易就折断了它,要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根本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既然这么贵重,你才五十金币就想买下,当我凯子了吧?”

    “你能在地摊上买到这么极品的物品真是幸运之神附身。据我推测,它的熔点极高,那个货主能把它打造成匕首简直就是奇迹。长官先生,我无意冒犯,只要你把匕首转让给我,无论多大代价我都接受。”

    沈之默一直猜不出被改造过的匕首价值,经他这么一说,更加坚定自己的念头,说什么也不会让给别人,于是笑道:“恕我直言,你能拿得出多大代价?我想要的东西,我认为你拿不出来。”

    “你在怀疑我?”卡波拉有些不高兴了,自从研究出新附魔公式确立宗师地位后,还真没什么人拒绝过他的要求。

    沈之默斩钉截铁地说:“私人物品,绝不转让,你听明白了没有?”

    卡波拉大失所望,仿佛泄气的皮球软倒下来。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振作起精神问道:“其实……我只是想研究研究这种奇异金属,能够了解它的属性和特质是每一个铁匠毕生的心愿,如果允许我熔炼,并加以实验就好了。”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我会同意么?”沈之默说着,突然看到房子的角落里静静躺着一支枪,不是长矛类的冷兵器,而是有枪管和火绳和扳机的火枪!大明朝火器营装备有杀伤力很大的火绳枪,他亲眼目睹,因此识得此物。“你们会制枪?”

    “是的。”卡波拉见沈之默兴趣浓厚,有心讨好于他,说道:“矮人们喜欢采矿、打猎,自从在深山的矿场中发现硝石,有人一度为之着迷,并发明火药,只是威力太小,而且用场不大,只能制作烟花,远远没有奥术魔法那么便捷,于是人们放弃了对火药的深度研究。不过对于一些没有掌握魔法的人来说,也算得上是不错的工具,后来我们矮人又根据火药的用途发明了火绳枪,装上弹药,一拉就发射,只是枪支、弹药的制造工艺太过复杂,难以推广,在我们丹莫罗王国,仅有一些猎户用来打猎而已。”

    沈之默并不客气,抓起火绳枪说:“让我试试它的威力。”

    这火绳枪连同枪托长度约为一米三十,枪管有鸡蛋粗,闪烁银白色的金属光泽,枪管下用木托住,上面镶嵌着细细碎碎的红铜,花纹精美,外形美观,只是实在太短,料想是专为矮人身高设计,拿在手里不太方便。

    根据记忆填充弹药,卡波拉也在一边指点,顺利完成第一次装弹,沈之默对这新鲜玩意兴奋得很,在枪管下抽出通条捣实弹丸和发射药,一切竟与明军火器营的火绳枪没太大差异。

    拿到门口,对一棵毛山~|巨响,枪管冒出呛人的白烟,一支树杈应声而落。

    “好!好家伙,比使用任何兵器的快感都要强烈得多!太好了,可惜就是威力小一点,要不我真想拿这把小刀跟你换。”沈之默毫不掩饰自己对火枪的热爱。

    卡波拉的眼睛猛然亮堂起来,好像两只大灯笼,叫道:“你,你说什么?我可以用一百杆枪跟你换,不不不,一千杆!”

    “枪的射程太小,威力也不大,我不够满意。”沈之默边说着,边填充弹丸又试射了几枪。打十米外的树枝还行,可是射击天空上约三十米远的云雀时,就出现了偏差。

    卡波拉如同得了便秘一般跳起来,大声道:“这只是我徒弟制作的破烂垃圾,别小看了火枪的威力,我自己有枪,工艺比他好几百倍,而且不需要火绳就可以发射弹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拿出来试试?”

    “我好几年没来伊利达城了,这次在魔铁熔炉停留一段时间,根本就没带上,一时半会上去找?要是你不嫌时间,我可以帮你做一把。”“你那把火枪又有什么先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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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5章 情同手足

    波拉把他拉进屋里,翻出一叠泛黄的图纸,叫道:“图纸还留在这里,可以给你看看。有人抱怨说打猎碰到下雨天很容易打湿火绳枪,这很不方便,而且装填也太麻烦,万一一枪没打死猎物,那猎物冲上来时你还在手忙脚乱的装弹药,岂不是等死?后来在一次漫长寂寞的旅途中,我着手对火枪进行改良,最后终于成功,这种新型的火枪叫做燧发枪,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完成射击,更可以在后面填充弹药,及其方便迅速。我甚至设想过骑士们把手中的剑全部换成火枪,那该是多大的杀伤力。”

    “只有三十米射程而已。”沈之默提醒他。

    “我对膛线进行了改良,在枪管上篆刻风系魔法铭文,附魔于其上,射程可以达到两百米!就连最高深的火球术射程也不过如此!更重要的是,我重新设计了弹药,一枪打穿外面那棵大腿粗的山~|题。可惜因为普通金属元素不够稳定,仍是容易炸膛,而秘银太过贵重,不可能大批量生产,我跟我弟弟提过这个问题,他拒绝了在军队中装备火枪的提议。”

    沈之默怦然心动,满腔血液不可抑制的沸腾起来。他对武器的要求很高,因为自身功夫不错,平时也没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可是火枪射击时淋漓畅快的感觉可比什么大刀长矛都要强烈了不止十倍,这么有男人味的武器不用。难道以后还是见人拿刀就捅?那样也太失身份了。

    不知不觉主意已定,看着老矮人问道:“瑟银很贵是吧?产量高不高?”

    “比黄金还贵,有钱都买不到。世界上已知地瑟银矿脉只有三个,开采极为困难,一年弄出几百斤就算高产了。”

    “那还有什么水晶金、霜铁、迷金呢?”

    “都和瑟银一样,可遇不可求。”

    “你是铁匠宗师,手里一定有存货吧,我想打造一把和这个图样一样的火枪和一把剑,用我的匕首熔了。加上一些水晶金、霜铁锻造。匕首有三十斤,我用二十斤,剩下的都归你,你看怎么样?”沈之默本来还想提出打制十八般兵器的非分要求,觉得不太现实,所以没说。

    卡波拉欣喜若狂,冲上来拥抱他,叫道:“噢。伙计,你真慷慨!其实我仍是要强调一点,我并不打算将你的金属据为己有,我只是想拿来研究,你知道的,一位铁匠的探索未知事物的欲望有多强烈,它可比女人地屁股要美妙得多。”

    求知欲总会让人迷失,以至于甘愿放弃其他不相干的一切。就算沈之默只给他研究一段时间再要回来,他也会答应的。

    “火枪的弹药怎么解决?”

    “你尽管放心,我保证给你提供用之不尽的弹药。弹头都是用秘银制作的,什么都能击破。另外因为原材料的难得,我需要重新设计一杆完美的火枪,让它成为最强劲地武器,可能要半年或一年以上的时间。”卡拉波的私心是留着研究的时间久一点。

    沈之默也不愿他梦想中的武器草率完成。点头应道:“好,希望你不要把我的好东西拐了就跑。”

    “我身为堂堂铁匠宗师,怎么会干得出那种卑鄙下流的勾当?”卡拉波在怀里拿出一柄连着刀鞘的匕首递给他:“你地匕首留在这里。我的防身匕首就送给你了,虽然有点差距,但也是用瑟银和秘银合在一起熔炼的,不会太过差劲。”

    沈之默拉开一看,约有一尺三寸长,刀身薄,刀口地前端很阔,略微向下倾斜,开有血槽,刀背是六个小孔,形状不像匕首,倒像黑帮火并用的片刀,刃口有一团柔和的绿光,把柄上缠绕着细密的金丝。他一见就非常喜欢:“这刀的样子真邪恶,比我地地摊货卖相好多了。”

    卡拉波说:“从前有位盗贼朋友托我锻造一把绝世匕首,我联想到盗贼的特点,就打成这么个形状。后来他死了,没能来拿刀,我只好自己留下防身,一次都没用上。”

    沈之默挥刀在桌子上划了一下,丝毫没感到滞涩,桌子立即分成两半,切口平整宛若天成,太锋利了!“好,我叫撒加,就交了你这个朋友,桐树街所有铁匠铺的管理费通通免除。等火枪锻造完毕以后,记得派个人去治安所通知我一声。”

    “火枪地工艺比较复杂,不过你要求的那把剑,半个月我就能交货,毕竟已经没什么可以难得倒铁匠宗师了。”

    有人敲门道:“大师,有个自称是巴克男爵的人求见。”

    “不见不见!才来三五天,怎么就那么多人知道我在这里了?告诉他我不在,以后只要是伯爵以下爵位的人都直接给我赶出去!”卡拉波不想让闲杂人等干扰他捡到宝贝的好心情。

    沈之默笑道:“刚才那一男一女又是什么身份,值得你亲自为他们动手?”

    卡拉波叹了口气:“也没办法,那个年轻人是奥丹隆侯爵的儿子,他父亲掌握着一处瑟银矿的开采权。既然找到我头上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我都只能答应。那女孩我不认识,听他们对话,似乎身份非同小可,不过我还不放在眼里。这……我都忘了,你跟他们产生矛盾,我该向奥丹隆侯爵提一提,叫他不要为难你。”

    “不,我对他们不感兴趣,你不必费心思。”心比天高的沈之默何曾把两个小孩子放在眼里?

    回到治安所,士兵们都喜气洋洋,随罗丹去鬼雾镇公干的人员得到一笔丰厚奖赏,没机会出去的也没有沮丧,都在暗暗较劲,争取下一次活动轮到自己。摊上个大方的长官真叫人期待,已经有人开始策划再干几年,就可以去西城富人区买栋房子安享晚年了。

    阿尔瓦进来报告说:“大人,政务官弗纳尔求见,我要不要打他出去?”

    “打他做什么?我猜他八成是送钱来的,快请进来。”

    弗纳尔一进门就点头哈腰,看也不多看办公桌上坐的是什么人,活像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笑道:“大人,听闻您在鬼雾镇与兽人谈判取得圆满胜利,我专程赶来祝贺。”

    儿子大仇未报,弗纳尔求告无门,深知自己的势力无法与撒加对抗,若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存活下去,认输求饶是最好的办法,于是他咬牙拿钱赔罪买平安。听到撒加主导谈判取得重大进展,解决遗留多年的问题时,心中又是咯噔一下,知道这回对方的势力越发强大,再也不敢心怀怨恨了。是的,世界上有种人性叫做奴性。

    沈之默笑道:“你的好意心领了,关于春水街上的税收工作,你要尽力配合我派去那两个审计人员,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一个专管税收的政务官竟要甘当副手,配合当地治安官派去的审计员,在伊利达城官场来说,算得上一桩奇闻了。

    “是是,我一定努力配合,保证让大人满意。”弗纳尔连忙点头不迭。

    “回去以后好好跟你家里夫人说说,让她不要大嘴巴,我们治安、政务两个负责人感情良好,情同手足,别人再怎么造谣诽谤也是无济于事的。”

    弗纳尔出了一身冷汗,接近虚脱的地步。

    治安官重返荆棘鸟城区似乎起到了很大震慑作用,黑手兄弟会的人没再闹事。沈之默这几天迎来送往,招呼魔法部长、外交大臣,还有维克洛等人的拜访,忙得不可开交,抽不出时间去对付他们。

    第三天晚上,皇宫专门举行宴会的玫瑰大厅张灯结彩,装点得富丽堂皇,摄政王将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宴会,封赏近期有功于国的大臣。

    从走廊至大厅,铺上鲜红地毯,天花顶上的魔法炽灯亮如白昼,门口堆满用魔法加速生长开放周期的玫瑰花,花枝招展的宫中侍女穿梭如织,到处欢声笑语。

    参加宴会的有首相、大元帅、大将军、各内阁大臣,还有重量级皇室成员以及鬼雾镇谈判归来的功臣、准备开往南方平定叛乱的将领。据说摄政王希望在此次宴会为女儿莫奈公主挑选如意郎君,很多自觉有望的大臣都带上自家尚未婚配的子侄,期待能被公主相中,从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摄政王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莫奈公主,今年已经二十一岁,生得花容月貌,不知引多少贵族子弟垂涎三尺,二女儿宝蓝公主,今年十七岁,同样俱是一般的闭月羞花。还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杜雷迪,已被封为伯爵,目前参与军队管理,另外两个儿子尚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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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6章 黛儿被欺

    说本来皇室的婚姻通常都为政治服务,玩不出这许多奈公主性格倔强,以死威胁,不肯答应父亲要求她下嫁大将军儿子的政治联姻,当初传闻一出,在伊利达城引起莫大轰动。摄政王溺爱女儿,不敢过多逼迫,只好由女儿自行挑选,不过看她年岁渐长,要求她尽快完婚,这场与大臣接触的宴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沈之默还在镶金蔷薇旅馆,织萝缇琳为他挑选服装并讲解需要注意的宫廷礼节,仙都瑞拉和伊瑟拉在旁边侍候,西蒙和奥布里悠闲地坐在指指点点,时不时发表拙劣的意见。

    “大人,我认为套个灯笼袖比较美观大方,再有就是,为了统一风格,也换成灯笼裤。”西蒙煞有介事地说。

    奥布里嚷道:“你***闭嘴!只有傻子才会那么穿,大人,借你的‘刺影’给我玩几天,我保证提供给你最适宜的方案。”

    “你们两个都闭嘴,叽叽歪歪的,快点滚出去。”沈之默说着对穿衣镜照了照,抱怨道:“织萝,你没发觉太艳丽吗,我只是平民身份,还是不要打扮成贵族的好,何况那些贵族在我眼中都是蠢货而已,跟他们凑在一块真是有辱斯文。”

    织萝缇琳抿嘴笑道:“你这个暴力哥哥还说什么斯文呢,好啦,既然你不喜欢,我还准备了一套方案,就穿法师长袍,不过是高阶法师袍。你已经是研究院副院长了,穿成那样没人敢管。”

    沈之默表示同意,法师袍中规中矩,既不突出也不落后,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对西蒙两人说:“你们两个还不快走?要看我换衣服么?”

    “好吧,我还是到楼下去喝酒比较逍遥自在。”奥布里二人只好放弃了观赏三大美女地机会。

    织萝缇琳本来也打算跟着出去,但想了一想,终于按下羞涩之心。说:“哥,我帮你换衣服。”话刚说完,已是红晕满脸。

    沈之默源自儒家传统观念,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自然不会拒绝女性的服务,道:“那就有劳了。”

    手指触碰到他胸口的伤疤,织萝缇琳心神紧张,仿佛进行一场高难度的挑战。更让人羞涩的是,伊瑟拉和仙都瑞拉正在旁边看着。“哥,你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伤。”语音略带颤抖,玉嫩的小手趁机按在胸口轻轻抚摸。多么温暖宽阔的胸膛,真想把头埋进他怀里撒娇,那一定是世界上安全的港湾。

    可惜沈之默不解风情,催促道:“别磨磨蹭蹭地浪费时间了,我还要赶着去参加宴会。”

    “啊!”织萝缇琳醒悟过来。慌乱的说:“是,是,马上就好。”

    换好衣服后。“咚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仙都瑞拉的女儿黛儿哭丧着脸,跑了进来,一下扑进母亲怀里。仙都瑞拉好不容易过上安稳生活,对沈之默异常感激。尽力要当好侍女的本分,哪敢在他面前轻举妄动,忙轻轻推开黛儿说:“你先出去。有什么事等下再说。”

    黛儿退后半步,露出一个乌黑的眼圈,嘴角破了一块皮,衣服脏兮兮的,委屈地说:“妈妈,他们打我……”

    仙都瑞拉虽然心疼女儿,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老爷正准备参加贵族地宴会呢,稍稍提高了声音:“黛儿,听话。”

    “妈妈……”黛儿简直难以相信一直疼爱自己的母亲竟不理睬自己,扭身跑开,情绪太过激动,没看清方向,“哐啷”一声,结结实实撞在门框上。

    “哎哟……好疼……”小女孩捂住额头,正要痛痛快快放声大哭一场,忽觉身子一紧,已被人抱在怀里。

    她吃了一惊,想要挣扎,蓦然发觉这个人的怀抱既熟悉又陌生,舒适又温暖,是从来没有过的亲切体会,不禁仰首上望,黑头发黑眼睛,俊朗的脸部线条,她慢慢安静下来,第一次发现除了母亲以外,还能有人给她更安全的感受。

    “这孩子怪可怜的,真让人惆怅。”沈之默抱着小女孩,面向仙都瑞拉,声音转为严厉:“孩子向你求助,一定是出现对她来说无法解决的困难,你为什么不理会她?”

    仙都瑞拉连忙跪下,惶恐地说:“奴婢只想尽心服侍老爷。”

    “莫名其妙!难道孩子不应该是你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吗?你只是为我干活而已,不是

    隶,当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时,可以不用考虑我地感受

    这个时候的仙都瑞拉要多感动有多感动,就连为他赴死的心都有了,低声道:“仙都瑞拉愿做老爷的奴隶。”

    “你先起来,以后再说。”沈之默又向怀里的小女孩问道:“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地?”他不会哄小孩,无论跟谁说话都是那副死板的语气。

    黛儿眼中还有着残留的惊慌失措,说:“我在下面玩,有个男孩要抢我地熊熊,我不肯给,后来他叫他爸爸过来一起打我……”熊熊是仙都瑞拉买给女儿的布质玩具。

    “我明白了,他们长什么样子?”

    小女孩有些语无伦次:“他们穿的衣服很好看,那个大人的脸上有一颗长毛的黑痣,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

    沈之默要把她放下来,小女孩却死也不肯,紧紧抱住他不愿松开,把头埋进怀里叫道:“叔叔,黛儿肚子好痛。”

    沈之默忙撩开她的衣服,只见小肚子下淤青一片,不由怒从心起:“这种毒手也敢下,伊瑟拉,你去把奥布里叫来。”

    仙都瑞拉还算聪明,上前劝了一阵,伸过手把女儿接到自己怀里,黛儿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他怀抱。

    “你带孩子去牧师那里看看,伊瑟拉,你陪她去。”

    织萝缇琳眼睛眨的不眨地看着沈之默,心道:“有情有义的男人,对孩子那么有爱心,以后我的孩子也要找个这么好的父亲。”

    叫来奥布里,把前事一说,冲动的盗贼马上拉起三五个还在玩纸牌的血鸦堂成员,人人抄起长剑砍刀,赶到楼下。

    没过五分钟,奥布里带着酒馆老板和一名伙计上来了,丧气地说:“我们下去的时候人已经走了,他们是目击者,大人要不要问问?”

    老板挨了奥布里两巴掌,兀自分不清状况,格外惶恐,说道:“大人,是查尔斯男爵,他,他动手打人的。”

    自从魔法部长、外交大臣、内务理事等高层官员相继光临镶金蔷薇后,老板意识到这是个可以利用的卖点,便卖力宣传,强调酒馆的规格档次,提高价格,不久后卓见成效,众多附庸风雅的顾客趋之若骛,都想看看就连传奇法师墨菲斯托都赞不绝口的酒馆好在哪里,不少贵族也纷纷来此消费。而原来被称为“佣兵之家”的镶金蔷薇因为费用提高,佣兵逐渐转移去了另一家酒馆。现在的气氛可要比以前好得多。

    沈之默一脚把老板踹进墙角,冷冷的说:“明知道是我女仆的孩子被打,你却不上前劝阻,亏我还当你诚实可靠。详细说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

    老板痛得连胃都快翻出来了,过了老半天才稍微平复痛苦,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如同竹筒倒豆子说出来:“查尔斯先生虽然是个男爵,但脾气非常暴躁,从不讲究绅士的体面斯文。刚才他带着十岁的儿子来酒馆用餐,他儿子见到黛儿小姐一个人在玩,上前想抢玩具,两人发生争执。他儿子回到查尔斯男爵身边恶人先告状说被别人欺负,于是查尔斯男爵二话不说,上前踢了黛儿小姐一脚,还把玩具抢走。”

    另一名伙计赶紧作证:“是的,我亲眼看见,查尔斯男爵可凶恶了,还骂黛儿小姐是下贱人家的女儿。后来他们就结帐出门了。”

    “出门有多长时间?这个查尔斯是干什么的?”

    “呃,大概十分钟左右。他父亲原是一个立有军功的伯爵,老伯爵死后,四兄弟分家产,查尔斯男爵得到西城郊区的一块田产,每个月就坐收地租,顶着贵族的头衔到处横行霸道,没什么职位。”

    沈之默点点头:“你们先出去吧。”老板和伙计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的奔出门外。

    奥布里说:“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

    “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在我结束宴会返回的时候,我要看到查尔斯男爵和他的儿子呆在地窖里。”

    “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我喜欢。”奥布里对同伴一挥手:“伙计们,开始干活!”

    沈之默交代好一切,揣上请柬,乘着马车赶向皇宫。在众多五颜六色的豪华马车当中,他的破车非常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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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7章 到底是谁?

    过严格检查没有携带任何违禁物品以后,由侍女引领大厅,视野骤然开阔起来。高达十五米的穹顶,水晶吊灯一串连着一串,仿佛浩瀚的银河,场面极其壮观。足可容纳一千人的大厅一眼竟似望不到尽头,长长的桌子从东边排到西边,堆满琳琅满目的精美食物。南边的角落有一支宫廷乐队,在乐谱前支起明晃晃的蜡烛,演奏悠扬欢快的《山楂树下之吻》,通过建筑师设计的围墙圆拱弧度将声音清晰传送到每一个人耳中。

    大厅内陆续坐了不少人,约有一百多人,都是衣着鲜亮之辈,而他们身后站的侍女侍者足足有两三百人,真是场面盛大,接近中心的两排桌子空着,想是留给重要人物的。

    沈之默被侍女引到角落靠着一盆苿莉花的位子坐下,他能认出不少熟面孔,魔法部戒律司司长朱利安,城防司令部协调指挥官艾萨克,>蛇之牙佣兵团团长奈法里安,圣光荆棘鸟城区主教林顿等等等等。宫廷魔法师凯希和维克洛还站起来微微躬身朝他示意。

    身边是个一脸臃肿的男人,长着可笑的大鼻子,满头黄发,身穿米**罩衫,外面套一件毛皮围领。从这人的徽章可以看出,他的祖先是猎户,祖父曾是司法大臣,获封男爵,因政绩突出受到很大的嘉奖。

    那人主动向沈之默伸出手道:“我是丹尼斯*狄克,很高兴.+您。”

    “我是撒加。尊敬的狄克先生。”

    “噢,原来是魔法部新任研究院副院长撒加阁下,见到您是我地荣幸。”

    听起来研究院副院长的名头很能唬人,周围和对面的几个人都向他做了自我介绍,一个是狄克的儿子享利,同样肥蠢如猪——大概也是来相亲,一个东南商会的会长唐纳德,一个是奥术学院理事会理事道格拉斯,一个是海达希亚王国的使者爱德华。沈之默均一一还礼,春风满面,举止得体。

    摄政王等大部分皇室成员没到,摆在桌子的菜一点没动,大家都在热烈交谈,互攀关系。

    沈之默微笑道:“能不能告诉我,这次宴会将会对谁进行封赏?”

    狄克说:“副院长阁下,我们刚刚正在对此进行猜测。我认为率领军队在暗色沼泽抗击兽人二十年的将军爱格伯特以及他目前驻扎在鬼雾镇的副手阿普顿将军会得到地位地提升,毕竟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争,他们为帝国做出了贡献。还有就是立案修改法典第十三条,维护了贵族体面的司法大臣福特男爵,治疗女皇陛下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霍根主教,以及率领外交使团获得谈判胜利的托塞德林亲王,当然您也是当时外交团的一员,实际情况您应该比我们更清楚。”

    “托塞德林亲王不是突然病倒了吗?”沈之默假意问道。

    “是的。我为这件事而难过,托塞德林亲王神智不清是很多人都不愿意见到的,他是一位胸怀宽广。有勇有谋地好人。不过我想帝国不会忘记他的功劳,毕竟是他带领你们才最终完成和谈协议。”

    沈之默心中暗想:“狗屁!要不是我亲自出马,你们还得继续谈判二十年。”隐隐有些不妙的感觉,停战谅解备忘录是自己签的大名,根本没有托塞德林的名字。这时候消息应该传出来了才对,所有人都应该知道自己才是谈判的主导人物。他按捺住情绪,打算静观其变。

    大厅的纷扰逐渐平静下来。大家的目光转向玫瑰大厅中央。摄政王和莫奈公主到了。

    摄政王还是上次见到那副和蔼平易近人地模样,脸上总是挂着微微笑意,令人如沐春风,他戴着一顶镶满红黄蓝绿宝石的高帽,肩上披着拖到地下的金**长袍,整个人沐浴在珠光宝气里面,犹如首饰店橱窗里地木雕模特。

    容貌端丽好比花朵一般盛放的莫奈公主则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眼球,湛蓝的眼眸流传出梦幻似的光彩,秀气地鼻子,好像玫瑰花瓣一样娇艳的嘴唇,牛奶般的肤色,还有穿在露肩曳地长裙中曲线毕露地身材,整体配合起来,无不让人呼吸为之一窒。

    狄克和儿子的表情同时变得呆滞,朝莫奈公主狂热的注视,嘴角边甚至流下亮晶晶的口涎。其他人则小声议论起来:“公主好像圣女一样,太美了,能娶得到她将是我一生的幸福。”“某某,你等下一定要好好表现,前段时间流传出来的古典

    熟了没有?争取活学活用,得到公主的青睐。”“诉你多少遍了,注意礼仪,在鼻涕流出来之前要把它擦掉,万一公主看见,你还有希望吗?”看来竟似没多少人愿意关注封赏的事情,毕竟一万个爵位也比不上公主殿下的一记媚眼。

    沈之默看了一眼便不再看,心想:“长得和织萝差不多,又有什么看头,还不如伊瑟拉漂亮。”在他心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能够混上子爵,然后顺利进军帝国政界才是实在。

    沸摄政王只是朝大家微笑了一下,说道:“请众位随意用餐,不必拘谨。”然后父女俩坐下来,接受一些高等级官员和贵族的祝词。

    腾乐团的演奏停止,一个身上服饰缀满艳丽羽毛、穿着裙子的漂亮女人走到大厅舞台上,朝摄政王和公主行礼。

    文四周都是期待的神色,沈之默说:“这女人还可以,我觉得她比公主好看。”

    学狄克笑道:“维哲罗姆是宫廷第一高音歌唱家,他拥有世界上最动听的嗓音,每一个音节都充满极度夸张的魅惑力,所有人都为他着迷。副院长阁下,相信您也一样。”

    撒姆尔语当中,“她”和“他”两个词的发音不同,沈之默惊道:“‘她’是男的?”

    狄克比这家伙还要吃惊:“什么?您没听说过维哲罗姆的大名吗?他是最著名的阉伶,曾经唱出的高音震碎了现场三十五个玻璃杯!”

    沈之默只好继续发扬不耻下问的精神:“阉伶又是什么?”

    狄克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色,说:“你们魔法师总是不关心社会现实,乐师们用阉割的方法来保留男童未经变声前纯净、清亮、优美的声线,他们的歌喉之美妙,比女性更胜一筹,因为生理因素,长大以后的他们拥有比女性更大的肺活量,能轻易唱出瑟音、连音、震音、颤音,总之,阉伶是最——的歌唱家。”

    沈之默心道:“又是一个死太监!”便不肯再看维哲罗姆一眼,中国底层民众传统心理都很反感阉人。

    大厅静了下来,一个轻轻的,低沉的声音渐渐响起,蓦然竟是改编自《中秋月》的歌词“黄昏的云彩已经收尽开始溢出清冷寒气,银河流泻皎洁的月亮无声无息……”歌声婉转清澈,宛若珍珠跌落在玉盘上,不知有多迷人悦耳。

    过了一会儿,声音开始高亢,拖出长长的颤音,连听众的心脏都跟着颤抖,狄克赶紧捂住跟前的玻璃杯。

    婉约、哀伤、清丽,这个阉伶歌手竟然唱出了《中秋月》的意境,他的嗓音与诗词融合在一起,造成难以想像的完美境界。众人目不转睛,显然已被深深吸引,是的,在听到这么一种尖入灵魂的声音,还有绚丽迷幻的歌词,没有人不为之感动。

    唱至“若到了未来的哪一天”那一部分,声音越来越高,仿佛即将突破物理的极限,却不觉得刺耳,反而令人浑身泛起鸡皮疙瘩,背脊发寒,一种极度兴奋的快感周身蔓延,套用铁匠宗师卡拉波的话说,“女人的屁股也没那么痛快!”

    “哗……”大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连摄政王和莫奈公主也站起来鼓掌,气氛热烈非常。

    阉人歌手向众人鞠躬致意,说:“献给我最敬爱的女皇陛下、摄政王陛下……”往往他这种身份的歌手在说完这两句话后就该自动退场了,维哲罗姆却话锋一转,接着道:“另外,我还要感谢这部歌词的作者,他是一位——的诗人,是他的诗让我理解了人生的真谛,在座的各位大人有谁知道这位诗人的姓名情况,请告诉小人,谢谢!”

    众人议论纷纷,摄政王微笑着,也不阻止,莫奈公主还和父亲窃窃私语了几句,看起来兴致颇高。维哲罗姆则满心期待地看着大家,经过精心勾勒的眼线显得模样楚楚可怜,女人味十足,若不是平坦的胸部,几乎看不出是男人。

    让沈之默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凯希站起来朝摄政王行礼说:“陛下,我想我可以回答维哲罗姆的问题,因为我亲眼见到诗人的创作过程,在克利福德伯爵夫人的私人宴会上,他向我们吟诵了这首美妙无比的古典诗。”

    “是谁?”“到底是谁?”众人纷纷急不可耐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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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8章 不情之请

    希骄傲地说:“他就是魔法部新任研究院副院长撒加实上墨菲斯托只是口头许诺,没有正式文件,不过话传出来以后,大家没有异议都当沈之默是副院长了。

    众人相当震惊,纷纷回首朝角落张望,目光集中在沈之默身上,目光中写满怀疑的态度。狄克险些把胯下椅子坐碎,瞠目结舌地问道:“会写古典诗的法师?哦不,请原谅我的冒昧,《中秋月》真是您写的?”

    沈之默真想当场把凯希按进马桶里面,事已至此,已经不能否认,便矜持的点点头。

    有摄政王在场,大家还是克制住了情绪,没有人上前盘问,不过议论之声比刚才更大。

    维哲罗姆娇媚地看着沈之默,透露出无尽的仰慕和向往,朝他的方向屈膝行礼道:“——的诗人,向您表示我最崇高的敬意,您诗里的每一个字都敲碎了我的灵魂。”说着再向摄政王施礼,退出舞台,还留恋地连连回头。

    生生受了一记“媚眼”,沈之默的毛细血管几乎通通炸开。

    喧闹一阵过来慢慢平息下来,片刻之内沈大师收到十多张字条,都是邀请他参加某某聚会的言辞,下面署名的头衔无不是伯爵、男爵、子爵、某大臣。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用餐、谈笑交流,摄政王站起来环视众人说:“近段时间帝国发生了一些重要事情,我们与兽人的和谈终于宣告成功。雷霆酋长国向塞尼亚帝国赔款道歉!(这时大厅内掌声一片,乐团开始奏乐)在此我要感谢我地侄子托塞德林,是他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回报,但令人难过的是,托塞德林积劳成疾,身染重病。我经过女皇陛下的同意,宣布加封托塞德林为玫瑰亲王,加六环金冠,加罗林郡为采邑。托塞德林长子凯尔为一等侯爵,调入外交通商部主理与兽人的通商事务。”

    接着宣读了《塞尼亚帝国与雷霆酋长国停战谅解备忘录》,众人交口称赞托塞德林的丰功伟绩。

    另外还有就是狄克先前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那些人个个都加官进爵,获得实际性利益,而不只是一个空白头衔。

    但是一直等到他说话结束,维克洛、撒加等人付出的努力只字未提。

    沈之默暗暗感到惊异。趁着大厅里祝贺声交织吵闹,维克洛悄悄走到他身边说:“大人。我尿急,要不要一起上个厕所?”

    这话有点莫名其妙,沈之默会意,跟着他走开。来到没有人的厕所,维克洛本来一直微笑地脸立即沉了下来,说:“大人,我刚得到消息,因为某种政治利益的关系。我们的成果被别人窃取了!”

    沈之默蹲在镶金马桶上,点起一支雪茄说:“悠着点,把你知道的详细经过告诉我。”

    “当初摄政王向我们每一个人都许诺过事成之后定有好处。我们也因此倍受鼓励,相信您也一样,可是他反悔了!他认为皇室的颜面不能丢,所有的荣誉应该由托塞德林获得,而不是该死的亲王变成白痴、我们主导进度。另外我们是首相一系的人。您是魔法部地人,如果是功劳是我们的,他必须做出奖励。因此他政治上潜在的对手会变更强大,这是皇室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他顺势扶起亲王的儿子,培植自己的势力,争取早日击垮首相,大权尽握。”

    “是么,好极了。”沈之默冷冷地吸着雪茄。

    “昨天晚上我和皮特他们收到了来自皇宫的警告,他要我们放弃对此事的追究,代价是每人一万银元封口费,当然我不太希罕,可又能怎么样呢?难道我还真能卷进摄政王与首相地斗争旋涡当中?”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

    “这个,我也不知道……”

    其实是沈大师住在酒馆里,摄政王派去的人没能找他只好返回了。

    “好吧,我就知道,这帮家伙不太可靠。”他低着头咕哝了一句,把只抽了几口的顶级雪茄弹到角落里,火星四溅。

    是地!不要再存在幻想了,政治就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易,即使你再努力也没有用,在上面掌握大局的人随时能主宰你的命运。

    “正面努力得不到的东西,我就用暴力来夺取,总之这个世界地秩序要由我来订立。”沈之默正式宣布放弃利用正面手段进入特权阶层的想法。

    他走到厕所门口冰冷的

    宴会上演地闹剧,留给维克洛一个孤独的背影。

    从这时起,沈之默走上了永不回头的黑暗之路。

    秋天的夜晚凉得像水一样,夜风拂过镶金蔷薇门前的老橡树,裹起一串枯叶,马蹄声得得,踏破长街的寂静。已是深夜十二点多,镶金蔷薇酒馆隐约传出手风琴低沉的音乐和酒徒们的笑闹。

    沈之默推开门口,酒馆内没有另外顾客,全是黑暗葵花会的成员,老板巴特赶紧一溜小跑迎上来,脸上堆满谄媚的笑意:“大人刚从皇宫赴宴归来,恭喜恭喜,贺喜贺喜。”

    西蒙向他举起酒杯笑道:“恭喜大人荣升子爵,跨入贵族行列,从此我们也都沾一份光彩了。”

    沈之默的一张臭脸顿时立即沉了下去,他倒也爽快,对自己的糗事直言不讳,说:“什么狗屁子爵,被摄政王阴了一把,不要再提这件事了,抓到那个名叫查尔斯的男爵没有?”

    楼梯口滚进一个鼻青脸肿的男人,蓬头垢面,原本布料极好的衣服已被撕成破烂,狼狈不堪。

    奥布里说:“他就是查尔斯男爵,我们查过了,他仗着贵族的身份和弟弟在商务部当官,到处胡作非为,欺压平民,绝对是个坏人。”

    查尔斯男爵叫道:“我警告你们放了我,不然我弟弟会杀了你们的!”

    “让他闭嘴。”沈之默甚至没朝他看一眼,径直到酒柜里拿了一瓶松子酒。

    奥布里当即提起椅子横扫向查尔斯脑袋,打得他凌空飞起。自从跟沈之默办事时间久了以后,奥布里深受影响,放弃了讲究技术含量的盗贼刺杀技巧,性格变为简单粗暴。而查尔斯眼睛暴凸,耳根嗡地一声就什么听不到了,湿漉漉的鲜血顺着脸颊流下,沾了半边衣襟。老板不寒而栗。

    “照老样子,把这该死的人放到街头喷泉雕塑上吊死,同时让特洛伊宣传一下,说是黑暗葵花会除暴安良的又一次杰作,具体该怎么说,你们自己酝酿酝酿。”沈之默一口气灌下半杯松子酒,对老板笑道:“很感谢你的招待。”

    “天,你们都是黑暗葵花会成员?”老板一步一步向后退去,想把身子缩进柜子永远不要出来。

    奥布里揽住他的肩头笑道:“老东西,不要紧张,我相信你不会说出的,不是吗?葵花会可是在你酒馆里宣告成立的,要是让宪兵们知道了,不光是我们,你认为你自己还有活路吗?”

    “当、当然!”老板差点把尿淋在裤裆里。

    第二天,摄政王的亲信禁卫军队长托比在治安所找到罗丹,向他传达摄政王的意思,与维克洛说过的话大同小异,都是要求不要把鬼雾镇的谈判过程乱说。罗丹在狮鹫部队里有熟人,基本上了解事件过程,不敢擅自做主,派人回去通知长官。沈之默明确表示默认此事,于是他们得到摄政王的补贴,只有五千银元,居然还被克扣了一半。

    继续在房间里完善《寂灭功草稿》,仙都瑞拉敲门进来,左手牵着黛儿,向他行礼后欲言又止,好几次想说话可是不知道什么为难事,偏又说不出口,与女儿局促地站在当处。

    沈之默指指茶几:“帮我倒杯咖啡。”

    “是,老爷。”

    趁着母亲去干活的时候,黛儿走到沈之默身边,仰起小脸,静静地看着他。

    “小丫头,你要干什么?”沈之默摸摸黛儿的脑袋。

    小女孩似乎非常享受这种被人怜爱的感觉,抓起他的大手放到自己脸上摩挲,像只小猫微微眯起眼睛,轻声道:“撒加叔叔,黛儿今天要进行洗礼,你可以做我的教父吗?”

    “洗礼?”沈之默依稀记得这是圣光教徒入教的仪式,教父就是在婴儿或幼儿受洗礼时,赐以教名,并保证承担其宗教教育的成年男性,有必要说,教父必须出身良好,受人尊敬,并且与受洗人的父母关系不错。他看向仙都瑞拉,美丽成熟的女仆犹豫了一下,说:“是的,老爷,虽然这个要求会令您非常为难,可是,我希望孩子有一个好的出身,让她得到您的教导和帮助。”在阶级森严的人类社会,贵族从不会降低身份为奴仆的子女担当教父,这确实是个不情之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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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9章 教父

    之默说:“可是我不理解什么宗教教育。”

    仙都瑞拉听他语气有松动之意,急忙说道:“不要紧的,宗教意义其实并不重要,您只要指导黛儿的人生就行了……哦,对不起,对您来说一定非常麻烦,这是您的咖啡。”

    黛儿用哀怨缠绵的眼神看着他,两道细长的眉毛皱到一处,极其惹人怜惜。

    沈之默内心深处某种东西被触动了,说:“我同意了,告诉我时间、地点,应该去那里做洗礼?”

    仙都瑞拉几乎高兴得跳起来:“下午三点,圣光荆棘鸟教堂,由威利牧师主持洗礼。”黛儿则抱住教父的大腿欢快的叫喊。

    “只是一个牧师而已?”沈之默知道在圣光的教义中,洗礼主持人的身份越高贵,对受洗者的意义就越大:“圣光荆棘鸟教堂不就在荆棘鸟城区么?你叫奥布里派人去通知林顿主教,我至少跟他还有那么一点点交情。”

    仙都瑞拉不知有多开心,跪在沈之默身前亲吻他的手背。这是人们表示崇高敬意的礼节,沈之默端坐不动,坦然受之,心道:“没错,我要做所有人的教父,他们只能匍匐在脚下亲吻我的鞋尖。”

    下午三点,荆棘鸟城区的钟楼发出三声沉闷的钟响。教堂里传出整齐清脆的圣诗颂唱声,黑暗葵花会成员、治安所卫兵、镶金蔷薇附近的街坊邻居都坐在里面观看洗礼仪式,当然。他们认为主角是教父而不是受洗的小女孩。

    由于林顿主教地要求,其他受洗者的仪式都被推到下个礼拜,今天只为黛儿一人洗礼。

    在庄严的会堂里,林顿主教念诵着大段使人昏昏欲睡的圣光教义:“天父使圣光降临,带来光明和信仰,指引人们的方向。天父说,每一个人内心都充满邪恶的原罪,必须用圣光净化你们的灵魂,在你们死后。可以升上天堂,得到永生。……”

    念诵结束后,大家纷纷扭头朝门外望去,大门悄悄张开,沈之默牵住教女的小手沐浴着即将西沉的太阳辉光走了进来,在走廊上拖出两道长长地影子。他穿着一件庄重的黑色神职者长袍,胸口挂水晶球,这是教父在仪式上的标准装扮。黛儿也是黑色的礼服。

    走到台前,林顿主教手按住黛儿的额头说:“望天父垂怜,求天父拯救我们,从一切灾祸中,从无尽罪恶中,从永恒死亡中,圣光降临,求天父给予这位受洗者宽恕和恩宠。”然后引领着小女孩走进洗礼池。

    洗礼后。按照仪式过程,应是由教父替受洗者更换衣服。

    沈之默暗骂:“真***邪教。”但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照办。

    在内室里。黛儿笑嘻嘻地说:“教父,我今天很开心哦。”

    “乖孩子。”沈之默一边解开她湿淋淋的衣服,一边说:“圣光和天父对你意味着什么?”

    黛儿歪着脑袋想了一下:“他们,他们拯救世人啊,天父说。只要虔诚,死后就会升天堂的!”

    “不,你只要信仰教父就好了。教父比圣光还要厉害。”沈之默拿毛巾抹去她身上地水珠,心道:“小女孩的心思真纯洁,跟着教父走,光明近在眼前。”

    小女孩扑进教父的怀里:“我明白了,昨天黛儿被人欺负的时候,圣光都没有出现,教父比天父要疼爱黛儿。”

    换好衣服来到大厅,林顿又叽叽呱呱说了一通废话,授予烛光,泼洒圣水,唱圣诗,仪式极其繁复,沈之默在旁边耐着性子看完整个过程。

    林顿主教在闲暇之余赶过来套近乎。表面上看沈之默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可了解底细的人都知道,短短一个月控制荆棘鸟城区并把税收抓在自己手下想要收几成就收几成,而且内务部对此并无异议的治安官,绝对不能小觑。还有一个传闻就是在鬼雾镇和谈阶段,他以自身人格魅力感化兽人的萨满祭司、巫医,使对方诚心认输道歉赔款,天下事不可能空穴来风,这事饵总得有点根据,再说这个黑头发地年轻人还深得墨菲斯托的赏识,据说魔法造诣深厚已达到高阶地步。这么神秘的人物,还是趁早巴结地好,若等他日后飞黄腾达再来这一套就不灵了。

    “撒加大人哪。”主教亲热挽着沈之默的胳膊,两人看起来像是从小玩泥巴长大的好朋友:“听说你还没受过洗礼呢,需要我在教堂为你主持一场弥撒吗?保证是最高规格的,让别人

    可说。”

    沈之默拜过关二爷,自然不会相信狗屁洋人宗教,说:“没有人比我对圣光的信仰更虔诚,不过最近事情太忙了,你看我白天去巡逻,晚上带孩子,管理治安责任重大,实在脱不开身,等过一段时日有空了再找你如何?”

    会有信徒用带孩子地借口推托主教的邀请么?林顿主教一点就透,知道他言不由衷,笑道:“不要紧,一切都为了帝国。只要你改变主意,随时可以来找我。”

    “没问题。”沈之默心道:“等我停下脚步的时候,我就是圣光。”

    临行前,奥布里遵照吩咐偷偷塞给主教一袋银币,声明捐献教会地善款,不过撒加大人做好人不留名字,就不需要登记在案了,请主教拿着这些钱自行妥善处理。林顿心领神会,朝他递出一个暧昧的微笑。

    在人类帝国,神权与皇权并立,教会的势力还真不能忽视,搞好了关系,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

    返回的途中,沈之默与黛儿同乘一车,经过街口,车速缓慢下来,马夫抱怨道:“真该死,今天又不是什么节日,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来逛街。”

    晚上六七点钟,夕阳西下,正是劳累一天的人们回家用餐休息的时间,往往很少有人在外头闲逛,但街头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把街心广场围得水泄不通,真是怪事一件,难道又有什么出名的吟游诗人或那个宫廷男高音在表演?

    马夫坐得高,望得远,只看一眼便瞅见街心喷泉处的那番景象,叫了一声“我的妈呀!”吓得差点栽倒。

    黛儿伸着脑袋,奋力往窗外望去,沈之默把她拉回怀里,说:“不用看了,那是教父送给你的礼物。”

    “礼物?是什么呀?”黛儿的大眼睛扑闪扑闪,万分期待。

    “昨天欺负你的人,我让他在这里忏悔自己的罪孽,他再也不会去欺负别人了。”

    “太好了,撒加叔叔,你真厉害,让他们都听你的话。”

    “他们都是听话的狗。”

    “为什么?”

    “你长大了就会明白的。”

    ……

    楼上的呻吟声和喘气声还在持续,独眼狼沙恩狠狠拍出一张纸牌说:“我赌他们最多还有三分钟就能结束。”另一个人突然伸手抓住他的衣袖骂道:“好家伙,趁着说话分散大伙注意力,敢偷换牌,我去你**!”顿时,从衣袖里掉出十多张纸牌,在座的七八个人纷纷为之色变。

    独眼狼沙恩气急败坏,立即拍桌子道:“刚才打得好好的,我怎么知道?好啊,你突然抓住我的手,就是趁机往我衣袖里塞牌,故意栽赃嫁祸!他娘的,我跟你没完!”

    那人已经一拳朝他眼睛打去,牌局乱成一团。

    这是位于春水街的爱之夜酒馆,上下三层楼,五六十个姑娘,专门经营皮肉生意,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生意还算不错,环境安全,价格也很公道,因此回头客不少。然而这里实际上是黑手兄弟会盘踞在春水街的窝点,连同附近十几家妓院都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时常偷税漏税,也不用向哪一方势力交纳保护费,有时候还仗着人多势众暴力抗法,在这一带,谁都不敢拿正眼看他们。

    他们的头领锡得尼,绰号剃刀,为人阴狠毒辣,说一不二,手下四十多名身手不凡的兄弟,装备着桐树街矮人铁匠铺锻造的利剑长刀,雄心勃勃,甚至妄想霸住整条街吃独食。

    独眼狼沙恩是锡得尼的得力助手,酷爱赌博,偏偏没什么赌品,喜欢作弊,常与同伴们闹出矛盾。

    这时门口嘭的一声被人撞开,两个人提着砍刀冲进来,沙恩见状破口大骂道:“好啊,争不过了就想下毒手,我知道了,你个兔崽子眼红我和锡得尼的关系,来呀,上来啊,我跟你拼了!”

    那个闯进来的人愕然不解,叫道:“独眼狼你们搞什么,外面有人闹事,还不快点上去?”

    “什么?哪个瞎了眼睛的东西敢找兄弟会的麻烦?”

    话音刚落,只见门外火光一闪,“砰”,一声沉闷的震响,那人太阳穴现出一个幽深的窟窿,汨汨往外冒出滚烫鲜血,圆睁双眼,直挺挺倒在地上,离得较近的人被鲜血洒了一头一脸,腥味冲天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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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0章 黑手兄弟会

    恩等人都惊得呆了,愣在当场。失神片刻,七八人“哪个狗杂种不要命了!”纷纷抄起砍刀。

    “千万别激动,有话好商量。”沈之默沉稳冷淡的声音出现在门口处,手里提着卡拉波徒弟的垃圾猎枪,还作态吹掉枪口的硝烟。奥布里和几名血鸦堂兄弟跟进来,扑向他们。

    沙恩怒道:“兄弟们,上,不用给我面子!”那个抓他作弊的人不屑道:“你早就没有面子了,叫什么叫了。兄弟们上,不用给独眼狼面子!”

    奥布里的阔剑与他相交,叮的一声,两人各自分开,放弃了刺杀技巧的盗贼纯粹就是在以己之短,攻人之长。黑手兄弟会常年出生入死,刀口舔血,格斗还是群殴的经验都不输过黑暗葵花会这帮乌合之众,双方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

    房间面积狭小,人群挤成一团,极难施展,都是靠着本能乱打,这个时候就单靠各人的力量和勇气了。

    奥布里手臂挨了一刀,快要拿不到手上这把二十多斤重的阔剑,那个独眼鸟人又向他一刀劈来,忽听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弃剑,往后跳。”当下不假思索把剑朝前扔开,往后跃开。

    与此同时,火光迸发,枪响了,沙恩原本完好的左眼除了肉渣和黑洞,什么都没剩下,血像箭一样喷出来。

    填充好弹药的沈之默完成第二次射击,快感十足。只需要勾勾手指便能达到惊人效果,非常符合他的性格。

    “各位,我说过了,有事好商量,不要意气用事,你们接受洗礼了吗?本人免费送你们升天堂。”

    所有人都不敢吭声,黑暗葵花会地人稍微退后,对方也不再逼上前,均是感到赤裸裸的死亡威胁。十分恼火地盯着他手里的武器。虽然这把垃圾火枪只有三十米射程,但在五米内的近距离,几乎完全致命。

    沈之默再次装弹,枪口抵在最近一人的脑门上:“告诉我,锡得尼在什么地方?”他身高一米八六,拿着一支矮人的短火枪,看起来不太相称,十分滑稽。却没人敢笑。

    单手抓枪,另一只手插进袍子的兜里,眼神中透出冰冷的怜悯,好像在看着一只卑微的蚂蚁,盛气凌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地人都极度压抑。葵花会成员大为心折,奥布里心道:“果然是能够镇得住场面的人,换做是我。这回可不知道怎么办了。”

    被枪指住的人冷汗淋漓,连往后退了几步,大声说:“不。打死我也不会说的,你有种就杀了我!”

    “满足你的愿望。”沈之默扣响扳机,那人脑门一个大洞,流出脑浆和血。这么冷静的射杀一个人,比在激烈的搏斗中杀人更让人震撼百倍。尤其是那鲜血仿佛美丽的花朵在眼前溅开,然后倒下去一具还带着温度地尸体,不知多少人的内心开始崩溃。据说他可是凭真实武力单挑狮鹫骑士才坐上治安官位子的人。你有把握避得开他的枪吗?

    他把枪移到另一个人脸上,笑道:“对不起,我耐心有限。”

    “别杀我,我说,我全都说,锡得尼在二楼和姑娘快乐!”

    “咯哒!”又一声扳机响动的声音,大家的心脏都跟着跳动,那人突然两眼翻白,脑子一片空白,裤裆被尿液淋湿,直接吓昏了。沈之默说:“还没装弹药呢,黑手兄弟会就这副德性,还敢暴力抗法不交管理费?你看人家劳伦斯帮的逃犯们多识时务,现在活得多潇洒?奥布里,老规矩,把这帮蠢货都送到蔷薇街的街心喷泉雕塑上吊死,哦,不不,他们不是贵族,享受不了那种待遇,全部杀了就地掩埋,在荆棘鸟城区一带,无论出多大地事我都能压下来。”

    “在喷泉雕塑吊死?天啊,你们是黑暗葵花会的人!”有人屁滚尿流的叫起来。

    奥布里没想自己威名远震,笑道:“是地,你们唯一的荣耀就是死在黑暗葵花会手下。”

    春水街还是那么热闹,香奶尔酒馆歌舞升平,欢声笑语,姑娘们迎来送往,数数腰间愈发膨胀的荷包,没人会注意到附近的爱之夜酒馆哭爹叫娘,血腥冲天。

    治安所卫兵全部开到爱之夜酒馆维持秩序,在这一夜,黑手兄弟会盘踞在春水街的势力被连根拔除,老大锡得尼惨死,剩余部下仓皇出逃。

    从这一天开始,治安所每个月收到手地

    又比以前多了两成,荆棘鸟城区真正归了沈姓。

    天气越来越冷,街边的树木落光叶子,天总是阴沉沉的,空气干燥,温度很低。往日繁忙热闹地街头早已失去润朗,候鸟纷纷飞到南方越冬,到处都是清冷的一片,从蔷薇街一眼望过去,往往找不到一个行人。

    这一天是十二月六日,离沈之默来到艾瑞达世界已经将近一年。

    天空刮着凛冽寒风,飘起鹅毛大雪,整个伊利达城笼罩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这已是入冬以来第三场大雪,天气比往年都要冷得多,很多农夫、渔夫、船工和手工艺人只能呆在家里等待漫长的冬天尽早过去。玛瑙河结了厚厚一层冰,穿着镶有刀片的冰鞋,浑身裹得像面包一样在上面溜冰,那是贵族子弟才有的悠闲,而普通平民还在为生计奔波劳累。

    路边倒毙的乞丐比往年都多,卫兵们缩在治安所里取暖甚至不愿出门,铁匠铺的炉火边总是聚集一堆买不起炭火的穷人,铺主也不好意思把人赶走,谁叫这个冬天这么冷呢?

    蔷薇街渔夫马里奥的儿子小马里奥顶风冒雪,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街上。他是个只有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外貌英俊,身材高大、魁梧,充满青春活力,眼下却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像一条卑微可怜的流浪狗。他只穿一件肮脏破旧的皮祅,手肘和腋窝的线头已经开裂,露出冻得紫青的皮肤,身上沾满泥泞,万分狼狈。

    转过一个拐角,小马里奥站在杂货店的门口徘徊了好几分钟才推门进去,抖去身上积雪,用力跺了跺脚,才努力挤出一点笑容,哆嗦着嘴唇对坐在柜台边烘火取暖的男人说:“约翰叔叔,天气可真冷啊,对了,我能不能賖一把菜刀,等明年春天一定把钱还清,我在春水街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

    “哦,是小马里奥,快进来喝杯热咖啡吧,看你冻成这个样子。”杂货店老板热情的招呼。

    “约翰叔叔,我想賖一把菜刀。”小马里奥站着不动。

    杂货店老板把他拉到身边,说:“小马里奥,你家里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对你的遭遇表示深切哀悼,唉,他们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你不要太难过了。对了,你要菜刀做什么?想报仇吗?”

    小马里奥眼中透出坚毅的光芒:“约翰叔叔,我要杀了他们。”

    杂货店老板重重叹了口气,重新坐回垫着皮毛的软椅,说:“你太天真了,想靠一把菜刀就能完成复仇那是不可能的,你有没有想过,凶手身边有多少卫兵,他又有多大权力?你就是能在他周围一百米范围内出现都算是了不起了,可能你还没碰到他就先被抓起来投入监牢。小马里奥,还是放弃吧,总有一天他们会遭到报应的。”

    “不能……放弃!”年轻人的眼中喷出熊熊火焰:“我要让他们全家都受到制裁,让他们的鲜血洗刷我的痛苦,让他们把强加在我身上的折磨全还回去。”

    约翰说:“可是你办得到吗?孩子,别让愤怒吞噬自己的心志,听叔叔的话,雄鹰留住翅膀,才飞得过青山,不如先找到地方隐姓埋名,过一段时间风头平息后再回来,总有报仇的一天。”

    “可是我等不及了,过两天就是丹尼小姐举行婚礼的日期。约翰叔叔,就賖我一把菜刀吧,我绝对不会连累你的。”

    “你的想法太简单了,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我不能害了你。”

    “我知道,可是我宁愿死了,也不愿活在这个世界。”

    约翰沉吟片刻,说:“或许有个人,他可能帮你完成复仇。”

    “是谁?”

    “你去青石巷子找亚当先生,他是制作乐器的手艺人,也是传说中的联络人,你把遭遇跟他说说,或许能行。我这里还有二十银币,你通通拿给亚当先生,务必争取得到他的帮助。”

    “约翰叔叔,谢谢你。”

    黄昏时分,小马里奥局促不安地站在亚当先生的身后,时不时偷眼打量周围建筑布局。他们没有走正门,而是从光线阴暗的侧门直接上了二楼。走廊幽深,壁灯没有点亮,踏在木楼板上发出咚咚的声音,气氛压抑沉闷,好像通向地狱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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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1章 小马里奥

    按照约翰叔叔的指示找到传说中的亚当先生,声泪俱一说,亚当先生慈悲为怀,总算同意了,要带他去见一个人,那个人才是万能的救世主。

    站在走廊,只见亚当先生的手指有点泛白颤抖,很显然,他和自己一样紧张,走廊的尽头,到底会是什么样一个人物呢?

    “小马里奥,等一下见到我的主人,你千万不要乱说话,只管把事情详细说出来就够了,即使主人没有答应你的请求,也不要气馁,他心肠很软的,说不定隔几天就会答应。”

    小马里奥小心翼翼问道:“亚当先生,他到底是什么人?”

    “黑暗葵花会你听说过吗?”老亚当提起这个词汇,神色非常恭敬。

    “黑暗葵花会?血鸦奥布里?还是光耀者特洛伊?天啊,他们都是传奇中的人物。”小马里奥的心脏险些激动得蹦出胸腔,向往、仰慕、崇敬的神气通通在脸上显露出来:“我每天都能听到邻居们说起他们的故事,太刺激了,太好了,我能报仇了。奥布里先生他简直是平民百姓的神,所有贵族提到他的名字,都要为之颤抖。”

    “嘘,小声些,别惊动别人……”亚当赶紧以手示唇:“不,我带你见的这个人不是奥布里。”

    小马里奥微微有些失望,随即又高兴起来:“奥布里先生那么尊贵的身份当然亲自接见我,但是只要得到黑暗葵花会的帮助就够了。”

    “不。你又想错了,奥布里、特洛伊只是他地仆人,他才是伊利达城实际上的统治者。”

    “什么?奥布里先生的主人?太、太、太夸张了……”小马里奥差点就要昏死过去,心情无比兴奋,纵使只穿着单薄的破皮祅,一股热气顿时从小腹升腾起来,抑制不住的热血沸腾,浑身又麻又痒,汗水浸湿了衣襟。就是面见摄政王,也不会有这么紧张。

    亚当敲开门口,低声道:“老爷,有人想寻求黑暗葵花会的帮助,我把人带来了。”

    小马里奥只见房间阴森森的,周遭景物都看不清楚,一个宽阔的背影坐在椅子上,与房间的环境融为一体。沉静而孤独。这与他充满光明地想像极不吻合,心道:“果然是黑暗葵花会啊,这个人,他就是黑暗世界的主宰?”

    房间很宽敞,光洁的木地板,半开的百叶窗从缝隙射进几屡光线,壁炉冒出火光,漾出温暖的气息。除了气氛实在太过阴暗,装饰与普通居室没多大区别。

    那人面对窗台外的黄昏夕阳发呆,似乎在沉思着什么。他怀里抱着一个眯着眼睛打瞌睡的小女孩,小女孩长得粉妆玉琢,粉嫩粉嫩的脸庞仿佛瓷娃娃一般精致可爱,嘴角泛起一丝甜蜜地微笑,好像在梦中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那人宽厚的手掌轻柔地抚摸小女孩的背心。一如天下每一个慈祥有爱的父亲。

    这个人,真能解决他那比无尽之海还广阔的血海深仇吗?

    亚当推了发呆的小马里奥一把,压低声音道:“有什么事快说。别耽误了老爷的时间。”

    “啊?是,是。”小马里奥犹豫片刻,走到那人身后三米停住脚步,蓦然感觉到一股压人地气势铺天盖地而来,空气如同胶水似的停滞不动,便是多呼吸一秒也要被无穷无尽的气势吞没。他生怕自己地心脏当场弹出喉咙,压制着满心的惶恐,结结巴巴说道:“尊敬的大,大,大,大人,祝、祝您下午快乐,我、我叫马里奥,请您帮帮我!”

    那人回过头来,黑头发黑眼睛,一张沉郁的脸庞没有半分表情,冷酷到了极点,深邃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半晌,直到小马里奥感觉过了一个世纪之久,快要崩溃地时候,才慢悠悠地说:“到外面等我,别吵醒了孩子。”

    这个人就是在异世界化名为撒加的沈之默,几个月来他成功将荆棘鸟城区纳入势力范围,黑色地下帝国扩张越来越大,手下的黑暗葵花会在他强力手段地支撑下,消灭异己势力,外围成员增加到一百多名。更因为他们宣传到位,做的都是铲除邪恶贵族等锄强扶弱的事情,极易获得民众好感,已经拥有震耳欲聋的响亮名声,无论谁提起黑暗葵花会,脸上无不写满崇敬。

    这期间他使用暴力胁迫,恐吓种种手段,迫使一名贵族底价转让在桐树街街尾的豪华住宅,一群人

    进来,不再住在镶金蔷薇酒馆。为了纪念在酒馆度把住宅命名为“钻石蔷薇”。

    说话声音不算大,可是小女孩惊醒了,揉着惺忪的睡眼撒娇道:“撒加叔叔,黛儿今天乖不乖?”

    “嗯,还好。”

    “撒加叔叔。”黛儿攀上他的脖子在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抱怨说:“你又没刮胡子,扎得人家好疼。”

    小马里奥只怕这人拒绝自己,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说道:“大人,求求你,帮我报仇,杀了欧内斯特伯爵。”

    沈之默见黛儿已醒,便问:“为什么要杀欧内斯特,你和他结下什么仇怨?”黛儿抓住他的大手,一个人自得其乐的玩起来。

    小马里奥怔怔流下眼泪,说“我父亲老马里奥是玛瑙河下游的渔夫,母亲在家纺织挣一点小钱,我是家里的独子,我们一家虽然收入不太高,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没人干扰,也很惬意。有一天我见到了她,呃,说明一下,她是欧内斯特伯爵的第二个女儿妮可小姐,当时她划船游览,我深深的爱上她,她也爱上了我。我发誓,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她高贵美丽,心地善良,我为此着迷……”

    沈之默不置可否,耐心的听着,黛儿在他手心里画圈圈,他反过手去捏黛儿的脸,小女孩格格笑了起来,然后把头埋进他的怀里像小猫一样蹭来蹭去。

    小马里奥接着说道:“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们的恋情被发现了。与渔夫的儿子扯上关系,被欧内斯特伯爵视为耻辱,他严厉要求我们切断联系,可是我怎能放弃妮可小姐?于是我们继续保持秘密约会,可是欧内斯特伯爵手下耳目众多,我们很快又被发现,这一次他派人打断了我的手。”他挽起衣袖,露出手腕上触目惊心的伤疤:“留给我难以忘记的伤痛,我仍不死心,妮可小姐那么漂亮,她每天都出现在我梦中,我忘记不了她。欧内斯特伯爵想方设法阻止,他要挟说如果我再不停止,他会要我的命。可是我没有醒悟,反而更难抑制内心冲动的激情。上个月十一日,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个伤心的日子,当我结束与妮可小姐的约会回到家里,等待我的是父亲和母亲冰冷的尸体,是欧内斯特伯爵派人干的。因为妮可小姐曾经威胁她的父亲说如果我死了她就陪我一起死,所以欧内斯特伯爵对我父母下手,迫使我离开他的女儿。”

    沈之默点了一下手指,亚当会意,倒了一杯松子酒递过去。小马里奥一口喝干,稍稍平复越来越激动的情绪,说:“我被愤怒冲昏了头,我策划着要复仇,可是这个时候妮可小姐背叛了我,背叛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背叛我们无比纯真的爱情,她、她、她后天就要嫁给一位男爵的儿子当妻子……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现在我只想用欧内斯特伯爵的鲜血来洗刷我的伤痛。”

    “嗯,那你打算怎么做?”

    “我研究过欧内斯特伯爵的出行规律,想弄一把趁手的武器把他当街砍死。可是,成功几率似乎不是很高。约翰叔叔让我去找亚当,后来我才知道,你们是黑暗葵花会,代替圣光裁决恶人的代表,大人,你一定可以帮我的,是吗?”

    “是的,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发誓永远效忠于黑暗葵花会,甚至毫不犹豫为它付出生命。”

    小马里奥匍匐在地上,亲吻着沈之默的鞋尖,激动的说:“大人,小马里奥发誓,您就是我的天父。”

    沈之默非常享受这种感觉,说实话,他更希望眼前的人换成摄政王或是女皇、教宗、首相、大元帅,那样他的成就感会更强烈一点。“我将给予你新生。”

    小马里奥几乎就要痛哭流涕,饱受折磨的二十多个日夜突然得到解脱,整个人虚脱下来。

    “老亚当,你带这位小伙子到楼下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歇息。”

    “是,老爷。”

    沈之默叫来专门负责刺探情报的暗夜堂负责人撒克逊,吩咐道:“欧内斯特伯爵是什么身份的人,与什么人有关系,曾经干过什么勾当,与什么人又有利益勾结,你想个法子这两天全盘弄清,我们要接收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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